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公共服务中心道路护坡及景观绿化工程
黔江区公共服务中心道路护坡及景观绿化工程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6年4月6日—2016年4月8日)
项 目 名 称 | 黔江区公共服务中心道路护坡及景观绿化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2570 | |||||||
招标人 |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一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黔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省国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大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黔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246.523732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区发改委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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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6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6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江区公共服务中心道路护坡及景观绿化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江发改委函[2011]38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黔江区公共服务中心道路护坡及景观绿化工程
2.2工程地址:黔江区正阳街道办事处桐坪居委
2.3工程规模及内容:本工程(1#、2#边坡)为黔江区公共服务中心(核心区)小区1号道路附属工程,其中:1#边坡位于1#路道路桩号K0+196.0-K0+310.0道路左侧,长约114m,最大高度约21m,2#边坡:位于道路桩号K0+310.000-K0+460.000段道路左侧,长约150m,最大高度约29m。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
(一)边坡安全等级为一级
(二)边坡工程设计基准年限为50年,边坡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三)边坡支护:
1.1#边坡:在1号路K0+224.881-K0+302.211段左侧路边4米位置设置抗滑桩,抗滑桩截面1.2X1.2米,纵向间距4.0m,嵌岩普通砂浆锚杆,间排距均为2.0m,坡面采用120mm厚C25喷射砼进行封闭。锚喷表面采用仿石饰面进行修饰。
2.2#边坡:边坡岩土结合层采用锚喷支护,锚杆采用1Φ25普通砂浆锚杆,间排距均为2.0m,坡面采用120mm厚C25喷射砼进行封闭。锚喷表面采用仿石饰面进行修饰。
2.4工程总投资:约259万元;
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所示边坡支护及景观绿化以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3年至今至少承担过与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相似及以上的项目业绩1 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市外企业按《关于实行市外建筑相关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取得入渝登记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在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http://www.qjdtc.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和下载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http://www.qjdtc.com)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西山路749号 | 地址:黔江区新华大道中段华弘设计601 |
联 系 人:杨先生 | 联 系 人:孙先生 |
电话:***-******** | 电话:139*****082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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