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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华虹国际大厦办公场地公共区域地毯更换(第三次比选) | 华腾地毯有限公司 | 1 |
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华虹国际大厦办公场地公共
区域地毯更换(第三次比选)中选人公示
按照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华虹国际大厦办公场地公共区域地
毯更换(第三次比选)(项目编号:ZB-04-04D-2023-D-A25623C02)
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一)中选人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中选人
中选人数量
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华虹
1
国际大厦办公场地公共区域
华腾地毯有限公司
1
地毯更换(第三次比选)
(二)否决参选情况
上海开瑞地毯有限公司因不满足业绩要求、财务要求、授权函的
实质性条款被否决。
公示时间:2024 年 01 月 16 日至 2024 年 01 月 18 日,共 3 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
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
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
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
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
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
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
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
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
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家烨,19927576627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凤平,020-87711301
异议接收邮箱:liujy@gcbidding.com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01 月 15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