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资金购置装备中标结果
政法资金购置装备中标结果
招标编号:二七政采谈判-2016-3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15年政法资金购置装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15年政法资金购置装备项目
1.2招标编号:二七政采谈判-2016-3
二、谈判项目概况:
2.1项目简介: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二七区人民法院2015年政法资金购置装备
2.2采购内容:手持身份证识别仪、身份证识别仪、对讲机、执法记录仪、防火毯、手持金属探测仪、安检门、全套单警装备、轻便式防刺服、防割手套、防火服、快穿式防暴服(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19900元)
三、谈判信息:
本项目于2016年3月21日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谈判信息:
4.1谈判日期: 2016年3月31日下午14时00分
4.2谈判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3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评标室。
4.3谈判小组成员:王秋生 刘春应 彭振华
五、成交结果信息:
成 交 人:郑州永安科贸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116号中方园小区11号楼
交 货 期:双方签约之日起七天内
成 交 价:112000元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邢先生 陈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3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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