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江中学教室光环境改造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省南江中学教室光环境改造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230*****

二、项目名称:南江中学教室光环境改造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源腾辉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府大道一段1号2栋2单元12层1209号 1,5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源腾辉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照明设备 南江中学教室光环境改造采购 详见商务应答表中分项报价表 1.教室照明要求: 学校教室照明改造后,学校教学场室的教室照明指标须达到以下标准。 教室照明标准限表 房间或场所 参考平面 维持平均照度(lx) 统一眩光值UGR 显色指数Ra 均匀度 普通教室、音乐教室、劳技教室、合班教室、史地教室、科技活动室、阶梯教室、心理辅导室、卫生保健室等 课桌面 ≥300 ≤16 ≥80 ≥0.7 舞蹈教室 地面 ≥300 ≤16 ≥80 ≥0.7 美术教室 课桌面 ≥500 ≤16 ≥90 ≥0.7 阅览室(阅览用图书室) 课桌面 ≥300 ≤16 ≥80 ≥0.7 计算机教室、电子阅览室(电子信息机房) 机台面 ≥500 ≤16 ≥80 ≥0.7 实验室 实验桌面 ≥500 ≤16 ≥80 ≥0.7 黑板(书写板) 黑板面 ≥500 —— ≥80 ≥0.8 注:照明设计计算照度时,其维护系数均取0.8。 2.施工要求: (1)供应商需考虑各类教室的面积差异,造成设计及安装辅材用量的不统一,供应商应该充分考虑建设过程中的难度和不确定因素,教学期间建设原则:I:必须保证学生、老师的人身安全;II:不能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较大噪声的施工必须安排在下课时间或周末进行,同时也不能对周边的居民造成不良的影响;III:建设人员不能在校内现场居住,同时在建设期间未经学校允许不得进入校园的非建设区域; (2)产品安装须穿管或线槽保护,不得有裸露电线,原有线路能满足招标文件及规范要求的可利用原线路,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及规范要求的必须移除后全新布线。照明系统供电线路设计、线缆选型、施工安装等不得存有安全隐患。并且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3)安装包含旧灯具拆除、按采购人要求摆放罗列、灯具安装所需的材料费、搬运费、安装费、灯具保管费、成品保护费等费用,并且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4)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须是全新,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5)中小学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应符合 GB/T *****-2018 的要求。 3.安装规范: (1)学校应根据教室实际情况,选择内嵌或吊杆安装的方式,采用吊杆方式时,吊杆应与灯面垂直,不得倾斜。照明灯具距教室参考平面的最低悬挂高度不应低于1.70m。详见下图所示。 (2)教室灯具排列宜采用其长轴垂直于黑板面布置,详见下图所示。 本图所示为标准普通教室,教室长9.00m,宽7.20m,黑板宽4.00m,高1.00m。 斜线所示一根管内导线数量为4根,图中未标的管内导线数量为3根。 照明壁装开关,10A 250V。 教室灯 黑板灯 以上为参考布置图,具体布置方式,供应商应根据教室面积大小等情况以最终确定的设计方案为准,但需满足本项目要求。 (3)教室安装有风扇,灯具出光面宜低于风扇,且应使用刚性安装。(灯具出光面水平横向距离风扇叶片 25cm 以上除外)。 (4)教室照明系统供电线路设计、线缆选型、施工安装等不得存有安全隐患。 (5)黑板照明灯宜采用吊杆安装方式,灯具平行于黑板安装,灯具距黑板平行间d≤1000mm,距黑板上缘垂直距离h≥100mm,以防黑板灯具遮挡投影仪或对授课老师产生直接眩光。 (6)黑板照明灯具的投射角,安装高度应可调节以满足黑板不同照明要求。投射角及高度双向调节可以满足有(无)电子白板(或投影仪)等视觉显示终端不同教室的黑板照明要求。 4.照明控制规范 (1)教室照明控制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20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15 )标准要求。 (2)教室照明调光系统分多个回路控制。教室照明灯具第一横排的每个灯具应由单独回路开关控制,在使用多媒体教学时,可分别调节照明、照度。其余每一纵列灯具由独立回路开关控制。 (3)黑板照明应分多个回路控制,每个灯具应由单独回路开关控制,在使用多媒体教学时,可分别调节照明、照度。 1(项) 1,550,000.00 1,55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蒲德彩(采购人代表)、李明、李在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1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南江中学

地址:南江县南江镇米仓山大道218号

联系方式:183*****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巴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江南明珠3楼1号

联系方式:0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827-*******

四川巴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1日


标签: 教室光环境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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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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