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舟山市推进2023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情况审计问题整改结果公告

关于舟山市推进2023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情况审计问题整改结果公告

2023年7月19日至10月20日,舟山市审计局对舟山市推进2023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舟审责调报〔2023〕5号)和审计整改事项告知书(舟审整事告〔2023〕66号)。针对告知书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我委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示如下:

一、审计结果文书

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舟审责调报〔2023〕5号)和审计整改事项告知书(舟审整事告〔2023〕66号)。

二、审计反映问题

(一)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不规范;

(二)2个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运营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建议

(一)普朱管委会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制度;

(二)普朱管委会应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督促及时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并完成资产移交。

四、采取的措施及整改结果

(一)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已整改。普陀山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已审核通过《普朱功能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普公管〔2023〕32号),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资格审核、租赁管理等内容;明确岗位职责,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分工;采用电子支付和银行转账方式收取房屋租金,取消现金支付方式;改变以往手工记账方式,应用金蝶财务软件,根据房屋类型,设置财务明细账;已建立2023年资产台账,及时准确登记相关信息,并要求业务主管财务、资产管理人、开票人严格执行每月对账制度;已对《整改告知书》中涉及的93名入住人员变更信息,并在舟山市智慧房产信息管理平台更新相应数据。

(二)关于“2个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运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已整改。普陀山执法分局已于2023年10月7日出台《普朱功能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小区运营单位管理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试行版)》,并遵照此办法试行考核评分。因此办法可行、有效,于12月1日正式出台《普朱功能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小区运营单位管理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普朱分类办〔2023〕3号);分别于2023年8月28日与吉祥如苑,2023年11月11日与同心苑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完善资产移交的相关台账,落实整改,做到规范化、标准化。

五、下一步措施

(一)定期开展公租房业务培训,提高公租房资产管理、档案管理、账务管理等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和业务操作能力,切实保障公租房日常管理各项工作开展。

(二)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组织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宣传引导、分类成效等工作,深化审计发现的各项问题整改,将分类工作做细做实;形成常态化管理,健全监督考核,实行每季度一通报的机制,倒逼责任单位、运维单位做好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的后续运营管理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普陀山-朱家尖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计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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