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服务描述 | 数量 | 单位 | 供应商报价(元) | 是否中标 |
服务描述:2024年度全院保洁服务,具体保洁服务范围包括:地面13层楼及地下一层的办公大楼检察院物业管理区域、院内12309检察服务中心、2个派驻检察室(每星期至少1次)的环境卫生的日常清洁工作。具体包括院大楼的内外环境、办公房、会议室、洗手间和公共场所、广场及道路、停车棚、地下车库等场所。 供应商提供服务人员数量及要求:1.保洁人员要求配置到岗人数不少于6人,其中1人为保洁领班,5名为保洁人员。2.岗位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一年以上保洁工作经验,熟练使用相关专业保洁设备设施,熟悉珠海市有关垃圾分类规定要求。 清洁服务内容及和要求 1.制订清洁工作标准和检查制度,并经采购人具体管理部门审核,以对工作质量进行考核,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实行标准化清洁保洁,特别对公共场所、卫生间做到按标准定人、定点、定时清洁,并有专人巡查、监督。 2.供应商所派驻的保洁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礼仪、业务技能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对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广场、道路、设施(各类标识牌、路标、果皮箱、休闲椅)、洗手间、走廊、楼梯、扶手、大厅、走廊、天台、停车场等所有区域等进行保洁,无随意堆放的杂物,不见废弃物、污渍。 4.对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等室内区域做好日常保洁工作并收运垃圾,无杂物、污渍、水渍、垃圾等现象。 5.室内地面、窗户、窗台、办公家具、电器、设备等干净明亮,无灰尘及其他杂物;物品及桌椅摆放整齐,台面无污垢;卫生间无异味;墙面天花板无灰尘、 | 1 | 项-第1页 | 327,756.00- | 是 |
杂物及蜘蛛网;每周进行至少一次消毒。 6.定期清理垃圾房,对垃圾房及院内垃圾桶应经常清扫、刷洗、无异味,垃圾桶完好、清洁、无异味、保持无垃圾溢出,周围无散乱垃圾或污水,保持环境卫生。 7.配合采购人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所有保洁人员必须清楚垃圾分类要求,如未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开展分类,将计入考核。 8.定期对各建筑物天面天台(高空作业除外)进行清理、保洁。根据实际天气情况,对建筑物天面排水沟进行及时清理、疏通。 9.走廊护栏立面、公共部位、道路整洁,无堆放杂物现象,定期清理院内沟渠,保证污水排放通畅。10.公共洗手间每天至少2次以上清洁,无异味、无积水、无有色垃圾,及时清理垃圾。地面走廊、楼梯、平台每日清扫拖洗,扶手、栏杆每天擦;定期对不锈钢扶手、栏杆;公共部位低位(3米以下)玻璃每周清洁一次;墙面、天花、天台每周打扫1次。 1.供应商需提供服务作业相关的各类消耗用品(设备、工具、易耗品等)。 |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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