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蓄滞洪区提升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工程2期项目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蓄滞洪区提升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工程2期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蓄滞洪区提升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工程2期项目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蓄滞洪区提升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工程2期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蓄滞洪区提升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工程(2期)项目(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蓄滞洪区提升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工程(2期)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蓄滞洪区提升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工程(2期)项目(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蓄滞洪区提升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工程(2期)项目设计)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19日。公示内容如下: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批复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的98.5%
(3)质量目标:符合《通用合同条款》第5.4款的约定
(4)勘察设计周期: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30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后续服务满足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
(5)项目负责任人:李海波,高级工程师(**********)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近五年(2018年7月1日~2023年11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批复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的99.2%
(3)质量目标:符合《通用合同条款》第5.4款的约定
(4)勘察设计周期: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30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后续服务满足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
(5)项目负责任人:叶雅丽,高级工程师(*********)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近五年(2018年7月1日~2023年11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中水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投标报价:批复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的97%
(3)质量目标:符合《通用合同条款》第5.4款的约定
(4)勘察设计周期: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30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后续服务满足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
(5)项目负责任人:田浩业,高级工程师(2021B******)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近五年(2018年7月1日~2023年11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农业经济服务中心、天津金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周主任,王晶晶
联系电话:********,130*****556
电子信箱:
招标人: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农业经济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金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7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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