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2023年州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协议考核结果公示
黔南州2023年州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协议考核结果公示
为加强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规范医疗保障服务行为,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考核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黔南州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对州本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考核,现将协议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如下:
序号 | 定点医疗机构代码 |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 年度考核得分 | 等级评定 | 备注 |
1 | 黔南州人民医院 | 93 | A | ||
2 | 黔南州中医医院 | 91 | A | ||
3 | 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 97.4 | A | ||
4 | 黔南州精神病医院 | 96 | A | ||
5 | 黔南州妇幼保健院 | 98 | A | ||
6 | 黔南爱尔仁爱眼科医院 | 96 | A | ||
7 | 都匀不争堂中医医院 | 98 | A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定点医疗机构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黔南州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申请复核,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标签: 州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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