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口袋公园工程二期—乌海沃野南路一中东侧绿地口袋公园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口袋公园工程二期—乌海沃野南路一中东侧绿地口袋公园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口袋公园工程(二期)—乌海沃野南路一中东侧绿地口袋公园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口袋公园工程(二期)—乌海沃野南路一中东侧绿地口袋公园招标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现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口袋公园工程(二期)—乌海沃野南路一中东侧绿地口袋公园

2、中标(成交)候选人:

第1中标候选人

内蒙古悠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二级

证号

D*********

投标报价(元)

********.91 元

计划工期

总工期 120 日历天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

安全要求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项目管理人员

职务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

施工员

质量员

材料员

资料员

预算员

姓名

范伟利

郑云茂

陈圆

史静

李科

刘志琴

张丽

张莹雪

证号

NMG*******

202*****255

蒙建安C2(2023)*******

015*****00024

******

015*****000********

015*****00003

******

015*****00005

******

015*****150********

企业填报的业绩

1、乌海市海勃湾区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中心绿化项目劳务分包;

2、乌海市海勃湾区南部城区提升改造工程 (一期)EPC总承包项目;

3、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葡园绿道景观改造工程;

4、乌海市海勃湾区园林绿化成果保护与升级项目;

5、乌海市海勃湾区万达北公园项目;

企业荣誉

1、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承诺

一、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口袋公园工程(二期)—乌海沃野南路一中东侧绿地口袋公园(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范伟利(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我(单位)在 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口袋公园工程(二期)—乌海沃野南路一中东侧绿地口袋公园 招投标(政府采购、有偿出让)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一、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二、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三、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四、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拒绝履行合同。六、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三、(1)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2)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我公司承诺,满足以下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1.1 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1.2 投标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1.3 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须为本企业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财务要求: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信誉要求:落实诚信信息使用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

5、投标承诺:

(1)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2)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1、我公司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六、我公司承诺满足以下要求:

1、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2、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企业及从业人员资信情况等相关文件。3、不存在招标文件“附件B无效标条件”中的任何一项规定。

第2中标候选人

内蒙古美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证号

D*********

投标报价(元)

********.63元

计划工期

总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

安全要求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项目管理人员

职务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

施工员

质量员

材料员

资料员

预算员

姓名

于敏

高桃红

杜林聪

杨俊海

韩满都拉

陈思瑜

岳梅

陈先拉

证号

NMG*******

202*****821

蒙建安C2(2022)*******

015*****0002

5000011

0151710991517000996

015*****00025000035

0151711491517002807

0152220205001003386

企业填报的业绩

1、乌海市乌达区绿色生态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五标段);

2、乌达区农区饮水安全苦咸水改造工程;

3、海南工业园综合管廊(二期)项目(蒙金至污水厂);

企业荣誉

1、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承诺

1、我陈先排系内蒙古美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口袋公园工程(二期)—乌海沃野南路一中东侧绿地口袋公园拟派项目经理:于敏,项目经理证号:NMG*******,目前无在建工程。且未担任任何在建工程的任何职务,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1)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2)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3)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4)不存在“附件 B 无效标条件”中的任何一项规定。

3、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公开 ”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我(单位)在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口袋公园工程(二期)—乌海沃野南路一中东侧绿地口袋公园招投标(政府采购、有偿出让)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一、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二、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三、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四、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

取中标。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拒绝履行合同。六、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3、无效标情况:

投标人名称

否决投标原因

/

/

4、公示时间:

2024年01月16日—2024年01月18日(三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若无异议,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要投诉,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九部委第23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乌海市亿居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大街1号党政办公大楼附属西二层楼

联 系 人:张伟

联系电话:0473-205803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景悦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和平西街北一街坊29号综合楼二楼(格兰云天对面)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6604732618(座机)

邮 箱:nmgjyxmzx@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园工程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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