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2日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娄财采计[2023]0223号
采购人(全称):娄底市生态环境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丹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娄底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包1)。
2、采购计划编号:娄财采计[2023]0223号。
3、项目内容:采购紫外烟气分析仪、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测量仪、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傅里叶红外分析仪、便携式VOCS检测仪各一套。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李永国。
6、联系电话:188*****188。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元。
大写:贰佰贰拾贰万陆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含税) o固定单价 o成本补偿 o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o全额付款:
■预付款: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金额的50% 。
■分期付款:货物到场卸货清点后付至合同金额的70%,全部调试完和使用培训完后付清尾款。
o成本补偿:
o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总日历天数:19天。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方式: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完成全部供货并通过验收。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娄底市生态环境局。
验收方式:一般性验收。
验收标准:由甲方组织,按招标文件中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和合同条款以及投标人投标文件响应条款的履约情况进行客观核验。验收标准按现行国家标准执行。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投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方式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项目验收时将项目的全部资料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关键技术参数清单、硬件配置清单、技术文件及安装、验收报告、三方协议(如有)等。投标人需确保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达到验收标准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验收,由验收小组鉴定是否符合招标项目的验收标准和实际需要,是否可以投入正常使用,验收结果报相关监督部门备案。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12-19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2月19日
合同订立地点:娄底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公章) 乙方:湖南丹源科技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李永国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39*****957 电 话:188*****188
传 真: 传 真:
地 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环保街99号 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吉星路南垅安置小区20栋二楼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
标签: 生态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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