东港市肇事车辆拖车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东港市肇事车辆拖车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东港市肇事车辆拖车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社会服务/其他社会服务

采购单位 东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行政区域 东港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05日 08:4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丕均,徐英革,宋宝君
总成交金额 ¥11.******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腾革
项目联系电话 134*****307
采购单位 东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东港市青年路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修亚妮 0415-*******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东港市大东区青年路56-2-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孙腾革 0415-*******

一、项目编号:SHZB******-2024(招标文件编号:SHZB******-2024)

二、项目名称:东港市肇事车辆拖车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港市谦合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东港市新城区环城大街33号

中标(成交)金额:11.******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东港市谦合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东港市肇事车辆拖车服务项目 东港市肇事车辆拖车第三方服务 1、(1)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权随时要求乙方进行拖车服务,必须保证提供24小时随叫随到。
(2)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东港市内半小时,较远农村可延长1小时内)响应甲方需求,甲方可单方面直接通过其他途径对肇事车辆进行拖移,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3)遇特殊情况,如拖运大型车辆、需要吊运及其他等拖车无法拖运的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接到甲方的拖车通知后,应当迅速赶赴相应的地点开展拖车工作,如两起事故同时发生时,需同时出动两台拖车处理。
(5)复杂事故需要拖车司机配合民警做好现场勘查工作。
(6)乙方应加强对托移车辆的安全管理,如发生车辆损害或丢失,以及车内财物被盗等情形,均有乙方承担,一律与甲方无关。
(7)乙方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事故现场,不能达到服务约定,每次处罚金1000元,当累计罚金超出一万元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作,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提供服务的车辆要车况良好,人员要有符合国家、地区规定的相关证件,并按有关规定持证驾驶。乙方应加强对其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施工。由乙方负责作业范围内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作业范围内的一切安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乙方人员在拖车过程中发生意外,发生交通事故或维护不到位、等造成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员或其他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一律由乙方负责赔偿和善后工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影响的,乙方须承担法律责任。
3、乙方必须依照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及检测证明。对服务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维修,保持服务汽车技术状态良好,服务车辆应是已年检的在用车辆。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必须确保按规定、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如因乙方拖欠员工工资而发生上诉、上访等情况,一律由乙方负责。
5、乙方不得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本项目所产生的油料费由供应商承担。
1年。 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丕均,徐英革,宋宝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东港市青年路66号        

联系方式:修亚妮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港市大东区青年路56-2-1号            

联系方式:孙腾革 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腾革

电 话:  134*****307

 

标签: 肇事车辆拖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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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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