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炭渣处置中标候选人公示

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炭渣处置中标候选人公示

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炭渣)处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3-ZB*****

公示开始时间:2024-01-17

公示结束时间:2024-01-20

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炭渣)处置(招标编号:0123-ZB*****),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含税6%)

质量承诺

服务期承诺

1

汉源金炉科技有限公司

*******.00

符合危废处置(含转移)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自合同生效之日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启动转运,1年内完成2000吨的处置)

2

云南德福环保有限公司

*******.00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标方要求

合同期限内完成大修渣转移及处置利用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汉源金炉科技有限公司

王鑫

/

2

云南德福环保有限公司

李文亮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汉源金炉科技有限公司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云南德福环保有限公司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受理部门:招标代理或监督机构反馈,受理电话:151*****882,邮箱:t_cheng@chalco.com.cn,书面提交。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纪委工作部 ,电话:0872-******* ,邮箱:hqyxlyjjjcb@126.com 。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西邑镇七坪村民委员会七坪村(兴鹤工业园区西邑片区)

联系人:洪润松

电话: 147*****240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陈东艳

电话: 135*****739

电子邮件: *********@qq.com































,云南,鹤庆县,北京市,海淀区

标签: 危险废物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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