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大英县汉陶博物馆“汉风遗韵”展陈提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大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大英县汉陶博物馆“汉风遗韵”展陈提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30*****

二、项目名称:大英县汉陶博物馆“汉风遗韵”展陈提升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高效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大英县蓬莱镇明星北街25号1楼 37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高效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文化、体育、娱乐服务 展陈提升服务 天花板提供改造服务、照明系统改造服务、墙体防水处理服务、线路改造服务、墙面改造服务、陈列整改服务、木地板整改服务、展柜改造服务 (1)本项目质量目标为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供应商应编制制作方案,叙述关键部位的质量保证措施。 (2)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把好质量关。 (3)供应商的深化设计必须得到采购人和其它相关部门的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步的制作。 (4)供应商制作完成的布展必须达到采购文件要求及效果,如不能达到,在采购人允许的一定时间内进行修改、完善,使其达到对展示效果的承诺,所涉及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若经修改、完善后仍不能达到要求,则采购人有权不支付该展项的费用,并要求其承担相关责任。 (5)隐蔽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制作。 (6)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对原有设施进行安全拆除后,根据采购人指令将有回收价值的物品进行分类送达采购人指定的位置或库房,将无回收价值的物品和建渣弃物清除外运;对需提升的部分进行设计、制作、安装;部分墙面饰面层的拆除与基础装饰装修不得影响与破坏展厅建筑的结构安全;对需保留地面、墙面装饰部分进行安全保护;供应商应充分了解原建筑结构状况与设计载荷限值,展出文物与展柜、辅助展品布置时应充分考虑建筑物安全使用问题。 (7)未尽的技术条件及要求均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规定和采购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37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建华(组长)、米凤琼、曾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遂宁市大英县新城区卓筒大道199号

联系方式:189*****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东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蓬莱镇新城区天平街100号A区4楼413号

联系方式:134*****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4*****333

四川东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博物馆 展陈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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