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南安市小光山原1#矿段B区及2#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退还采矿权出让收益审核结果公示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南安市小光山原1#矿段B区及2#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退还采矿权出让收益审核结果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部福建监管局、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策性关闭矿山退还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闽财资环〔2020〕3号)规定,我厅对南安市小光山原1#矿段B区及2#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退还采矿权出让收益(价款)申请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省自然资源厅反映。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金泉路38号,邮编:******
联系电话:0591-******** ********(传真)
附件:南安市小光山原1#矿段B区及2#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退还采矿权出让收益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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