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政府购买校车管理服务中标公示

灯塔市政府购买校车管理服务中标公示

灯塔市政府购买校车管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灯塔市政府购买校车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灯塔市政府购买校车管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灯塔市通乘公共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灯塔市站前街

中标(成交)金额:2,057,000(元)

评审总得分:83.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灯塔市政府购买校车管理服务

服务类

名称:灯塔市政府购买校车管理服务(C********其他商务服务)

服务范围: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

服务要求:(1)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有权调整校车时间、路线等相关内容。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中标人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违反合同需要履行的义务和职责,触犯法律法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2)根据采购人需要,经双方协商,应根据乘车人员的变化,对校车路线、停靠站点以及线路实际乘车人数调整车型、用车数量,以保证该线路乘车人均有座位为准; (3)中标人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校方与学生家长要求准时发车,如发生停车、车损等特殊情况,及时派车替补接应,将乘车学生尽快送往学校,因校车运营而延误学生上学时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4)中标人需为每台校车安装GPS定位系统,以备随时掌握校车位置,并搭建安装监控平台,确保采购人能够随时查看校车运行以及车内情况,全程监督,随时观测司机状态、车行路线路况及车内学生乘坐情况,分别在政府校车管理机构、投标人建立监控平台、并配备一定面积的校车停放场地;(5)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算好检车的安全维护,确保校车由取得相应资质的维修企业维修,进行车辆年检、季检,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取得良好的技术状态。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08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晓敏、张俪蒙、杨帆、冯强、高宏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灯塔市政府购买校车管理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向成交人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3,45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灯塔市教育局            

地址:灯塔市              

联系方式: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天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阳市白塔区文圣路166号           

联系方式:04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柳           

电 话:186*****606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灯塔市政府购买校车管理服务.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灯塔市政府购买校车管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灯塔市通乘公共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型企业声明函.jpg

2.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型企业声明函.jpg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府购买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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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天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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