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泾阳县安吴镇安吴村南街环境整治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XHRSS-2023-083)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1月13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泾阳县安吴镇安吴村南街环境整治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江苏勤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8.900万元,质量:符合国家
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江苏韵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9.200万元,质量:符合国家
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江苏蒙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9.380万元,质量:符合国家
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江苏勤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伟建筑工程专业苏
232141706403:
中标候选人(江苏韵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孙正红建筑工程专业苏
232192003607:
中标候选人(江苏蒙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陆海东建筑工程专业苏
10404
23213130341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江苏勒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江苏韵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标候选人(江苏蒙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4、中标候选人的浮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江苏勤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江苏韵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江苏蒙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
签字笔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
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笔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
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
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三、其他
(1)公示期:2024年01月11日-2023年01月13日。公示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未收到书面
异议,招标人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领取通知书后与招标人完
成合同的签订。
(2)公示媒体:《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泾阳县安吴镇人民政府。
项月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阳县安吴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西李庄村西街
7
联系人:张所长
23944
电话:029-36489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恒瑞双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乐育北路4号中侨广场1号楼31F
联系人:万工
电话:
029-32988625
电子邮件:
SXHRSS13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00239
(盖章)
泾阳县安吴镇安吴村南街环境整治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XHRSS-2023-083)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1月13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泾阳县安吴镇安吴村南街环境整治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江苏勤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8.900万元,质量:符合国家
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江苏韵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9.200万元,质量:符合国家
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江苏蒙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9.380万元,质量:符合国家
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江苏勤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伟建筑工程专业苏
232141706403:
中标候选人(江苏韵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孙正红建筑工程专业苏
232192003607:
中标候选人(江苏蒙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陆海东建筑工程专业苏
10404
23213130341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江苏勒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江苏韵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标候选人(江苏蒙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4、中标候选人的浮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江苏勤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江苏韵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江苏蒙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
签字笔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
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笔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
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
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三、其他
(1)公示期:2024年01月11日-2023年01月13日。公示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未收到书面
异议,招标人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领取通知书后与招标人完
成合同的签订。
(2)公示媒体:《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泾阳县安吴镇人民政府。
项月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阳县安吴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西李庄村西街
7
联系人:张所长
23944
电话:029-36489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恒瑞双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乐育北路4号中侨广场1号楼31F
联系人:万工
电话:
029-32988625
电子邮件:
SXHRSS13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00239
(盖章)
泾阳县安吴镇安吴村南街环境整治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XHRSS-2023-083)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1月13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泾阳县安吴镇安吴村南街环境整治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江苏勤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8.900万元,质量:符合国家
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江苏韵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9.200万元,质量:符合国家
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江苏蒙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9.380万元,质量:符合国家
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江苏勤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伟建筑工程专业苏
232141706403:
中标候选人(江苏韵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孙正红建筑工程专业苏
232192003607:
中标候选人(江苏蒙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陆海东建筑工程专业苏
10404
23213130341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江苏勒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江苏韵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标候选人(江苏蒙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4、中标候选人的浮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江苏勤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江苏韵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江苏蒙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
签字笔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
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笔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
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
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三、其他
(1)公示期:2024年01月11日-2023年01月13日。公示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未收到书面
异议,招标人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领取通知书后与招标人完
成合同的签订。
(2)公示媒体:《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泾阳县安吴镇人民政府。
项月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阳县安吴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西李庄村西街
7
联系人:张所长
23944
电话:029-36489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恒瑞双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乐育北路4号中侨广场1号楼31F
联系人:万工
电话:
029-32988625
电子邮件:
SXHRSS13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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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00239
(盖章)
泾阳县安吴镇安吴村南街环境整治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XHRSS-2023-083)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1月13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泾阳县安吴镇安吴村南街环境整治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江苏勤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8.900万元,质量:符合国家
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江苏韵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9.200万元,质量:符合国家
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江苏蒙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9.380万元,质量:符合国家
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江苏勤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伟建筑工程专业苏
232141706403:
中标候选人(江苏韵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孙正红建筑工程专业苏
232192003607:
中标候选人(江苏蒙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陆海东建筑工程专业苏
10404
23213130341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江苏勒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江苏韵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标候选人(江苏蒙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4、中标候选人的浮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江苏勤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江苏韵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江苏蒙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
签字笔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
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笔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
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
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三、其他
(1)公示期:2024年01月11日-2023年01月13日。公示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未收到书面
异议,招标人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领取通知书后与招标人完
成合同的签订。
(2)公示媒体:《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泾阳县安吴镇人民政府。
项月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阳县安吴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西李庄村西街
7
联系人:张所长
23944
电话:029-36489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恒瑞双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乐育北路4号中侨广场1号楼31F
联系人:万工
电话:
029-32988625
电子邮件:
SXHRSS13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00239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