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南海后坝十三寨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小南海后坝十三寨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6年4月5日——2016年4月7日)
项目名称 | 小南海后坝十三寨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2593 | ||||||||
招标人 | 黔江区小南海镇人民政府 | 联 系 电 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小南海后坝十三寨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凉山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省瑞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安市立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凉山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353.598495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1 | |||||||
投诉受理部门 | 黔江区发改委 | 联系电话 | |||||||
黔江区监察局 | |||||||||
黔江区建委 | |||||||||
招标人:黔江区小南海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5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5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小南海后坝十三寨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黔江发改委函﹝2015﹞121及(2015)18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黔江区小南海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市级帮扶援助资金、区级财政配套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小南海后坝十三寨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黔江区小南海镇后坝村。
2.3 工程投资:约384万元。
2.4 建设规模:后坝村台子上、瓦房坝、走马坝三个村寨院落进行建筑风貌改造和院落整治。
2.5 招标范围:建设改造建筑面积7179平方米、整治院坝4635平方米,铺植草砖及绿化1140平方米及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答疑资料、澄清资料、补遗资料等补充的工程内容。
2.6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近三年内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企业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 在(http://www.qjdtc.com)重庆黔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信息网或“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黔江区小南海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小南海镇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跃华新都18-8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3896836062电话:023-68162228 13896868871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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