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区直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标结果
2016年区直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标结果
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受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一处(监督检查局)的委托,就“2016年区直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ZDZB-ZFCG-16006)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ZDZB-ZFCG-16006
项目名称:2016年区直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鲁仁云
联系方式:****-*******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一处(监督检查局)
采购人地址:拉萨市北京西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赵先生 ****-*******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拉萨市娘热路一号(民航局院内)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鲁仁云 ****-*******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ZDZB-ZFCG-16006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1月14日
成交日期:2016年01月24日
总成交金额:319.3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成交金额(万元)
1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 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3号附3号14层1408号 49.7
2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 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3号附3号14层1408号 49.6
3 四川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红庙子街60号 55.0
4 四川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红庙子街60号 55.0
5 四川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红庙子街60号 55.0
6 四川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红庙子街60号 55.0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勇、王华、李玲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受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的委托,对2016年区直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人
单位名称: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地址:拉萨市北京西路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拉萨市娘热路1号
联 系 人:鲁仁云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zdzb2005@163.com
三、项目说明:
3.1项目名称:2016年区直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采购项目
3.2项目编号:ZDZB-ZFCG-16006
3.3项目内容:自治区财政厅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拟于2016年对56家区直单位以及其所有独立核算的下属二级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工作。
3.4服务周期:2016年3月20日至2016年6月20日(以签订合同为准);
3.5标包及预算: 本项目总预算为394.84万元,分为6个标包(标包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4.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2依法设立并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3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注册会计师不少于5人;
4.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6有类似项目的工作经历;
4.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1月14日至2016年01月20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2:30 时,下午 15:30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注册会计师证书等有效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到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拉萨市娘热路1号)购买谈判文件(以上材料须提供证件原件查验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胶装成册)。
5.2谈判文件每套 850 元,售后不退。
六、谈判文件的递交
6.1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为2016年01月24日09时30分,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谈判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竞争性谈判的开标地点为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一楼第二会议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谈判时必须到场提交身份证,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七、谈判(开启)时间、:
时间:2016年01月24日09时30分
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6年01月14日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标包及预算: 本项目总预算为394.84万元,分为6个标包(标包划分详见招标文件)。2.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2依法设立并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3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注册会计师不少于5人;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6有类似项目的工作经历;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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