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财会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南通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财会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财政局2023年度共实施6大类36个财会监督项目。
一是加强协同配合,有效形成监督合力。深化与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择优选派财政业务骨干参加市委巡察,与市审计局联合开展2个财审协作项目,充分实现优势互补。二是履行监督职责,切实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扩大监督覆盖面,选取12个部门预算单位开展全面综合检查,重点关注政府过紧日子、预算执行、采购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三是围绕重点领域,深度开展专项检查。对市辖六个区财政管理情况开展综合检查,推动区级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选取社区服务群众专项资金等社会关注度高、资金量大的民生项目作为监督重点,保障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转。四是着眼重点项目,精准开展专项核查。针对重大项目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要领域,将轨道交通运营情况等列为专项核查内容,以查促建、以查促效,为下一步政策优化完善提供参考。五是强化上下联动,显著提升监督效能。配合省财政厅开展3个专项检查,聚焦财政、财务、会计领域关键环节开展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补助政策执行情况、广电系统会计信息质量等联动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六是重视结果运用,构建检查整改闭环。对于上年度出具整改通知书的项目开展整改“回头看”,重点聚焦监督检查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和相关政策制度完善情况,主要关注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建章立制是否到位、责任落实是否到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省实施意见精神,推动构建财政“大监督”格局,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提升财会监督质效。根据检查情况,市财政局持续推进监督结果综合应用,将财会监督结果与预算管理、资金安排、政策完善相衔接,着力优化机制,促进长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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