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办参加政协深圳市光明区二届二次会议租车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结果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办参加政协深圳市光明区二届二次会议租车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结果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办参加政协深圳市光明区二届二次会议租车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光明街道办参加政协深圳市光明区二届二次会议租车服务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经征集筛选,共有两家公司符合资格的供应商:1、深圳市中浩易汽车租赁有限公司2340元;2、深圳市恒誉光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2250元。 |
直接采购情况: 通过竞价方式,确定深圳市恒誉光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供应商。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恒誉光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成交金额:2250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1、派出约定数量的车辆和司机,并提出半小时到达指定现场; 2、根据参会要求,来回接送委员及工作人员到酒店、会场等; 3、租赁一台大型客车(49座); 4、租赁时间:2024年1月22-24日(3天); 5、如有其他未尽事宜,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党政综合办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行政服务大厅5楼 (光明街道政协委员工作站)
联系人: 邱美华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1月16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标签: 会议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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