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公安局交通事故处理中心项目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庄河市公安局交通事故处理中心项目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中标通知书
庄河市公安局交通事故处理中心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庄河市公安局交通事故处理中心项目
标段编号 ******TP*********003001 标段名称 庄河市公安局交通事故处理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 庄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填报单位 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1月17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1月22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 建设地点 庄河市徐岭镇交通管理大队院内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大连宏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王竹筠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221*****9199 *******.****** 273 合格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93.58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单位名称 大连宏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枫华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王竹筠 李妍
注册资格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证书编号 221*****9199 212*****2201102
投标报价 *******.****** *******.******
工程工期 273 273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评审得分 93.58 91.41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大连宏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枫华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4/01/17 10:16:11
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4/01/17 10:24:07

标签: 项目建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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