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永安贡川桥断面上游污染溯源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永安贡川桥断面上游污染溯源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五一路66号
联系方式:189*****671
供应商(乙方):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节能大厦D座
联系方式:132*****056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永安贡川桥断面上游污染溯源项目 | 1(项) | ¥4,736,000.00 | ¥4,736,000.00 | 1、永安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 (第一条)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全面排查:按照生态环境部《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HJ1232-2021)关于“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开展地毯式排查,采用无人机、人工沿岸等手段,对辖区全流域开展全面入河排污口排查核实; (第二条)完成排污口现场监测:按照边排查、边监测的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同步完成流域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 (第三条)完成全市污染溯源:按照“有水必溯源”的原则,对晴天有水排污口溯源分析,对排口不同时段排水情况查明原因,建立排口“一口一档”,包含坐标数据、排水类型、排水情况、照片、污水路径(路径应包含地下管线、沟渠、暗涵的拓扑关系等)、污水流向等溯源信息,形成数据信息,上传系统。 (第四条)完成流域污染源整治清单: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建立“一口一策”的工作机制,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编制流域责任清单,制定整改进度表,落实整治销号制度,分类跟踪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确保排污口问题及时全面整治到位。 (第五条)建标立牌:对全流域保留的入河排污口(非企业事权的排污口及非农田退水口),按照《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1235—2021)等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入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立,纳入管理。 (第六条)完成各流域水质整治提升方案:按照流域污染源及污染清单,对全市主要流域提出水质整治方案,为流域提升水质质量提供技术保障。 |
合同金额: 4,736,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柒拾叁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04日至2025年01月05日
履约地点:三明市永安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024年01月04日
2024年01月05日
无
合同附件:
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
2024年01月0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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