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川0193破25号成都颐欣联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案表决结果公告
2023川0193破25号成都颐欣联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案表决结果公告
成都颐欣联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案表决结果公告
(2024)颐欣破管字第1号
各位债权人:
2024年1月4日,成都颐欣联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在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第二十五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为方便债权人参加本次会议,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采用线上网络会议和线下会议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9日17时00分。
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计2户,代表的债权总金额为18,759.47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0元,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18,759.47元。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2户,代表的债权额为18,759.47元,均在表决期限内及时对表决事项进行了表决。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1.《破产财产变价和分配方案》的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共有2户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户数(2户)的100%,其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18,759.47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2.《关于以非在线视频通讯群组等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共有2户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户数(2户)的100%,其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18,759.47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结合前述统计数据,《破产财产变价和分配方案》《关于以非在线视频通讯群组等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均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成都颐欣联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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