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经营权中标结果

泗县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经营权中标结果

泗县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经营权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CQ*******

二、项目名称:泗县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经营权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荣康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城关镇永兴路北侧、利张路南侧扬天汽贸城三期0058幢(8#综合楼)1501-1508

中标金额:******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泗县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经营权项目

服务范围:负责为行政中心及泗县及相关单位机关工作人员提供自助餐以及包厢桌餐服务,包括早餐、午餐、晚餐。

服务时间:三年(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当年服务期满经甲方考核满意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但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琴(组长)、黄燕、张晓鸣、凌晓伟、王昌华

六、代理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及代理协议约定;按固定金额收取人民币柒仟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7号商务楼14楼,联系方式:155*****815或向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泗县汴河大道县政府大数据中心二层,联系方式:177*****13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泗县汴河大道县政府大数据中心二层

联系方式:177*****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7号商务楼14楼

联系方式:155*****8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55*****81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关食堂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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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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