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河生态修复预中标结果
淇河生态修复预中标结果
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淇河生态修复(河岸绿化)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DHBSG-2016-0228
一.招标条件
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淇河生态修复(河岸绿化)项目已经豫环文【2014】23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鹤壁市盘石头水库建设管理局委托,对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淇河生态修复(河岸绿化)项目
2.2建设地址:该工程位于鹤壁市盘石头水库双塔寺下南侧小桥至弓家庄。
2.3招标范围及内容: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淇河河道两岸绿化苗木、河道整治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成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应在“河南省水利施工企业信用系统”信用备案(须提供水利厅网站截图附于投标文件内)。
3.5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水土保持或河道整治工程,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二份,(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3.6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时由评审专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 3 月 9日 - 2016年 3月 15 日公告期内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附件二:施工图纸,附件三:工程量清单】。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招标文件费,否则将不接收其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 三 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7.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6年 3 月 15日17:00前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7.2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盘石头水库建设管理局
联 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监督单位:鹤壁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保证金子账号
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淇河生态修复(河岸绿化)项目 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淇河生态修复(河岸绿化)项目
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淇河生态修复(河岸绿化)项目[变更公告]
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淇河生态修复(河岸绿化)项目
补遗公告
变更内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原内容: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
1.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的90%—100%之间的为有效评标报价,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不在此范围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可参与下一步评价)。
2.若有效投标人在五家(不含五家)以上时,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
3.若有效投标人在五家或少于五家时,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4.若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均不在招标控制价的90%—100%之间,则以招标控制价×95%为评标基准价。
现变更为: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
1.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的90%—100%之间的为有效评标报价,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不在此范围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可参与下一步评价)。
2.若有效评标报价在五家(不含五家)以上时,评标基准价=有效评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
3.若有效评标报价在五家或少于五家时,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评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4.若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均不在招标控制价的90%—100%之间,则以招标控制价×95%为评标基准价。
其他不变!
鹤壁市盘石头水库建设管理局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5日
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淇河生态修复(河岸绿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淇河生态修复(河岸绿化)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受鹤壁市盘石头水库建设管理局的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9:30整,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了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淇河生态修复(河岸绿化)项目的开标评标会议。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省信德工程建设公司 投标报价:*******.74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省渭河工程局 投标报价:*******.49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南明诚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元
公示期:2016年3月31日——2016年4月2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盘石头水库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监督单位:鹤壁市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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