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南中心发展战略研究暨空间发展总体规划和总体城市设计合同公告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南中心发展战略研究暨空间发展总体规划和总体城市设计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006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南中心发展战略研究暨空间发展总体规划和总体城市设计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06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长沙南中心发展战略研究暨空间发展总体规划和总体城市设计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完成长沙南中心发展战略研究暨空间发展总体规划和总体城市设计工作。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肆佰壹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空间发展总体规划和总体城市设计
具体服务内容:①项目的总体认识和发展定位。提出对项目区位、基地价值的理解,识别基地现状问题,提出南片区的发展定位。②功能体系策划。提出南片区的功能体系构成,包含城市功能和产业功能,并提出重大功能业态策划和产业方向建议。③空间布局规划。提出具有开创性的空间布局理念,针对轨道交通站点、滨江空间、重要开放空间、生态空间等重点空间策划一批与空间相匹配的功能业态,深化新时代山水洲城内涵。④开发运营计划。包括风貌管理机制、开发运营模式、开发时序、首开区选址、城市更新计划、重大项目策划、近期建设道路等。
分项报价:*******
(2)重要地段解放垸城市设计

具体服务内容:根据对“山水洲城”的理解,深化解放垸片区的空间设计,包括①解放垸片区的空间结构、滨江岸线的功能业态策划和空间形态设计;②一江两岸的空间和功能联系;③解放垸片区的创新空间模式;④湘江界面的城市天际线设计;⑤投融资计算等内容。

分项报价:*******

(3)支撑系统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综合交通体系:对外交通、道路交通、跨江交通、轨道交通等。②安全韧性支撑体系:生态格局、水系格局、防洪排涝体系、市政基础设施支撑体系、综合防灾减灾支撑体系。③景观风貌体系:建筑高度、开发强度、景观风貌、视廊管控。

分项报价:******

(4)规划传导

具体服务内容:规划传导包括单元划分、单元传导图则等内容。

分项报价:******

(5)空间设计可视化

具体服务内容:提供体现空间设计方案的效果图,包括鸟瞰效果图和人视效果图。

分项报价:******

(6)发展战略研究

具体服务内容:①深入现状评估和对比研究;②明确功能定位与总体发展战略;③构建产业发展体系;④提出区域空间格局与功能布局;⑤构建高品质的城市风貌格局;⑥谋划重大支撑体系。

分项报价:1******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12-31 —— 2024-12-30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项目时间进度安排:
2024 年 1 月前提交初步成果;
2024 年 3 月前完成成果汇编,通过专家审查会;
2024 年 5 月前完成成果验收入库。
项目成果评审、报批的时间所延误的时间以及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2)项目成果在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面提交。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后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提交初步成果并通过审查后支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通过专家审查会后支付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项目验收后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北京银行国兴家园支行(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010*****600120*****367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规划范围

(1)规划范围:北至南绕城线,西至湘江,东、南至天心区行政界线,面积约100平方公里。

(2)协调区范围:北至南二环,西至湘江科学城,东、南至长株潭绿心长沙部分,是规划需重点处理好空间关系和影响的区域,可以纳入统筹分析范围,具体内容不做硬性要求。

5.2.2主要内容

(1)发展战略研究

侧重于发展战略研判,解决 “打造一个什么样的中心”,重点研究发展愿景和功能定位、区域协同、发展策略、空间结构、产业体系、重大项目谋划、支撑体系等。

①深入现状评估和对比研究。深入研究城市发展现状、相关政策 和规划、区域发展态势、长株潭都市圈等要求,梳理研究规划范围滨江特色、山水生态格局、人文历史及国土现状本底,找出发展问题和优势。对国内外特大城市,尤其是过千万级城市中心和副中心体系构建、功能定位、发展策略等进行深入比较分析,结合长沙市现实情况及时代背景,深入研究长沙南中心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②明确功能定位与总体发展战略。站在全球视野、国家战略、全 省发展及城市发展新要求的维度上,梳理长沙南中心与湘江科学城、绿心保护和建设、长株潭都市圈的联系,积极探索长沙作为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的路径,从宏观层面审视长沙南中心的战略价值及未来发展方向,并提出长沙南中心的功能定位、发展战略、目标策略等。

③构建产业发展体系。对现有优势产业进行研究整合,结合已明 确的医疗研发与服务、数字信息、体育、商业商务等功能,研究提出长沙南中心的主导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发展思路,做好产业的增量发展、创新性发展、转型升级,构建片区产业发展的完整体系,并提出实施路径。

④提出区域空间格局与功能布局。结合长沙奥体中心、国家医学 中心、湖南省大数据中心、超级高铁等重大战略资源,紧扣发展战略,明确片区空间发展格局及功能布局,划定南中心核心区域,完善生态功能、城市功能、产业功能协调发展。重点研究解放垸湿地、滨江风光带、生态绿心之间的空间关系,深入研究大托机场功能转换、天心经开区产城融合、绿心保护开发矛盾等关键问题。

⑤构建高品质的城市风貌格局。深入研究长沙独特的“山水洲城” 风貌格局,以打造长沙“山水洲城”新典范为目标,重点关注滨江区域风貌营造,提出城市风貌总体框架和实施策略,提出滨江天际线建议及解放垸区域建筑意向。

⑥谋划重大支撑体系。在现状基础上,对片区重大公共服务设施、重大基础设施进行谋划,研究未来超高铁站布局方案。

(2)空间发展总体规划和总体城市设计

基于发展战略研究,充分挖掘区域本底资源和战略价值,落实长沙作为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要求,协调城市空间、产业空间、生态空间的相互关系及周边区域关系,明确片区总体目标愿景和战略定位;细化城市功能布局与空间格局,优化生态格局、空间格局、交通格局等;塑造高品质城市空间形态,展现“新山水洲城”风貌特色;选取1-2个重点区域进行重点设计。

①目标愿景及总体定位。通过研判长沙南中心的未来发展格局,充分研究分析片区生态、交通、区位、文化等本底资源价值与环境特色,提出长沙南中心具有吸引力和特色鲜明的空间发展目标愿景与总体定位。

②功能布局与空间结构。基于目标愿景,对长沙南中心的空间功能进行布局,对片区功能结构进行整体空间重塑,梳理山水洲城一体、空间开放共享的规划结构,建立适应未来发展、秩序清晰、弹性适应的功能板块布局。

③土地利用规划。考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控制性要素,根据目标愿景、功能布局与空间结构等,结合现状土地实际情况,提出片区建设规模,细化土地利用规划布局,明确“城市四线”、开发强度等管控性内容。

④产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片区周边地区发展阶段、产业基础、地域特色,分析区域产业链和供应链,明确规划范围内产业转型提升的方向,确定重点引入和培育的产业业态,深化产业体系建设,优化产业用地布局,激发新中心活力。

⑤城市形象与风貌特色引导。围绕打造“山水洲城”新典范目标,重点处理好城市与湘江、巴溪洲及对岸湘江科学城的风貌关系,构建长沙南中心整体城市形态格局,塑造高品质的空间形象,提出片区城市风貌的分区指引及空间景观节点、建设高度、开发强度、天际线、生态廊道、景观视线等要素的控制引导要求。

⑥综合交通系统规划。结合上位交通规划及现状交通情况,充分衔接周边功能板块,重点考虑与城际铁路、高快速路等重大交通设施的联动效益,重点论证超高速铁路的选址、用地预留及城站一体化方案,提出综合的交通系统设计方案;完善城市交通系统,对道路布局、公共交通、慢行系统等内容进行统筹设计。

⑦公共空间系统规划。梳理并优化城市生态空间、公共空间,突出地域文化、人文精神和场所功能性与体验性,统筹安排与城市功能高度契合、人与自然和谐互动的公共空间系统,强化长沙南中心的城市活力与空间品质,并系统策划相关城市活动。

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以人民为中心,构建面向未来、系统完整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充分考虑青年需求,进一步提升城市的品质、品位和活力。

⑨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分析未来城市市政设施发展趋势,统筹存量和增量、地上和地下、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系统布局,构建集约高效、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提高片区承载能力和安全韧性。

⑩重点片区设计和近期实施计划。基于城市运营的思路,选取1-2个重点区域进行重点设计,并提出具有可操作的长沙南中心的城市开发建设实施计划。

5.2.3成果要求

(1)发展战略研究

规划成果报告:内容包括文本、图件及阐述设计思路的说明报告,可按图文混排方式,篇幅不限。其中图件包含且不仅限于如下内容:区位图、现状分析图(若干)、空间结构示意图、功能布局引导图、产业空间布局图、综合交通规划图、总体城市设计意向图、总体鸟瞰图、重点区域空间意向图及其他能表达规划思路的分析图。

成果电子文件:以U盘形式提交,一式2份,含规划研究报告(PPT、doc文件或可编辑的PDF文件)、CAD 图纸(包括规划总平面图、土地利用规划图等图纸的DWG文件)、三维数字化模型文件(Sketchup 或3Dmax文件格式,用于置入城市仿真平台)、评审展示用图(A0 ,300DPI的JGP或PDF文件)、多媒体演示系统(MP4、AVI或WMV格式)、现场汇报演示文件(PPT或PDF文件)等。

(2)空间发展总体规划和总体城市设计

成果包括文本、图集及规划说明,内容深度应达到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总体城市设计要求。其中,图集应包含且不仅限于如下内容:区位分析图、现状图纸及相关分析图、产业空间布局图、功能结构布局图、城市设计总平面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建筑容量控制规划图、综合交通规划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绿地及开敞空间系统规划图、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图、总体城市风貌及空间格局分析图、总体城市设计平面图、鸟瞰图(若干)、总体空间效果表现图、城市风貌引导分区图、城市天际线控制图、强度分布图、高度分布图等形态控制系列图纸、重要片区和节点城市设计平面图及效果图、重要片区鸟瞰图、分期建设图、说明设计意图的相关分析图与效果图、其它反映片区城市设计构思的分析图。

(3)正式成果须提交纸质成果18套,电子光盘6套。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ü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是ü否

是否邀请专家:ü是□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ü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是ü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由甲方组织召开验收会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ü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提交成果是否满足采购要求。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是否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本项目技术服务内容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乙方是否按投标文件承诺委派相应的团队成员履行合同。

(6)约验收标准:

①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进行一般程序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②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无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由甲方出具整改通知,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后由乙方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如出现三次整改不到位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项目合同。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有义务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开展工作必要的资料和文件。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为其提供的数据资料保密,未经许可,乙方不得将其提供给与此项目无关的第三方,若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甲方对项目的进展享有知情权,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项目相关的甲方应知道的情况或甲方要求知道的情况。

(7)甲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任何与乙方有关的技术资料及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或传播。

(8)甲方有义务协调相关部门,配合乙方做好项目需求调研和资料收集工作,保障项目按时顺利实施。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需搭建专业工作团队,配置项目所需工作人员以及软硬件设备。

(5)乙方需建立三级审核机制,对项目成果负责。

(6)乙方需对成果是否满足国家标准和地方性技术规定、政策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因甲方或相关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乙方工作耽误停顿的,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
7.5乙方项目成果延期交付,每延期一天,按延期交付部分的成果费用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30%;甲方延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费用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30%。
7.6乙方在使用甲方所提供资料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资料的过程中所周知范围内的任何泄露行为,乙方均需负连带责任。
7.7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技术服务工作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乙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并赔偿损失。
7.8因乙方技术原因提交的成果不能通过审查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无条件返工,直至满足要求;返工所造成的技术成本及再次评审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返工三次仍然不能通过审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7.9乙方承接业务不得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及相关准入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乙方须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若发生侵权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

11.2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11.3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1.4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1.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9楼 地址: 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
法定代表人: 段宁 法定代表人: 王凯
委托代理人: 刘海春 委托代理人: 肖楠
电话: 0731-******** 电话: 010-********
传真: 073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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