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嘉定区南翔镇阳光家园管理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4年嘉定区南翔镇阳光家园管理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HXM-00-********-1022
二、项目名称:2024年嘉定区南翔镇阳光家园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2024年嘉定区南翔镇阳光家园管理服务项目 | *******.00元 |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残疾人服务社 |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裕丰路201弄6号西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2024年嘉定区南翔镇阳光家园管理服务项目 | 2024年嘉定区南翔镇阳光家园管理服务项目 | 为嘉定区南翔镇的残疾人及相关服务对象针对性打造项目活动(开放日活动、一园一品牌活动、阳光之家、阳光心园、阳光基地等)。 | 1、[开放日活动]融合活动 2、[一园一品牌活动]手工制作 3、[阳光之家]课程活动实施 4、[阳光之家]上门康复服务 5、[阳光之家]特色教学 6、[阳光之家]家属活动 7、[阳光心园]课程活动实施 8、[阳光心园]精卫宣传 9、[阳光心园]特色教学 10、[阳光基地]课程实施 11、[阳光基地]特色教学 具体活动次数,课程安排等相关事宜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期限3年,采取招一续二。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 1. 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确保服务对象的安全。 2. 成交供应商需确保向采购单位提供专业化、标准化的服务,积极听取采购方意见,及时解决反映的问题。采购单位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服务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首次评定不合格,给予书面警告,并责令整改,如整改不通过,采购人将保留暂缓支付款项的权利。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俏君,许梅珍,华子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招标,100万以下,1.5%,100-500万,0.8%,500-1000万元,0.45%。注:采用累计叠加计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单一来源采购,仅有一家供应商,经评审该供应商符合采购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2024年01月11日
2024年01月04日
附件信息:
标签: 阳光家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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