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行意外险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行意外险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大田县赤岩路2号(福万通大厦8楼)
联系方式:138*****052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
地址:徐碧一村66幢保险大厦
联系方式:186*****501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行意外险 | 8,369(人) | ¥100.00 | ¥836,900.00 | 一、项目概况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行意外保险: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关心关爱基层干部二十条措施>的通知》(闽委办发〔2017〕28号)精神,真心爱护基层干部,为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干事创业提供风险保障,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特点,制定了大田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身风险保障方案,保障内容包含飞机、轨道交通工具、轮船、汽车等指定交通工具公务出行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伤残、意外伤害住院日津贴,以及24小时全天候普通意外伤害保障,有助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行安全保障水平。 二、技术要求 项目内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行意外保险 保险人:大田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约8369人 保费:每人每年保险费100元。 项目期限:1年,乙方办理承保手续、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次年前一日的二十四时止。 (二)投保年龄:18周岁——60周岁 (三)服务要求: 1、承保公司应建立理赔服务绿色通道,切实遵守保险理赔服务条款,主动迅速地为被保险人提供优质的理赔服务。 2、投标人应针对不同的赔款金额作出详细的理赔时效承诺,应在收到索赔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理赔完毕。 3、设有24小时服务专线电话为客户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电话,有专人接听记录、受理。有客户的回访安排。 4、中标人应尽到相应的宣传义务,做好意外伤害保险的宣传工作,提高承保人的保险意识。 5、能按采购人的要求做好服务。若有要求保险公司及时到理赔现场需要的,保险公司应无条件及时派人赶到现场。投标人车辆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及其隶属的分支机构,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理赔查勘车照片(摩托车及电动车除外)及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非三明分支机构所属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所属(分支)单位出具的长期调配车辆使用证明。 6、中标人在采购人服务地设立常驻服务机构,并设有完善的服务机构网络,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具有从业资格的工作人员为采购人提供耐心、周到的服务。配备一支能满足本次招标业务需要承保理赔服务团队。 7、回访、慰问、派车提供帮助、宣传等服务需要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人必须根据提供的承诺开展相关服务,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本项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在支付其他费用。 8、投标人按每人每年100元收取保费的,投保人数以招标人统计人数为准。 |
合同金额: 836,9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叁万陆仟玖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大田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4年01月01日
2024年01月08日
无
合同附件:
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1月0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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