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京01破188号关于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2022京01破188号关于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关于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各位债权人:

2023年12月29日,中嘉联合(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嘉联合”)破产清算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三债会”)以发送会议文件、债权人在钉钉群组发表表决意见的方式召开。三债会设表决《不以诉讼方式追缴抽逃出资的议案》一个表决事项。经统计,出席三债会且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共计41名,所代表的无担保财产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17,372,823.81元。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京01破18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的41名债权人享有表决权。现表决期限届满,管理人将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表决结果

2023年1月2日三债会表决期限截止,表决事项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事项

参会有表决权的人数(名)

同意人数(名)

同意票所代表的债权额(元)

同意人数占比

同意金额占比

不以诉讼方式追缴抽逃出资的议案

41

41

117,372,823.81

100%

100%

基于以上表决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的规定,管理人提请三债会进行表决的事项已表决通过。

二、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的效力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即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特此公告

中嘉联合(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

,北京市

标签: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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