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来宾市兴宾区陶邓镇六会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来宾市兴宾区石陵镇三山村委三山村一片区、二片区、三片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重取消中标人资格的公告

关于来宾市兴宾区陶邓镇六会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来宾市兴宾区石陵镇三山村委三山村一片区、二片区、三片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重取消中标人资格的公告

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原名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受来宾市宾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来宾市兴宾区陶邓镇六会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来宾市兴宾区石陵镇三山村委三山村(一片区)、(二片区)、(三片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重)(招标项目编号:E451*****810********)已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现就取消原中标人中标资格事宜做如下公告:

一、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陶邓镇六会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来宾市兴宾区石陵镇三山村委三山村(一片区)、(二片区)、(三片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重)

二、招标项目编号:E451*****810********

三、中标结果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8日

四、取消中标人资格的原因及依据

本项目于2023年07月18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等公告媒介发布中标公告,并于当日向中标人广西农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聿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发出中标通知书。

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中标人广西农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聿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未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7.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的规定,招标人决定取消广西农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聿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的中标人资格。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来宾市宾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来宾市兴宾区标准厂房B区兴宾区工管委办公楼5楼,联系人:欧定杰,电话:183*****12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原名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联系人:邝小梅,电话:138*****551

监督部门及电话: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772-*******

招标人:来宾市宾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盖章)

(原名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 1 月 11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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