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互联网+监管平台”未公开2023年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结果的说明

关于“互联网+监管平台”未公开2023年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结果的说明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根据省市有关“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2023年市林业局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加强相关领域监管:1.持续开展森林资源监管;2.深化野生动植物监管;3.加强林业植物检疫监督;4.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5.开展林木种苗领域综合检查;6.加强森林防火检查;7.开展国有林场生产经营情况检查;8.加强草原资源监管;9.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的监管;10.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监督检查。

因执法重心下沉,市本级2023年未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2023年暂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结果公示内容。

咸宁市林业局

2024年1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罚、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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