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互联网+明厨亮灶”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光明区“互联网+明厨亮灶”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光明区“互联网+明厨亮灶”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拟对光明区“互联网+明厨亮灶”服务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区“互联网+明厨亮灶”服务采购 合同金额(元):*******.00 中标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第一条合同内容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光明区餐饮服务单位的“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信号、展示屏展示服务500组,平均每组视频服务按照不少于5个摄像头,总共不少于2500个摄像头。2.乙方需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用餐区域的显著位置设置展示屏,确保后厨视频信号可实时传送到展示屏上。部分经营单位因客观问题无法安装大屏的,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不安装,但项目整体需提供不少于500块展示屏。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互联网+明厨亮灶”服务项目2024年财政预算资金不足,无法按照原合同提供的服务组数开展项目并进行结算,需调整变更合同服务内容并按照项目实际在线组数进行据实结算。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1月05日至2024年01月1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局四楼 联系电话:189*****078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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