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龙山人文生态纪念园2024年销售代理服务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骑龙山人文生态纪念园2024年销售代理服务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贵阳城发壹盛合生态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人),贵阳城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骑龙山人文生态纪念园2024年销售代理服务(二次)(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GYCFXMZX-2024-003)已于2024年01月10日14:00在贵阳市高新区长岭南路与创新路交汇处茅台国际商务中心C栋裙楼2-4层(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黔云招采)进行评审,根据评审小组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总得分 | 排名 |
1 | 贵州兴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95.27 | 1 |
2 | 贵州黔粤湘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 83.99 | 2 |
3 | 贵州瑞茨派恪科技有限公司 | 83.95 | 3 |
4 | 河南绿城殡葬礼仪服务有限公司 | 78.02 | 4 |
中标候选人公示至2024年01月12日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竞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地址:贵阳城发壹盛合生态开发有限公司,贵阳市花溪区黔陶乡黔陶村骑龙山人文生态纪念园,电话:0851-********)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024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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