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水美西村·乡村振兴生态旅游建设项目--西村精品田园酒店家具、灯具等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省宁国市水美西村·乡村振兴生态旅游建设项目--西村精品田园酒店家具、灯具等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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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水美西村·乡村振兴生态旅游建设项目--西村精品田园酒店家具、灯具等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QTJY*******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水美西村·乡村振兴生态旅游建设项目--西村精品田园酒店家具、灯具等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博奥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黄山市徽州区城东工业园素功路6号

成交金额:*******.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叶燕红、赵海燕、黄丽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青龙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国大道华贝城市广场2幢16层南侧*****-*****、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15单元*****号,联系电话:0563-*******、056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63-*******)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青龙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国大道华贝城市广场2幢16层南侧*****-*****

联系方式:毛先生、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15单元*****

联系方式:吴先生、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先生、吴先生

电 话:0563-*******、0563-*******


宁国市青龙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6日

,安徽,宁国市

标签: 振兴生态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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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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