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碑林区-2024-*****

二、合同名称: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ZCBN-碑林区-2023-*****

四、项目名称: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建设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地址:雁塔北路23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西安中工新悦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席王街道

联系方式:189*****00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程。我单位计划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建设项目,拟将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创建为碑林区垃圾分类示范单位。 1(项) ¥499,765.38 ¥499,765.38 (一)工程内容: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有毒有害垃圾暂存间、生活垃圾分类暂存间、垃圾分类回收亭、垃圾分类知识宣传站等构筑物的建设与修缮,及相关地面排水明沟整修、地面平整、垃圾清理、地面硬化、强弱电布设等。具体如下: (1)投放点设置:按照相关标准和数量要求合理设置分类投放点,投放点须有投放指南(图文并茂),能够起到指引机关工作人员投放实效;承诺制度等相关公示内容齐全、正确。 (2)可回收物暂存点:按照相关要求设置可回收物暂存点;按类别暂存,制度健全。 (3)有害垃圾暂存点:按照相关要求设置独立密闭有害垃圾暂存点;收集容器设置合理,制度健全。 (4)集中收集点:1.集中收集点密闭,管理规范。2.大件垃圾暂存点,管理规范。 注:投放点分类容器满足投放需求,投放点可与收集点合并设置。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具体布置点位及最终实施方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甲方要求进行调整。

合同金额: 499,765.38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玖仟柒佰陆拾伍元叁角捌分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03月26日

履约地点:西安市碑林区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扫描章-合同-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建设.pdf

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2024年01月10日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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