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县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循环水阻垢缓蚀处理服务
重庆市秀山县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循环水阻垢缓蚀处理服务
2024年度循环水阻垢缓蚀处理服务
比选文 件
招标编号:XSSFB******
比选人:重庆市秀山县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
目 录
2024年度循环水阻垢缓蚀处理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SSFB******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循环水阻垢缓蚀处理服务 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秀山县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重庆市秀山县官庄街道雅都村重庆市秀山县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内指定地点
2.2履约期限:2024年1月30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3招标范围:承担重庆市秀山县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内一台汽轮发电机组及辅机使用要求的循环水水处理药剂(2023年3月1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止):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循环水缓蚀阻垢剂、氧化性和非氧化性杀菌藻剂的供货、运输、卸料、投加药、检测分析、加药设备供货及安装和现场技术服务等。对循环水池进行持续加药,根据以下要求调整药剂用量:(1)缓蚀阻垢剂及杀菌剂使用后凝汽器不锈钢管应没有明显结垢,没有局部腐蚀情况,均匀腐蚀速率<0.005mm/a(以测挂片的腐蚀速率为准),碳钢挂片腐蚀率<0.075mm/a,不锈钢挂片腐蚀率<0.005mm/a。(2)循环水总硬度+总碱度(碳酸盐计)≤1100mg/L计。(3)微生物控制指标:生物粘泥量≤3ml/cm3;异样菌总数≤1×105个/ml。(4)水侧管壁的年污垢热阻值为:1.72×10-4~3.44×10-4 m2.K/W。
2.4质量要求:(1)无膦缓蚀阻垢剂应是高效低毒、化学稳定性好、复配性能良好的环境友好型水处理药剂,必须符合DL/T806-2013《火力发电厂循环冷却水用阻垢缓蚀剂》的无膦阻垢剂标准。(2)微生物控制符合GB *****-2017《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要求。(3)杀菌灭藻剂符合DL/T 1116-2009 《循环冷却水用杀菌剂性能评价》。(4)其它药品符合相应的国标或行标最新版本质量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或等值外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商务代理能力和生产能力。
3.2近三年具有1个及以上同类工业循环水处理业绩。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邀请比选及比选文件的递交
4.1、本次比选采取比选的方式。比选人于2023年1月16日https:///(招标与采购网)发出比选文件,评选时间开始前不管竞选人下载与否,比选人都视为竞选人已收到比选文件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选人自负。
4.2、比选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评选时间:
截止递交时间:2024年1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不予接收。
评选时间:2024年1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3、比选报价文件递交的地点及评选地点:
比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秀山县官庄街道雅都村,重庆市秀山县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考虑疫情影响,投标人确实到不了现场的,可以快递或邮寄方式递交竞选文件。)
收件人:惠先生
电话:189*****773
评选地点:重庆市秀山县官庄街道雅都村,重庆市秀山县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404室。
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比选人:重庆市秀山县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地 址:重庆市秀山县官庄街道雅都村 |
联系人:惠先生 |
电 话:189*****773 |
2024年1月16日
条 款 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招标人 | 名称:重庆市秀山县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秀山县官庄街道雅都村 联系人:惠先生 电话:189*****773 |
1.1.2 | 项目名称 | 2023年度循环水阻垢缓蚀处理服务 |
1.1.3 | 工程地点 | 重庆市秀山县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内指定地点 |
1.2.1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1.2.2 | 出资比例 | 自筹资金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承担重庆市秀山县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内一台汽轮发电机组及辅机使用要求的循环水水处理药剂(2023年3月1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止):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循环水缓蚀阻垢剂、氧化性和非氧化性杀菌藻剂的供货、运输、卸料、投加药、检测分析、加药设备供货及安装和现场技术服务等。对循环水池进行持续加药,根据以下要求调整药剂用量:(1)缓蚀阻垢剂及杀菌剂使用后凝汽器不锈钢管应没有明显结垢,没有局部腐蚀情况,均匀腐蚀速率<0.005mm/a(以测挂片的腐蚀速率为准),碳钢挂片腐蚀率<0.075mm/a,不锈钢挂片腐蚀率<0.005mm/a。(2)循环水总硬度+总碱度(碳酸盐计)≤1100mg/L计。(3)微生物控制指标:生物粘泥量≤3ml/cm3;异样菌总数≤1×105个/ml。(4)水侧管壁的年污垢热阻值为:1.72×10-4~3.44×10-4 m2.K/W。 |
1.3.2 | 工期 | 2024年1月3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
1.3.3 | 质量要求 | 满足招标人的技术要求。达到招标文件第五章质量指标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 (1)投标人应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或等值外币。 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同类工业循环水处理业绩。 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信誉声明 (1)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2)最近三年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 (3)最近三年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4)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 (5)本次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是真实有效的。 注: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是否满足资格审查标准中的信誉要求。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诚信要求 由投标人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诚信承诺书”格式自行声明是否满足资格审查标准中的信誉要求。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人员配置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 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环保工程、水处理类专业初级职称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 须提供身份证、资格证或职称证、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上述条件及要求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若评委会对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证明材料要求原件查验时,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无法提供原件,评委会有权对投标文件做不利判定。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人保留对资格后审合格单位提供的资格后审申请材料进行进一步查验的权利。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将依据有关法规处理。 8、中标人在投标时拟派的全体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一经发现,招标人将予以相应处罚。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项目单位:重庆市秀山县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惠先生 电话:189*****773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投标人质疑 | 2024年1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各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有),投标人的质疑文件须经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将质疑文件扫描后发至邮箱。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的,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招标人不再受理。 |
1.10.3 | 招标人答疑 | 2024年1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各投标人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补遗答疑文件,或将补遗答疑文件发至投标人邮箱。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人发出的答疑、补遗及澄清文件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3.2 | 投标报价 |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范围、设计标准、技术规范、相关定额规定、结合市场价格、依据本企业自身实力、技术及管理水平等自主确定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为实施和完成本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发包人引起的变更除外)。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2万元(含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无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按本须知1.4.1项规定,提供相应资料。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人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盖章。在投标文件封面标明正、副本。 |
3.7.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正本1份、副本1份,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全套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1份。 |
3.7.5 | 装订要求 | 1、本项目应按顺序将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装订成一册。 2、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
4.1.1 | 投标文件的密封 | 投标文件和电子文档装袋密封,在封袋上加盖企业公章,并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字样。 |
4.1.2 | 封套上写明 | 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 投标人 地址: 名称: 招标人 名称: 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20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重庆市秀山县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404会议室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 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重庆市秀山县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404会议室。 |
5.2 | 开标程序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有关单位和代表;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现场核查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或投标保证金数额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若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则表示投标人未派有效代表参加开标会,视为投标人认同开标结果; 6)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密封符合要求后签字确认; 7)随机开启投标文件,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宣读最高限价;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比专家确定方式:由比选人依法组建。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评标委员会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招标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且受到处罚的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7.3.1 | 履约担保 | 中标金额的5%。 |
8.1 | 重新招标 | 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 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 |
8.2 | 不再招标 |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项目结算 | 详见“合同条款及格式” |
10.2 | 电子文档 | 电子U盘包含投标文件全部内容,文档部分采用WORD或PDF格式,图纸采用CAD格式。电子投标文件须可读,不得设置打开密码,若其电子投标文件数据无法读出,则不能参与评审。 |
10.3 | 付款方式 | 详见“合同条款及格式” |
10.4 | 其他说明 | 请各投标人自行编制投标文件,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较多雷同或相似,招标人将提交评标委员会按法律法规对投标文件重新进行评审。 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中标单位在投标时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可以解除合同且不予结算上期货款,招标人损失超过合同当批次货款的部分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从合同支付款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列入招标人黑名单,不得再进入参加。 |
10.6 | 特别说明 | 1、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2、当供需双方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外部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招标人战略投资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招标人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投标人出现重大变故等)而影响招标事宜时,招标单位保留提出重新招标或取消招标的权利。 |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信誉和诚信。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1.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问题,以便招标人答疑。
1.10.3招标人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答复各投标人,该答疑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偏离
本工程不允许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2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详见招标文件
3.2 投标报价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并草签合同后,向中标的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保证金以转帐支票形式退回到投标人单位帐户。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文件弄虚作假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资料按本须知第1.4.1条规定及资格审查文件格式规定的内容填报。
3.6 备选投标人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人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1 定标方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投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人,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审批或核准项目的,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再招标。其他项目,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招标。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章符合要求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委托代理人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 |||
2.1.2 | 资格审查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安全生产许可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诚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无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 “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实质性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50分; 2、商务部分10分; 3、技术部分:40分; | ||
初步评审合格后,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 | ||||
无要求 | ||||
2.2.4(1) | 投标报价部分 | (50分) | ||
2.2.4(2)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 商务部分 | (10分) | |
2.2.4(3)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技术部分 | (40分) | |
1. 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本章2.2.2项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 2.对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2款至3.4款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并按本章第2.2.4款规定的评分标准,确定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中标候选人。 | ||||
3.1.1 (1) | 得分(A) | 投标报价(50分) | (1)若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50分; (2)各有效投标报价分别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于评标基准价扣3分,扣完为止。 | |
3.1.1 (2)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B) | 商务条件(10分) | 1、有ISO9001、ISO4001证书得2分,无或不全得0分; 3、满足最低1个业绩要求,每增加一个同类循环水处理业绩得2分,最多8分。 | |
3.1.1 (3)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C) | 技术条件(40分) | 1、投标文件响应程度10分; 投标方案的技术参数与功能等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是否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材料。较好的得8-10分,一般的得4-8分,较差的得0-4分。 2、供货及循环水处理合理技术方案20分; 较好的得15-20分,一般的得8-15分,较差的得0-8分。 3、质量保证及质保措施10分。 较好的得8-10分,一般的得4-8分,较差的得0-4分。 | |
3.2.2 | 投标人得分 | 投标人总得分=A+B+C |
1.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本标书约定的其它情形。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分。
(1)按本章第 3.1.1(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 3.1.1(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 3.1.1(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 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024年循环水阻垢缓蚀处理服务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甲方:重庆市秀山县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货物
乙方向甲方供应满足甲方位于秀山县官庄街道雅都村的重庆市秀山县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内一台汽轮发电机组及辅机使用要求的循环水水处理药剂:循环水缓蚀阻垢剂和杀菌剂及其投加等技术服务。对循环水池进行持续加药,根据以下要求调整药剂用量:1、缓蚀阻垢剂及杀菌剂使用后凝汽器不锈钢管应没有明显结垢,没有局部腐蚀情况,均匀腐蚀速率<0.005mm/a(以测挂片的腐蚀速率为准),碳钢挂片腐蚀率<0.075mm/a,不锈钢挂片腐蚀率<0.005mm/a。2、循环水总硬度+总碱度(碳酸盐计)≤1100mg/L计。3、微生物控制指标:生物粘泥量≤3ml/cm3;异样菌总数≤1×105个/ml。4、水侧管壁的年污垢热阻值为:1.72×10-4~3.44×10-4m2. K/W。
第二条 合同有效期: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第三条 合同价格
1.合同有效期内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年,大写: ,其中阻垢剂单价为 元/吨,氧化性杀菌剂单价为 元/吨,非氧化性杀菌剂单价为 元/吨,该价格包括:模拟性能试验、技术资料、调试技术服务、现场技术服务人员药剂投加服务、化验用仪器器皿、有效实施双方签订《重庆市秀山县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循环水处理药剂协议》约定的相关内容的费用,以及至现场的运输包装费、装卸、保险费、乙方所应纳的税费等一切费用。乙方应保证按所提供的技术方案,确保本合同约定的循环水质量标准,如实际药剂用量增加,经核算超出本合同限价,则超出部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实际使用量未超过合同限价时,根据实际使用量按实结算。
2.因甲方原因,当系统浓缩倍数累计超过30天低于2倍及其以下,需要增加的药剂量报请甲方同意后,按下表单价按实结算。
药剂名称 | 规格 | 单价(kg) |
无膦阻垢缓蚀剂 | 25kg/桶 | |
氧化性杀菌剂 | 25kg/桶 | |
非氧化性杀菌剂 | 25kg/袋 | |
设备费 |
第四条 质量保证与索赔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及技术协议时,已对本合同内容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生产工艺技术条件设备人员情况及履行本合同的相关风险有充分了解,乙方确定有能力履行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2.乙方应向甲方保证其提供的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在技术上是先进和成熟的质量是优良的,并且能够满足《重庆市秀山县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循环水处理药剂协议书》中的技术要求。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和技术错误,引起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设备损害或事故,损害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对等赔偿。
4.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因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循环水处理药剂,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行政及经济责任。
5.本合同执行期间,如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循环水处理药剂,产生循环冷却水体管路有结垢等现象,乙方应负责免费清洗。属甲方原因(排污不力,浓缩倍数过低等)造成的结垢腐蚀现象,由甲方自行负责。
6.本合同执行期间,如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循环水处理药剂不符合甲乙双方签订的《重庆市秀山县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循环水处理药剂协议书》规定时,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拒付货款并提出索赔。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赔款,包括由此产生的返工费用换货费用运费及保险等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7.如由于乙方责任需要更换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而使系统停止加药或有其他影响时,所有造成的后果及产生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担。
8.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在甲方生产现场每周不少于1人的现场技术服务人员以及为履行《重庆市秀山县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循环水处理药剂协议书》约定的相关内容所必须的设施设备;同时,能根据甲方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或甲方要求及时增补现场技术服务人员。
9.交货周期:自甲方订货时计24小时内送货到甲方加药地点。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不可抗力除外),甲方有权按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10.无膦缓蚀阻垢剂应是高效低毒、化学稳定性好、复配性能良好的环境友好型水处理药剂,必须符合DL/T806-2013《火力发电厂循环冷却水用阻垢缓蚀剂》的无膦阻垢剂标准;微生物控制符合GB *****-2017《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要求;杀菌灭藻剂符合DL/T 1116-2009 《循环冷却水用杀菌剂性能评价》;其它药品符合相应的国标或行标最新版本质量要求。
第五条 验收
1.乙方每次送货到甲方生产现场,向甲方收货人员提交所送货物的产品质量报告书和使用说明书,并由甲方开具收货凭证;
2.对甲方具备检测条件的指标项目,甲方随机抽样,由甲方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作为结果依据;对甲方不能检测的指标项目,对已取样的样品随机抽取后,委托第三方独立检验机构检测,并以第三方独立检验机构检测报告为检测结果依据,若检测结果报告符合乙方报送的产品书面指标数据,则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由乙方承担;
3.对乙方送达甲方的货物不符合甲乙双方签订的《循环水处理药剂协议书》的要求者,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在24小时之内提供合格货物到甲方现场。
第六条 付款
1.付款时间:按月度付款。
2. 付款方式:押一付一,从合同生效日起,乙方配送第二批货后付第一次货款。
3.付款凭据:乙方在向甲方申请付款前,应与甲方确认到货量,甲方审核无误后,通知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七条 调试
本合同产品由乙方负责进行调试直接投入使用,双方应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产品尽快投入使用;所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合同签字后发生的非有方所能控制,并非合同方过失的无法终止的不能预防的社会和自然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严重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社会敌视行为正式罢工等等。合同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段,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和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天内将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交给另一方核查和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 合同变更修改终止
1.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各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守约方的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诉讼费等。
2.优先解释权原则:补充协议优于本合同,近期优于远期;
3.甲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事项,在守约方多次要求违约方改善,而违约方未能有效整改,造成守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困难,守约方可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向违约方索赔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合同有效期届满,本合同及补充协议自然终止。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文件:
《重庆市秀山县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循环水处理药剂协议书》
2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重庆市技术监督局或其他有资质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由责任方承担。
3.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为双方履行通知义务的有效送达地址,同时也未发生争议后诉讼文书合法有效的送达地址,向该地址邮寄出前述文书即视为送达。如寄往该地址无人查收被退回也视为送达,退回日期视为送达日期。如一方需更换通讯地址的,应当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另一方不发生约束力
5.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肆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账号: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纳税人登记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甲方生产运行的实际情况,甲方委托乙方对重庆市秀山县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工业循环水系统进行水质稳定处理,为保证甲方生产的顺利进行及水质稳定处理的效果,甲方乙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技术协议:
一、总则
乙方向甲方提供循环水质稳定剂的供货、加药、水质稳定的化学分析等;其供货范围包括阻垢缓蚀剂、杀菌灭藻剂、分析仪器和现场服务等。
二、双方权责的界定
1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1 重庆市秀山县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补充水源为自梅江河取水点预处理后的工业水。
1.2提供防晒的场地堆放药品及加药设施,同时方便加药工日常加药操作。
1.3提供现场化学分析化验条件,方便在特殊情况下提供水质分析。
1.4甲方有权对药剂质量及水质指标提出质量异议,并协助乙方解决运行中发现的问题。
1.5甲方接到乙方的排污指令后, 24小时内在乙方的监督指导下按乙方提供的排污水量进行排污,如未按乙方要求排污而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1.6当甲方运行工艺发生改变将影响进水水质时,甲方以书面报告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报告中应注明新补充水源的水质状况表及补充水量。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情况,模拟现场水质状况进行试验,做出药剂更改方案,在接通知1个月内提供药剂更新方案给甲方。
1.7 负责对加药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
1.8按本协议要求正确使用该缓蚀阻垢剂及杀菌灭藻剂和控制循环水各指标后,凝汽器不锈钢管若发生结垢腐蚀污堵等现象,应立即终止使用该药品,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拒付货款。
1.9甲方在乙方满足水处理效果的前提下,安排时间进行正常清洗。清洗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熟悉甲方生产工艺,根据甲方的工艺条件,确定工业循环水系统的水质稳定药剂及投加,水质的化学分析及异常情况的处理,保证甲方工业循环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水质稳定。
2.2乙方负责循环水水处理剂的调试工作并有切实可行的调试及运行方案,调试完毕做出书面总结报告。
2.3乙方应承诺每半年或在甲方要求对循环水水处理剂的使用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并提出相应对策;承诺每半年或根据甲方要求对循环水循环水补充水等水质进行分析化验,指导并协助甲方按要求做好与循环水水处理剂有关的各方面工作。
2.4乙方按《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2017)的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适合甲方水质条件的循环水处理药剂。
2.5乙方应对甲方循环水质进行化验分析,建立水质分析台帐,每月向甲方提供水质分析报告单,根据化验分析的结果调整药剂配方及加药量。
2.6保证循环水系统无明显结垢及腐蚀。挂片对循环水系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按《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 *****-2017)中相关标准执行。
2.7本系统的排污以循环水中总硬+总碱度(碳酸盐计)≤1100mg/L计,当超过此限度时,立即确定排污方案及排污水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排污。
2.8对甲方反应的问题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进行处理,如有具体方案和总结,应在一周内完成。
2.9甲乙双方共同对系统挂片进行测试,测试项目为腐蚀速率及粘泥结垢附着率。测定频次为挂片后的第一个月及药剂调整后的第一个月,以后每三个月对试片进行测试,并形成报告给甲方。
2.10在设备检修期间,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凝汽器不锈钢管的腐蚀结垢情况检查,以便确认药剂使用效果,根据检测结果形成水处理系统运行状况的书面报告,总结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2.12乙方应保证甲方现场药剂的用量和在保质期内,对循环水水处理药剂实行三包(保质保量保处理效果),三包期内产品变质,由乙方免费更换。
2.13乙方承诺在甲方正确使用缓蚀阻垢剂和循环水系统正常运行控制的情况下,不会产生凝汽器不锈钢管的结垢和腐蚀加重现象。若有轻微的结垢腐蚀现象,由乙方负责协助处理,若有较严重的结垢腐蚀现象,立即终止使用,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2.14乙方向甲方供货后应主动不定期了解甲方现场运行数据和参数(包括水源水质变化情况循环水水质情况及浓缩倍率等等),若有问题或运行工况与药品性能不相适应时应及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否则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
2.15乙方承诺,在使用缓蚀阻垢剂时进行全过程免费优质服务。
2.16若乙方违反本技术协议要求,所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三、药品质量技术要求及用量
3.1该缓蚀阻垢剂的质量必须是达到DL/T806-2013《火力发电厂循环冷却水用阻垢缓蚀剂》无膦阻垢剂标准要求的产品。微生物控制方案符合GB *****-2017《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要求。杀菌灭藻剂采用符合DL/T 1116-2009 《循环冷却水用杀菌剂性能评价》的优质药剂。
3.2该缓蚀阻垢剂及杀菌剂使用后必须保证循环水的排污水对下游居民生活饮用水等无影响和危害,符合环保部门及相关标准对我厂厂外排水水质的要求。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3.3该缓蚀阻垢剂及杀菌剂使用后对凝汽器不锈钢管既能阻垢,又能防腐,对循环水系统设备材质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3.4缓蚀阻垢剂及杀菌剂使用后凝汽器不锈钢管应没有严重结垢,没有局部腐蚀情况,均匀腐蚀速率<0.005mm/a(以测挂片的腐蚀速率为准),碳钢挂片腐蚀率<0.075mm/a。
3.5若按本协议正确使用该无膦缓蚀阻垢剂后,凝汽器不锈钢管仍发生较严重的结垢腐蚀现象,应立即终止使用,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可拒付货款。
3.6总硬度+总碱度(碳酸盐计)≤1100mg/L的前提下,循环水经缓蚀阻垢处理后,当浓缩倍率达到8倍时,系统仍然能够正常运行,而不会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3.7对于发生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事宜,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和义务协助解决,损失及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水质控制指标及方式
循环冷却水的水质指标应满足《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 *****-2017 )表3.1.8中的相关规定。
4.1总硬+总碱度(碳酸盐计)≤1100mg/L计,
4.2微生物控制指标
生物粘泥量≤3ml/cm3;
异样菌总数≤1×105个/ml。
4.3冷却循环水系统污垢热阻
水侧管壁的年污垢热阻值为:1.72×10-4~3.44×10-4m2. K/W
五、合同费用以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商务合同为准。
六、协议生效期
协议生效期为2023年 3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止。
七、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伍份,乙方叁份;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一、投标函部分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招标文件确认书
1、投标函
致:重庆市秀山县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一、根据已收到的(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经研究决定就以下内容分别做出承诺:
1我方已理解了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决定参加投标,并保证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工作;
2我方承诺我们的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格资信的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及相关陈述全部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我方承诺我们的投标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4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内交货并完成相应的服务工作;并保证我们的供货设备及相关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按投标人须知中有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正本份和副本份电子版份);
三、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以人民币______万元/年【大写】的投标控制总价承担 (项目名称),其中阻垢缓蚀剂单价为元/吨,氧化性杀菌剂单价为元/吨,非氧化性杀菌剂单价为元/吨,设备费元,并保证药剂、服务、化验及在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达到招标方的要求。服务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药剂及服务费用超过投标控制总价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不足投标控制总价按实际发生结算。
2.我方将按比选报价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比选报价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上述文件的内容并同意放弃对上述文件的内容有不明及误解的追究权利。
4.我方的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为90个日历日。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3、招标文件确认书
:
我单位参加的投标,对贵单位年月日发出的该项目招标文书及其相应的补遗资料、书面通知等全部内容予以确认,并按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我公司保证本工程中标后绝不转包给挂靠公司,一旦招标人发现、查实我公司有转包挂靠行为,我公司甘愿承担违约责任或违约金。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技术部分
(投标人自行编写,编制时结合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评分要求规定)
三、商务部分
目 录
[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商务评分要求证明材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业绩案例由投标人自行制作业绩列表清单;
粘贴:ISO9001、ISO4001证书;
四、资格审查部分
目 录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信誉承诺书
3、诚信承诺书
4、其他材料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电话 | 邮编 | ||
资质等级 | 专业类别 |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金 | ||
其他 |
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认证证书复印件等)”中的资料
2、信誉承诺书
(信誉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承诺书格式不限,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是否满足以下条件:
(1)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2)最近三年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
(3)最近三年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4)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
(5)本次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是真实有效的。
名称
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并盖公章):
日期:
注: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是否满足。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诚信承诺书
我公司在与重庆市秀山县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交易过程中,自觉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并作出相应承诺如下:
一、我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提供回扣等好处费。
二、我公司与招标人工作人员保持正常工作和业务交往,不会向招标人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物品,不会以任何理由报销招标人的私人费用。
三、我公司不会邀请招标人工作人员参加自身承办的宴会和娱乐活动,不会向招标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
四、我公司不会以谋取私利擅自与招标人工作人员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五、若招标人发现我公司有违背本承诺上述条款情况,我公司愿意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承担合同标的或者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由此给招标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我公司承担,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与我公司的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承诺人(投标人名称并盖章):
日期:
4、其他材料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重庆
重庆
重庆
重庆
重庆
重庆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