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三汇镇独立工矿区蒿大路仪北路改造工程蒿大路段第二次-合同签订
合川区三汇镇独立工矿区蒿大路仪北路改造工程蒿大路段第二次-合同签订
施 工 合 同
工程名称:合川区三汇镇独立工矿区蒿大路仪北路改造工程(蒿大路段)
工程地点:合川区三汇镇
发 包 人: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人民政府
承 包 人:重庆图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发包人(全称):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重庆图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合川区三汇镇独立工矿区蒿大路仪北路改造工程(蒿大路段)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合川区三汇镇独立工矿区蒿大路仪北路改造工程(蒿大路段)。
2.工程地点:合川区三汇镇老龙村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合川发改投〔2022〕2号。
4.资金来源: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5.工程内容:蒿大路主线6.009公里,改扩建蒿大路支线1.28公里、支路二 0.37km(连接蒿大路、平敖路)。其中,蒿大路KO+000~K0+820段加宽至5.5米,对蒿大路K0+820~K6+009、蒿大路支线合计约6.47公里道路加宽至6.5米,支路二道路加宽至4.5米,铺筑沥青混凝土路面。对支路一进行路面水泥混凝土硬化,长度为0.1公里,宽度为4.5米。对连接道路面进行沥青混凝土路面罩面,长度1公里,路面宽度4.5米。其中陡坡路(KO+000~K3+900 )面层采用4cm AC-13沥青混凝土+5cm AC-16沥青混凝土+22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一般路段面层采用5cm AC-13沥青混凝土+22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连接道结构为路面机械拉毛+贴缝后铺沥青面层)。改造道路全长约10公里。蒿大路KO+000-K3+920、支路二段旧路面进行破碎利用;边坡喷锚护坡处理范围为K3+480-K3+560段;砼边沟及排水沟范围为KO+010~K3+020段之外的边沟及排水沟;抗滑薄层计算范围为K0+360~KO+437、K2+120~K2+450、K2+495~K2+797三段。
6.工程承包范围:本次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相关内容。。
二、合同工期
承包人投标函中承诺的工期:2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1月0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开工通知明确的开工日期为准。
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9月04日,实际交工日期以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24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交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工程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全隐患 100% 整改。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承包人投标函中承诺的中标价为:
人民币(大写)壹仟捌佰玖拾玖万壹仟零叁拾壹元整(¥ ********.00 元);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壹仟捌佰玖拾玖万壹仟零叁拾壹元整(¥ ********.00 元);
(1)其中:安全生产费为:
人民币(大写) 贰拾玖万伍仟柒佰零贰元整 (¥ ******.00 元);
(2)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贰佰柒拾万元(¥:*******.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
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
姓名: 张怀元 ,
身份证号码: 500*****831*******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渝250*****011***** 。
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总工:
姓名: 田景成 ,
身份证号码: 510*****830******* 。
证书名称及号码: 中级职称 ( 编号:202*****0451) 。
六、合同文件构成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7)技术规范;
(8)图纸;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1)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书面形式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专用合同条款及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采用保函形式递交履约担保的,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后;
3. 。
十三、合同份数
合同一式 陆 份,其中正本 贰 份,双方各持 壹 份,副本 肆 份,双方各执 贰 份。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 (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009*****X0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人民政府
电 话: ********
开户银行:
账 号:
承包人: 重庆图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8******W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动力国际E座16-4
电 话: 023-********、023-********
开户银行: 建行两江龙头寺支行
账 号: 500*****530*********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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