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温泉镇泗里村易安后扶产业车间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陆川县温泉镇泗里村易安后扶产业车间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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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施工要求
1陆川县温泉镇泗里村易安后扶产业车间建设项目1项拟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2929.93 平方米,占地面积 957.21 ㎡,地上三层,框架结构;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以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陆川县温泉镇人民政府地址:陆川县温泉镇镇安街5号联系人:黄兵电话:0775-7318508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 广西陆川县温泉镇凤凰一巷15号二楼联系人:高瑾、李剑斌电话:0775-7210518/7212189
1.1.4项目名称陆川县温泉镇泗里村易安后扶产业车间建设项目
1.1.5建设地点陆川县温泉镇泗里村
1.2.1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拟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2929.93 平方米,占地面积 957.21 ㎡,地上三层,框架结构;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以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3.2要求工期要求工期:219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 8月27日
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财务要求:2020 年至 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业绩要求:无。诚信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其它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
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1分包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1.12偏 离不允许。
2.1.1(10)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投标人不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或答复后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顺延。
2.2.2投标截止时间同招标公告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方式在招标公告发布同一媒体发布。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的方式澄清文件在本章第 2.2.2 款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招标人在网站上发布的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企业资信部分(如有)。资格审查部分【备注:以下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投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标文件时提供)或者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时提供);(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4)项目经理简历表[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的复印件以及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函];(5)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职称证书的复印件);(6)拟投入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复印件;(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2023 年 5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证明材料)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8)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3 年 5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9)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3 年 5 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10)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①企业 2020 年至 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②《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函》;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声明函格式后附)。商务标部分:(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投标报价表;(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技术标部分:(1)施工组织设计;(2)项目管理机构。企业资信部分(如有):企业资信一览表。
3.1.4近三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是投标当年成立的企业,其财务报表不要求经审计)。
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指2020年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承接的同类业项目。
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3.6.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电子印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签字,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4.1.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2开标程序技术标明标开标程序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开标顺序:随机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评标专家分工:技术 3人 、经济类 1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6.3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6.5.1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介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示。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家。
7.3.1履约保证金□是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备注:严禁要求中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 【备注:上限为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 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否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2019 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围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行为。
10.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4721503.38 元本工程的有效报价范围: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
10.3 “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
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文件电子版本项目不接受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0.5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6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7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8 监督
陆川县财政局 电话:0775-7235528
10.9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补遗或澄清文件、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0.1其他内容本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现明确以下内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中小微企业预留预算金额:4721503.38 元;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3.预付款金额: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5.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6.因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规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7.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10.10.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桂价费〔2011〕55 号文规定的“工程类”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收取账号: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陆川分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银行账号:8113001013200159937
10.10.3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本招标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政采云”平台认可的 CA 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 18 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4.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字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合格制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
投标文件签署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时提供)
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诚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技术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专职安全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项资格审查部分(1)~(10)项内容的。
2.1.2形式评审标准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形式评审视为不合格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及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响应性评审视为不合格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权利义务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标价格低于(含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且无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的相应情况。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要求且无本章附件 B否决投标条件的相应情况。
2.2详细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只有通过了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程序。
2.2.1分值构成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标评审部分: 65分商务标评审部分:30分企业资信分: 5分
2.2.2(1)技术标评分标准(满65分)项目管理机构(满分6分)其他主要人员(满分6分)1.项目班子人员齐备、搭配合理,拟配备的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等)具有有效的相应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得6分;2.项目班子人员不齐备、搭配不合理,拟配备的管理人员不能持证上岗的,得3分。
施工组织设计(满分59分)主要施工方法(满分6分)1.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知道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的,得6分;2.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可行、方法可行,能知道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的,得3分;3.对项目施工认识不足,表述不清晰,措施不具体;施工划分只达到基本要求的,得1分;4.未达到上述档次不得分。
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满分6分)1.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的,得6分;
2.投入施工材料的组织与施工进度相呼应、材料计划数量基本满足施工材料要求、材料质量基本满足施工材料要求、材料进场时间基本合理的,得3分;3.投入施工材料的组织与施工进度不呼应、材料计划数量不能满足施工材料要求、材料质量不能满足施工材料要求、材料进场时间只达到基本要求的,得1分;4.未达到上述档次不得分。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满分6分)1.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的,得6分;2.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的,得3分;3.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仅能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1分;4.未达到上述档次不得分。
劳动力安排计划(满分 6分)1.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的,得6分;2.投入劳动力安排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准确的,得3分;3.投入劳动力安排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仅能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1分;4.未达到上述档次不得分。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6分)1.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 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的,得6分;2.有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可行。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基本能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的,得3分;3.编制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不完善、仅基本满足项目的实际施工邀请,质量保证措施不够具体的,
得1分;4.未达到上述档次不得分。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 6分)1.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的,得6分;2.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制度基本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基本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一般的,得3分;3. 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但人员配备不合理,制度不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差,不符合实际且不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不完善的,得1分;4.未达到上述档次不得分。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6分)1.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的,得6分;2.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基本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可行。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基本完善,安排科学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的,得3分;3. 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没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没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没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不完善,安排科学不合理,仅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的,得1分;4.未达到上述档次不得分。
确保文明施工1.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 6分)措施,且措施内容应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的,得6分;2.有基本合理的安全文明措施,采用规范正确的,得3分;3.安全文明措施不够合理,采用规范不够正确的,得1分;4.未达到上述档次不得分。
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满分6分)1.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有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切实可行方案且措施得力的,得6分;2.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可行的,得3分;3.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仅基本可行的,得1分;4.未达到上述档次不得分。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满分 5分)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的,得5分;2.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可行,基本满足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的,得3分;3.施工总平面布置不够合理,仅基本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的,得1分;4.未达到上述档次不得分。
2.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1)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通过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且技术标评审合格,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总价。(2)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按其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3)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在 10 家以上的,从最高的投标报价开始去掉 n 家投标报价和从最低的投标报价开始去掉 n 家或 n-1 家(有效报价范围内投标人家数为奇数时取 n-1 家)投标报价后(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投标报价
时,一并去掉),取 10 家(如不足 10 家,按实际家数计取)投标人投标报价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再取其中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在 10 家(含 10 家)以下的,将全部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n=(有效报价范围的投标人家数-10)/2,n 为四舍五入取整数。
2.2.2(3)商务标评分标准(满分30分)商务标评分标准(1)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满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的扣 1.5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的扣 1 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2)有效报价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2.2.2(4)企业资信分评分标准(满分5分)1、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中有 1 项的得 1 分,满分 3 分。(以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为准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2、根据投标人 2020 年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承接的同类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份得 1 分,满分 2 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投标人汇总得分投标人汇总得分=该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企业资信得分
3评标程序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3.1.2否决投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
序号投标单位是否按时递交投标文件资格证件是否有效投标文件是否有效投标总报价(元)自报工期(日历天)自报质量等级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1
2
3
4
5
6
7
序号姓名职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签到时间备注
1
2
3
4
5
6
7
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投标文件签署
2营业执照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资质等级
5财务状况
6类似项目业绩(如有)
7诚信
8技术负责人
9项目经理
10专职安全员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2其他要求
是否通过评审
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投标人名称
2投标函签字盖章
3投标文件格式
4联合体投标人(如
5有)报价唯一
是否通过评审
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投标内容
2工期
3工程质量
4投标有效期
5权利义务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价格
是否通过评审
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
2、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施工方法
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劳动力安排计划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得分合计
技术标得分(满分 )
技术标是否合格
评委序号和姓名投标人名称(或代码)及其得分
1:
2:
3:
4:
5:
6:
7:
各评委评分合计
各评委评分平均值
投标人技术标平均得分
项目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是否有效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评审是否合格
1.投标报价得分(满分30分)
2.商务标得分=投标报价得分
招标控制价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以评标基准价为最高分3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分。商务标得分=投标报价得分
序号评分项目标准分投标人名称(或代码)
1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中有1项的得1分,满分3分。(以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为准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2根据投标人2020年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承接的同类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企业资信评分得分合计(满分 )
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备注
资格审查是否合格形式评审是否合格响应性评审是否合格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企业资信得分排序(由低至高)
1
2
3
4
5
6
7
最终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排序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发包人审查时间
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2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3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
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
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计划进场时间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序号名 称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
1已签约合同价款金额
2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3应支付的预付款
4应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
5合计应支付的预付款
序号名 称实际金额(元)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
1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其中:人工费
2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
其中:人工费
3本周期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其中:人工费
4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
4.1本周期实际应抵扣的预付款
4.2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
5本周期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其中:人工费
序号名 称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
1竣工结算合同价款总额
2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
3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4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
序号名 称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
1已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2应增加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缺陷的修复金额
3应扣减承包人不修复缺陷、发包人组织修复的金额
4最终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进度款期次形象进度进度款付款金额(元)备注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
发包人代表签字:发包人(盖公章)日 期承包人代表签字:承包人(盖公章)日 期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
传 真网 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序号行业标准标准划分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序 号条款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
1项目经理专用条款姓名:
2投标有效期日历天
3工期专用条款日历天
4缺陷责任期专用条款
5分包专用条款
6逾期竣工违约金专用条款
7预付款额度专用条款
8质量保证金额度专用条款
„„„„
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投标总价万元备注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万元
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暂估价(如有)万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如有)万元
暂 列 金 额 ( 如有)万元
主要材料钢筋
水泥(不含商品混凝土用量)
商品混凝土m3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
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岗位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承担完工程情况
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
施工员
质量员
安全员
材料员
„„
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职称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建造师注册编号
身份证号码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职称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
序号项目类别
1
2
3
4
陆川县温泉镇泗里村易安后扶产业车间建设项目 YLZC2023-G2-220272-YZLZ 中
标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YLZC2023-G2-220272-YZLZ)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陆川县温泉镇泗里村易安后扶产业车间建设项目:
中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中标价格:471.449778 万

二、其他:
一、项目编号:YLZC2023-G2-220272-YZLZ
二、项目名称:陆川县温泉镇泗里村易安后扶产业车间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4714497.78 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陆川县温泉镇园西二路 23 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
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陆川县温泉镇泗里村易安后扶产业车间建设项目 陆川县温泉镇泗里村易安后扶产业车间
建设项目 陆川县温泉镇泗里村易安后扶产业车间建设项目,拟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2929.93 平方米,占地面积 957.21㎡,地上三层,框架结构;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
气、暖通以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9 天(日历天)
罗圣佳 桂 245060805096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姚明区、陈轩、吴德贤、温春钦、罗志洪(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桂价费〔2011〕55 号文规定的“工程类”
标准计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6000.0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75.78 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陆川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地 址:陆川县温泉镇镇安街 5 号
联系方式:0775-731850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陆川县温泉镇凤凰一巷 15 号二楼
联系方式:0775-7210518/7212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瑾、李剑斌
电 话:0775-7210518/7212189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17 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陆川县财政局。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陆川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地 址:陆川县温泉镇镇安街 5 号
联 系 人:-
电 话:0775-73185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陆川县温泉镇凤凰一巷 15 号二楼
联 系 人: 高瑾、李剑斌
电 话: 0775-7210518/721218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陆川县温泉镇泗里村易安后扶产业车间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YLZC2023-G2-220272-YZLZ
招标人:陆川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目 录
第一卷 ............................................................................................................................................................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
1 总则................................................................................................................................................... 14
1.1 项目概况 ............................................................................................................................... 14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14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 14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
1.5 费用承担 ............................................................................................................................... 15
1.6 保密 ....................................................................................................................................... 15
1.7 语言文字 ............................................................................................................................... 15
1.8 计量单位 ............................................................................................................................... 15
1.9 踏勘现场 ............................................................................................................................... 15
1.10 投标预备会 ......................................................................................................................... 15
1.11 分包 ..................................................................................................................................... 15
1.12 偏离 ..................................................................................................................................... 16
2 招标文件 ........................................................................................................................................... 16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 16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 16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 16
3 投标文件 ........................................................................................................................................... 17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 17
3.2 投标报价 ............................................................................................................................... 17
3.3 投标有效期 ........................................................................................................................... 17
3.4 投标保证金 ........................................................................................................................... 17
3.5 备选投标方案 ....................................................................................................................... 18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8
4 投标................................................................................................................................................... 19
4.1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 19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9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9
5 开标................................................................................................................................................... 19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9
5.2 开标程序 ............................................................................................................................... 19
6 评标................................................................................................................................................... 20
6.1 评标委员会 ........................................................................................................................... 20
6.2 评标原则 ............................................................................................................................... 20
6.3 评标方式 ............................................................................................................................... 20
6.4 移交评标资料 ....................................................................................................................... 21
6.5 中标候选人公示 ................................................................................................................... 21
7 合同授予 ........................................................................................................................................... 21
7.1 定标方式 ............................................................................................................................... 21
7.2 中标通知及中标公告 ........................................................................................................... 21
7.3 履约保证金 ........................................................................................................................... 21
7.4 签订合同 ............................................................................................................................... 21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22
8.1 重新招标 ............................................................................................................................... 22
1
8.2 不再招标 ............................................................................................................................... 22
9 纪律和监督 ....................................................................................................................................... 22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 22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22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23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23
9.5 投诉 ....................................................................................................................................... 23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4
10.1 词语定义 ............................................................................................................................. 24
10.2 招标控制价 ......................................................................................................................... 24
10.3 技术标评审方式 ................................................................................................................. 24
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 ................................................................................................................. 24
10.5 知识产权 ............................................................................................................................. 24
10.6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24
10.7 同义词语 ............................................................................................................................. 24
10.8 监督 ..................................................................................................................................... 24
10.9 解释权 ................................................................................................................................. 24
10.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24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25
评标办法前附表 ........................................................................................................................................... 2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 31
1 评标方法 ........................................................................................................................................... 31
2 评审标准 ........................................................................................................................................... 31
2.1 初步评审标准 ....................................................................................................................... 31
2.2 详细评审标准 ....................................................................................................................... 31
3 评标程序 ........................................................................................................................................... 31
3.1 初步评审 ............................................................................................................................... 31
3.2 详细评审 ............................................................................................................................... 32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 32
3.4 评标结果 ............................................................................................................................... 32
附件 A 评标详细程序 ................................................................................................................................ 33
A0 总 则 ............................................................................................................................................. 33
A1 基本程序 ......................................................................................................................................... 33
A2 评标准备 ......................................................................................................................................... 33
A3 初步评审 ......................................................................................................................................... 33
A4 详细评审 ......................................................................................................................................... 34
A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 35
A6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 36
A7 补充条款 ......................................................................................................................................... 36
附件 B 否决投标条件 ................................................................................................................................ 37
B0 总 则 ............................................................................................................................................. 37
B1 否决投标条件 ................................................................................................................................. 3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50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83
第二卷 ........................................................................................................................................................ 107
2
第六章 图 纸 ........................................................................................................................................... 107
第三卷 ........................................................................................................................................................ 108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108
第四卷 ........................................................................................................................................................ 109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109
3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陆川县温泉镇泗里村易安后扶产业车间建设项目
YLZC2023-G2-220272-YZLZ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陆川县温泉镇泗里村易安后扶产业车间建设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
s://www.zcygov.cn/)在线办理报名并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ZC2023-G2-220272-YZLZ
项目名称:陆川县温泉镇泗里村易安后扶产业车间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4721503.38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的名称
数量及
单位
陆川县温泉镇泗
1
里村易安后扶产
1 项
业车间建设项目
要求工期:219 天(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施工要求
拟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2929.93 平方米,占地面
积 957.21 ㎡,地上三层,框架结构;包括建筑、结
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以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工
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
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4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 间:2023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7 日,每天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3 时至 6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4
方 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需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 CA 登
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
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或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跳转到政采云
系统获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通过其他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将有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政采云”平台编制及上传投标文件。
售 价: 0 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 年 1 月 1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
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
0)、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玉林陆川县人民政府门
户网站(http://www.luchua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http://ggz
y.yulin.gov.cn)。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投标人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
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
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 “政采云”平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
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
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
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
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 CA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
交(投标人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陆“政采
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 CA 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
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95763)。
(3)CA 证书在线解密:投标人投标时,需凭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
A 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
5
后果自负。
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
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 CA 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 CA 数字证书参与整个
招标活动。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
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
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
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陆川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地址:陆川县温泉镇镇安街 5 号
联系方式:0775-731850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陆川县温泉镇凤凰一巷 15 号二楼
联系方式:0775-7210518/7212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瑾、李剑斌
电 话:0775-7210518/7212189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20 日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陆川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地址:陆川县温泉镇镇安街 5 号
联系人:黄兵
电话:0775-7318508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广西陆川县温泉镇凤凰一巷 15 号二楼
联系人:高瑾、李剑斌
电话:0775-7210518/7212189
1.1.4 项目名称
陆川县温泉镇泗里村易安后扶产业车间建设项目
1.1.5 建设地点
陆川县温泉镇泗里村
1.2.1 资金来源
上级资金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上三层,框架结构;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以及配
拟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2929.93 平方米,占地面积 957.21 ㎡,地
套附属设施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要求工期:219 天(日历天)
1.3.2 要求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1 月 22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8 月 27 日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要求:2020 年至 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
1.4.1
投 标 人 资 质 条
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

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业绩要求:无。
诚信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
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
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以上(含中
级)技术职称。
专职安全员: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
其它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
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4.2
是 否 接 受 联 合
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1.12 偏 离
不允许。
2.1.1(1
构 成 招 标 文 件
0)
的其他材料
投 标 人 对 招 标
2.2.1
文 件 提 出 异 议
的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投标人不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
予答复,或答复后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顺延。
投标截止时间 同招标公告时间
2.2.2
招 标 文 件 澄 清
发布方式
2.2.3
投 标 人 确 认 收
到澄清的方式
在招标公告发布同一媒体发布。
澄清文件在本章第 2.2.2 款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
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招标人在网站上发布的澄清文件
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
3.1.1
构 成 投 标 文 件
企业资信部分(如有)。
的材料
资格审查部分【备注:以下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投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标文件时提供)或者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
签署投标文件时提供);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
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
(4)项目经理简历表[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的复印件以及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
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函];
(5)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6)拟投入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复印件;
(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
量员、材料员)2023 年 5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从取得
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
得营业执照起的证明材料)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
料的复印件;
(8)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3 年 5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
前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
收相应证明文件);
(9)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3 年 5 月至投标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
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
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10)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①企业 2020 年至 2022 年经审计
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
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
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②《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
的 证 明 文 件 【 投 标 人 为 中 小 微 企 业 的 应 当 提 供 《 中 小 企 业 声 明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函》;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 (声明函格式后附)。
商务标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投标报价表;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技术标部分:
(1)施工组织设计;
(2)项目管理机构。
企业资信部分(如有):
企业资信一览表。
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
近 三 年 财 务 状
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
况的年份要求
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是投标当年成立
3.1.4
的企业,其财务报表不要求经审计)。
近 三 年 完 成 的
类 似 项 目 的 年
份要求
指 2020 年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承接的同类业项目。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
3.4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5
是 否 允 许 递 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6.3
签 字 和 ( 或 )
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
位电子印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
签字,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4.1.1
5.1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地点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 标 时 间 和 地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2
开标程序
技术标明标开标程序
1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开标顺序:随机
6.1.1
评 标 委 员 会 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分工:技术 3 人 、经济类 1 人 。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6.3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6.5.1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的媒介
是 否 授 权 评 标
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示。
7.1
委 员 会 确 定 中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家。
标人
□是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
保证保险等形式【备注:严禁要求中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
金的行为】
7.3.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 【备注:上限为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
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10%】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 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
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 否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不良行为记录
10.2 招标控制价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2019 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围标、严重违约及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行为。
设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4721503.38 元
本工程的有效报价范围: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
10.3 “暗标”评审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是 否 采 用 “ 暗
不采用。
标”评审方式
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文件电子

本项目不接受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0.5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
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
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6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
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7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
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
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8 监督
陆川县财政局 电话:0775-7235528
10.9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
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
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
补遗或澄清文件、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
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
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
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现明确以下内容: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
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中小微企业预留预算金额:4721503.38 元;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
额 100%。
10.10.1
其他内容
3.预付款金额: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合同金额的 30%作为预付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
惠的扶持政策;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6.因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规定依据《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
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
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7.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桂价费〔2
011〕55 号文规定的“工程类”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支付。
10.10.2
费 的 计 算 与 收
代理服务费收取账号:

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陆川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3001013200159937
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
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
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
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
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本招标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政采
云”平台认可的 CA 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
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
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
10.10.3
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
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
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 18 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
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人)。
4.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字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
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
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13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诚信等要求。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诚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专职安全员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4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整顿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正处在停业整顿或暂停投标期间的。
( 13 )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
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
15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不允许。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招标控制价;
(7)图纸;
(8)技术标准和要求;
(9)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于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
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
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和异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书面要求
(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
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2.2.2 规定的形式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
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 规定的形式确认已收到该
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2.2.2 规定的澄清文件发布的相同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
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
16
间。
2.3.2 投标人在收到修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 规定的澄清文件确认的相
同形式,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
究并做出响应,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
充等通知中予以明确。
2.3.4 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报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发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审查部分: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商务标部分: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技术标部分: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企业资信部分(如有):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
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
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4 近年财务状况、完成的类似项目、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
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
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
有效期。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方式和第八
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
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7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4.3 对未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4 日内退
回;对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4 日内退回。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
履约保证金。
3.5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
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
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
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
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
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
果由投标人承担。
3.6.4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
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
3.6.5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签字(或者电子签名)、盖章(具体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或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6.6 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资质
证书副本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及公章一致,并与“政采云”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
称一致,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身份证姓名及签名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
处理。
3.6.7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
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6.8 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
4 投标
4.1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在线编制生成且后缀名为“bfbs”
的文件,是否接受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详见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
件提交至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
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
4.2.2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
台将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
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
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
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方式
可登陆“政采云”平台,进入“服务中心”中查看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
4.3.2“政采云”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4.3.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5.2.1 投标人少于 3 个的,不得开标。
5.2.2 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
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
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3 开标程序
(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代理
机构依托“政采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须凭加密时所用的 CA 锁准时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对电子投标文件
19
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解密失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
理。
(2)电子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宣布的内容均在“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展
示;
(3)开标过程由招标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
对电子开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 15 分钟内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是否有异议,
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
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
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5)开标结束。
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
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一)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二)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
(三)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人员;
(四)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未满三年或者刑事处罚的人员;
(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人;
( 六 ) 评 标 时 期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八)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基于“政采云”平台抽取评审专家。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
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具体评标方
20
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 移交评标资料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立即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同时移交
所有评标所涉资料。
6.5 中标候选人公示
6.5.1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上
按照规定的格式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招标人逾期不发出中标候选人公
示的,由当地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招标人及时改正。
6.5.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
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
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5.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
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
标人可按照本章第 9.5 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5.4 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有投诉的,按照本章第 9.5 条的规定程序执行。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
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及中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 5 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
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出中标公告,将中标结果通
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保证金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
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
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
件第四章“合同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
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
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天内,根据招标
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
21
格。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7.4.2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
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
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
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
(或者评标结果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
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7.4.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
告,责令改正。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部分投标被否决后,有效投标不足 3 个,
导致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3)其他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情形。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
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9.2.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
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
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22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
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1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
(13)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错误一致。
9.2.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
(1)使用虚假的业绩、荣誉、建设工程合同、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
(2)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
(3)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2.3 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
料。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
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
没有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23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设置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及第五章的要求
编制招标工程的招标控制价。
原则上招标控制价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日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最迟应当在截标时间 7
日前公布。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5 日
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需重新公布招标控制价的,其
最终公布的时间到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7 天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
止时间。
10.3 技术标评审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文件电子版的具体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 知识产权
招标人对其知识产权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6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7 同义词语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8 监督
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9 解释权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
投标文件签署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时
提供)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1






合格

资质等级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诚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技术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专职安全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且按规定
其他要求
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项资格审
查部分(1)~(10)项内容的。
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形式评审视为不合格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2.1.2
形式
评审标准
投标函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及加盖投标人
单位电子印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5
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响应性评审视为不合格
投标内容
工期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2.1.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权利义务
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
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标价格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低于(含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且无本章附
件 B 否决投标条件的相应情况。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要求且无本章附件 B
否决投标条件的相应情况。
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只有通过了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才能进入详
2.2 详细评审
2.2.1 分值构成
细评审程序。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项目管
理机构
其他主要人员
(满分
(满分 6 分)
6 分)
技术标
2.2.2
评分标准
(1)
(满 65
施工组
主要施工方法
分)
织设计
(满分 6 分)
(满分
59
分)
技术标评审部分: 65 分
商务标评审部分:30 分
企业资信分: 5 分
1.项目班子人员齐备、搭配合理,拟配备的管理人员
(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等)具有有效的相应施工
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得 6 分;
2.项目班子人员不齐备、搭配不合理,拟配备的管理
人员不能持证上岗的,得 3 分。
1.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有详尽的施工
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知道
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的,得 6 分;
2.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施工技术方
案,工艺可行、方法可行,能知道具体施工并确保安
全的,得 3 分;
3.对项目施工认识不足,表述不清晰,措施不具体;
施工划分只达到基本要求的,得 1 分;
4.未达到上述档次不得分。
拟投入的主要
1.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
物资计划(满
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分 6 分)
的,得 6 分;
26
2.投入施工材料的组织与施工进度相呼应、材料计划
数量基本满足施工材料要求、材料质量基本满足施工
材料要求、材料进场时间基本合理的,得 3 分;
3.投入施工材料的组织与施工进度不呼应、材料计划
数量不能满足施工材料要求、材料质量不能满足施工
材料要求、材料进场时间只达到基本要求的,得 1
分;
4.未达到上述档次不得分。
1.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
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
拟投入的主要
理,满足施工需要的,得 6 分;
施工机械、设
2.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计划与进度计划呼
备计划(满分
应,满足施工需要的,得 3 分;
6 分)
3.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
应,仅能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 1 分;
4.未达到上述档次不得分。
1.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
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
劳动力安排计
划 ( 满 分 6
分)
工需要的,得 6 分;
2.投入劳动力安排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
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准确的,得 3 分;
3.投入劳动力安排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仅能基本
满足施工需要的;得 1 分;
4.未达到上述档次不得分。
1.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
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
段,自控体系 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
确保工程质量
的质量标准的,得 6 分;
的技术组织措
2.有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可行。主
施(满分 6
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
分)
整,基本能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的,
得 3 分;
3.编制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不完善、仅基本满
足项目的实际施工邀请,质量保证措施不够具体的,
27
确保安全生产
的技术组织措
施 ( 满 分 6
分)
确保工期的技
术 组 织 措 施
(满分 6 分)
得 1 分;
4.未达到上述档次不得分。
1.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
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
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
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的,得 6 分;
2.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基本合
理,制度基本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
强,基本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
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一般的,得 3
分;
3. 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但人员配备不合
理,制度不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差,
不符合实际且不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
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不完善的,得 1
分;
4.未达到上述档次不得分。
1.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
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
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
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
项目施工实际要求的,得 6 分;
2.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
技术等方面基本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可行。有
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
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基本完善,安排科学合理,
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的,得 3 分;
3. 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
技术等方面没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没有控制工期
的施工进度计划。没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
各项计划图表编制不完善,安排科学不合理,仅基本
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的,得 1 分;
4.未达到上述档次不得分。
确保文明施工 1.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28
的技术组织措
措施,且措施内容应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
施 ( 满 分 6
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
分)
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周全、具
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的,
得 6 分;
2.有基本合理的安全文明措施,采用规范正确的,得 3
分;
3.安全文明措施不够合理,采用规范不够正确的,得 1
分;
4.未达到上述档次不得分。
1.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有
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切实可行方案且措施得力的,
工程施工的重
得 6 分;
点和难点及保
2.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
证措施(满分
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可行的,得 3 分;
6 分)
3.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
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仅基本可行的,得 1 分;
4.未达到上述档次不得分。
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
工实际要求的,得 5 分;
施工总平面布
2.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可行,基本满足本项目施
置图(满分 5
工实际要求的,得 3 分;
分)
3.施工总平面布置不够合理,仅基本符合安全、文明
生产要求的,得 1 分;
4.未达到上述档次不得分。
2.2.2
评标基准
(2)
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
(1)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通过资格评审、
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且技术标评审合格,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
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总价。
(2)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按其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
名次。
(3)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在 10 家以上的,从最高的投标报价开始去掉 n 家
投标报价和从最低的投标报价开始去掉 n 家或 n-1 家(有效报价范围内投标人
家数为奇数时取 n-1 家)投标报价后(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投标报价
29
时,一并去掉),取 10 家(如不足 10 家,按实际家数计取)投标人投标报价
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再取其中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
价;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在 10 家(含 10 家)以下的,将全部有效报价的算术平
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n=(有效报价范围的投标人家数-10)/2,n 为四舍五入
取整数。
商务标评分标准
(1)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满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
于评标基准价 1%的扣 1.5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的扣 1 分,计算出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得分。
(2)有效报价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商务标
2.2.2
评分标准
(3)
(满分 30
分)
1、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企业资信
中有 1 项的得 1 分,满分 3 分。(以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为准并加盖投标
2.2.2
分评分标
人电子印章)
(4)
准(满分 5
2、根据投标人 2020 年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承接的同类业绩情
分)
况,每提供一份得 1 分,满分 2 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及竣工验
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投标人汇总得分 投标人汇总得分=该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企业资信得分
3
评标程序 详见本章附件 A:评标详细程序
3.1.2
否决投标
条件
详见本章附件 B:否决投标条件
备注:
1.人员资格岗位、职称、业绩、奖项等评分须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
印章。
30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1、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
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价也相等时,以企业资信分高的优先;企业资信分也相等
的,如上述条件相等的,以企业用于该项工程投标的资质高的优先;企业用于该项工程投标的
资质也相等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标得分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
式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
标人均有资格参加资格评审。
2.1.2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企业资信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
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
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31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
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出现小数点第
三位仍没能确定,则依次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满分 100 分)=商务标分+技术标分+企业资信分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
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
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
低于成本报价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
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也可以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澄清、说明和补正必须
由评标委员会书面提出、投标人书面答复,否则无效。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
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
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时来往的书面材料传递,必须在监督管理部门的
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的专职代理员或者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规定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3 评标委员会应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材料即时归还招标人。
32
附件 A 评标详细程序
A0 总 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 3 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
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1 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 评标准备
A2.1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A2.2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1 条的规定组建。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组
长。评标委员会组长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工作。
A2.3 熟悉文件资料
A2.3.1 评标委员会组长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
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
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
A2.3.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
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招标控制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
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
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A3 初步评审
A3.1 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进行资格评审。
A3.2 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进行形式评审。
33
A3.3 响应性评审
A3.3.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
A3.3.2 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
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A3.4 判断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
A3.4.1 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 3.1.2 项中规定的条
件),在本章附件 B 中集中列示。
A3.4.2 本章附件 B 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
分包括的否决投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
部分的规定为准。
A3.4.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 B 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
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
A3.5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
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 3.3 款的规定进行。
A4 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A4.1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备注: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设置】
A4.2 算术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经济组评委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
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基准价。
A4.3 详细评审的程序
A4.3.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3.2 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
(1)技术标评审和评分;
(2)商务标评审和评分;
(3)汇总评分结果。
A4.4 技术标评审和评分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
行评审和评分。
A4.5 商务标评审和评分
A4.5.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
34
A4.5.2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和
技术标评审的商务标得分。
A4.6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A4.7 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是否以低于成本竞标。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 3.3
款的规定执行。
A4.9 汇总评分结果
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
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A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A5.1 推荐中标候选人
A5.1.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1 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
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第 7.1 款规定及本章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
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1 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
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
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A5.1.2 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
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A5.2 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
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按照本章的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人。
A5.3 编制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
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35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
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
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A6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A6.1 暗标评审的评审程序规定(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
A6.2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A6.2.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
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A6.2.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
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A6.3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A6.3.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A6.3.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
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A6.4 记名投票
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A7 补充条款

36
附件 B 否决投标条件
B0 总 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B1 否决投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B1.1 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B1.2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B1.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B1.4 在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B1.5 在技术标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
B1.6 不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1.1 条内容提供资料的;
B1.7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的;
B1.8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B1.9 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3.1.3 条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
修正的;
B1.10 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作为独立法人资格但就本工程提交一个以上的投标文
件的;
B1.11 投标人没有提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的;
B1.12 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的;
B1.13 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12 位)、计量单位、工程量任何一处与招标
控制价不一致的;
B1.14 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特征与招标控制价不一致,评标委员会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但投标人拒绝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B1.15 投标函中的报价与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不一致的;
B1.16 设有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投标时未按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估价总价、暂列
金额总价计入投标总报价中的;
B1.17 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核查而投标人
未能提供原件的;
B1.18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
37
B1.19 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条款。
备注:
1、如果工程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判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文件说明否决
投标情况的,应增加“否决投标情况说明表”格式,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规定
的否决投标条件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予以公开。
2、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对上述否决投标情况进行调整,但不应与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否决投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38
附表 A-1: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单位
是否按时递
交投标文件
资格证件是
否有效
投标文件是
否有效
投标总报价
(元)
自报工期
(日历天)
自报质量等

投标人委托代理
人签字确认
1
2
3
4
5
6
7
招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记录人(签字): 监督人员(签字):
39
附表 A-1-1:开标会异常记录表(如有)
开标会异常记录表(如有)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会异常情况记录: 投标人****质疑*************
开标现场质疑人: ***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招标人代表:
(情况属实.....)、(招标人简单答复:........)等
签字: 日期: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情况属实.....)、(招标代理机构简单答复:........)等
签字: 日期:
开标现场其余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40
附表 A-2: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签到时间
备注
1
2
3
4
5
6
7
41
附表 A-3:资格审查评审记录表
资格审查评审记录表(合格制)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标段:
序号
评审因素
1 投标文件签署
2 营业执照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4 资质等级
5 财务状况
6 类似项目业绩(如有)
7 诚信
8 技术负责人
9 项目经理
10 专职安全员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
11
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12 其他要求
是否通过评审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42
附表 A-4:形式评审记录表
形式评审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标段:
序号
评审因素
1 投标人名称
2 投标函签字盖章
3 投标文件格式
4 联合体投标人(如
有)
5 报价唯一
是否通过评审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43
附表 A-5: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及项目编号: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标段:
序号
评审因素
1 投标内容
2 工期
3 工程质量
4 投标有效期
5 权利义务
6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7 技术标准和要求
8 投标价格
是否通过评审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44
附表 A-6:技术标评审记录表
(一)技术标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及项目编号: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标段:
序号
评审因素
1、项目管理
机构
其他主要人员
主要施工方法
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劳动力安排计划
2、施工组织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设计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得分合计
技术标得分(满分 )
技术标是否合格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45
项目名称及项目招标编号: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二)技术标评分汇总明细表
标段:
评委序号和姓名
投标人名称(或代码)及其得分
1:
2:
3:
4:
5:
6:
7:
各评委评分合计
各评委评分平均值
投标人技术标平均得分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46
附表 A-7:商务标评分记录表
商务标评分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标段:
项目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是否有效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评审是否合格
1.投标报价得分(满分 30 分)
2.商务标得分=投标报价得分
招标控制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以评标基准价为最高分 30 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的扣 1.5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的扣 1 分。
商务标得分=投标报价得分
【备注:本表可根据评分办法的需要进行调整。投标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47
附表 A-8:企业资信评分记录表
企业资信评分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项目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标段:


1
2
评分项目
标准

投标人名称(或代码)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中有 1 项的得 1 分,满分 3
分。(以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为准并加盖投标人
电子签章)
根据投标人 2020 年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
准)承接的同类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份得 1 分,满分
2 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及竣工验收报
告为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企业资信评分得分合计(满分 )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48
附表 A-9:评标结果汇总表
评标结果汇总表
项目名称及项目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标段: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
报价
资格审查是
否合格
形式评审是
否合格
响应性评审
是否合格
技术标
得分
商务标得

企业资
信得分
排序(由
低至高)
备注
初步评审
详细评审
1
2
3
4
5
6
7
第一名:
最终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排序
第二名:
第三名: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4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陆川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陆川县温泉镇泗里村易安后扶产业车间建设项目 工程施工及有
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陆川县温泉镇泗里村易安后扶产业车间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陆川县温泉镇泗里村。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上级资金 。
5.工程规模:
拟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2929.93 平方米,占地面积 957.21 ㎡,地上三层,框架结构;包括建
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以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工程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以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工程,最终以经审图合
格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7. 工程承包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变更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月 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
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50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
3. 增值税率: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
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
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
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
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
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51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8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4 份,承包人执 3 份,招标代理机构
执 1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52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现场签证,设计变更、会议纪要、工程洽商等双方约定构成合同组
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 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2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
1.1.3.2 永久占地包括: 依据设计图纸确定及规划、国土提供的红线范围 。
1.1.3.3 临时占地包括: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
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合同签订时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
53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本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广西标准、行业
标准、规范等及工程施工图纸说明执行。前述标准规范和同一项工程内容规定不一致的,以最严格的
标准规范为本工程执行依据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无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无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无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
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应视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
含由此产生的费用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条款及其附件;
(4)合同协议书;
(5)通用合同条款 ;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说明:(6)、(7)填空内容分别限于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其他合同文件四者之一,其优先顺序可根据采取的不同合同方式由双方约定。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
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
事人签字或盖章。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生效后开工进场前;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壹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
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及本工程设计变更文件。
①如果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承包人应在该项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前 7 日之前向发
54
包人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的使用时间表, 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发包人在整个工期内应向承
包人提供补充的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亦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发包人
进行提示。承包人未能按期履行上述义务,造成不良后果的,承包人自行承担,延误工期不顺延。但
发包人经承包人通知、提示要求补充图纸及资料仍未按时提供的,造成不良后果的,发包人自行承
担。
②承包人应于正式开工前对施工图纸进行仔细审核,并在设计交底前向设计单位和发包人提出审
核意见。若设计交底后发现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存在承包人未正式提出的缺失、错
误等,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不良后果,延误工期不顺延。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①施工组织设计、人、材、机计划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
件。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作内容要求,分别整理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发包人要求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叁份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符合发包人要求签章齐全的正式书面文件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发包人收到监理人审查无异议的文件后 7 天内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
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许将图纸泄露和转让给第三
方 。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
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同发包人办公地址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业主派驻现场代表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项目经理或资料员。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
续。
1.10.3 场内交通
55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详见施工图纸。
除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
所需的其他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
时道路和交通设施。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
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
基础设施的权利,且承包人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 。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
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
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
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
事项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只限于本项目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
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
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
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任何第三方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承包人在合
同签订前和签订时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私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允许 □不允许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其调整办法:□ 除严重不平衡报价外,无论分部分项工
程量清单项目中的工程量变化多少均不调整 。
 承包人实际完成的某单项清单项目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出现偏差时,按实际予以
结算,超过后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以下方法调整: 按《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及《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 号)等规定 。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56
身份证号: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工程管理,组织协调施工、设计、监理及工程参与各方的
工作、现场签证及工程计量;审核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验收;审核
工程进度款及审计变更签证等。但未经发包人盖章同意,不得以发包名义确认工程量、变更工程价格
等从事设立义务或责任的行为,无权豁免合同中承包人的义务。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开工前七天完成三通一平;2、开工前7天
内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现场建筑物50米内;3、开工前七天开通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
通道;4、开工前七天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5、开工前七天办理施工许
可证及其它施工所需证件、批件;6、开工前七天确定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
人;7、开工前七天组织承包人、设计单位及各相关部门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
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发包人负责协
调,承包人负责保护,除非上述事项属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合理预见到的,否则相关费用由承包
人承担。同时,施工时若因承包人的原因(如管理不善等)造成了损坏承包人还应承担其经济责任和
法律责任,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
保护工作。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无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无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无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1、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2、工程质量控制资料;3、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4、竣工图;
5、规定的其他应交资料 。
57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肆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4 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履行承包人投标时的承
诺,承包人保证按照经承包人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派出投标时承诺拟派出的现场施工主要
管理人员,做好工程各项施工工作。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地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
作,并自费配备消防设备;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
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取土场及弃土场、土方处置由承包人
自行解决,但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
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
用。承包人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向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确保
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负责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并由
承包人授权后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 。
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 开工日期 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
包人颁发竣工证明材料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
号和桂建管﹝2014﹞25 号文除外)。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施工时间的 80%。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提交上述
58
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
承包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
工时间的 80%。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 80%的,
少在岗带班一天,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 5000 元/次(人民币)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
工时间的 80%。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 80%的,
少在岗带班一天,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 5000 元/次(人民币)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
一致,并在开工日期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证明材料名称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
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 号和桂建管﹝2014﹞25 号文除外)。未经发包人书
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经理视为违约,违约金处 2000 元/
人•次(人民币)。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要求
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2000 元/人•次(人民币)。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接到开工通知之日起 7
天内 。
3.3.2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
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
处罚金,处罚标准:技术负责人 5000 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 3000 元/人•次(人民币)。
3.3.3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
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 5 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 5 天的,应通知监理人,
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
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
3.3.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承诺的
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处 5000 元/人•次
(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专职安全员处 3000 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其它在场管
理人员处 5000 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技术负责人擅自
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 2000 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专职
安全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 2000 元/人•次(人民币);其它在场管
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 2000 元/人•次(人民币)。
59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体结构及关键节点线路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地基、基础结构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隐蔽工程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除禁止分包外的其他工程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1)除前款约定的分包内容外,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其他非主体、非关键
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但分包人应当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分
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本项目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详见合同附件 6。
(2)在相关分包合同签订并报送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 7 天内,承包人应当将一份副本
提交给监理人,承包人应保障分包工作不得再次分包。
(3)未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承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
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4)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①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
营业许可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②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
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③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④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勾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
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没收全部履约保证
金。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结算。发包
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
项。因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直接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
项而影响承包人工作的,所造成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
场之日起至工程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因承包人
责任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
3.7 履约保证金
无。
60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约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约定。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见监理合同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详见监理合同 ;
职 务: 详见监理合同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详见监理合同 ;
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无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无 ;
(2) 无 ;
(3) 无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合格。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和标准的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无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需要质检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
的分类、部位、质检内容、标准、表格和参检方的约定: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 48 小时内,承包人
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审计人员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
(印制的表格)由承包人、发包人、监理单位、审计单位四方签证。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
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程序重新验收,并视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的关
61
键部位和重要性处 20000 元的罚款。(隐蔽工程验收视情况还需通知设计单位、勘察单位以及相关主
管部门参与)
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或未经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
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及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经监理人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 24 小时后,监理人工
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监理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者继续施工。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承包人应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 号)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并按照相关内容和国家行业规范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以保证自身及第三人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承包人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现行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生产标准组织
施工。承包人负责在本工程施工、竣工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及保修阶段相关人员的安
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
任 。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奖项的约定: /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
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生活设
施及施工场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承包人开工前三天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
治安事件紧急预案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承包人需自行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
等手续,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自行承担其费用;对施工中的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管线、
电力设施等应按有关规定加强监控测量和保护,相应的费用或因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承
包人承担;环境保护工作由承包方全权负责,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内不得随地抛洒剩
饭及生活垃圾等,更不能将其随意倒至施工区外,施工区内不得随处大小便。做到工完场地清;施工
机械设备进场前,应做好清洁、保养和维护工作。出场车辆应有专人打扫、清洗。有密封要求的按规
定必须达到;施工期间必须保证周边单位的正常工作及居民的正常生活,尽量减少粉尘、噪声、振动
等污染的扰民。必须按玉林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临时要求,调整作业方式,停止高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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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高噪音作业或爆破作业等;保证周围建(构)筑物、地下及地上管线、地下人防等设施安全;做到
进入现场的施工和作业人员,配证上岗,文明施工;按规定做好施工区域封闭及场地硬化工作,施工
围墙(围挡)等维护设施应安全、美观、耐久,非施工相关人员不许入内;上述增加列项涉及的费用由
承包人承担 。
6.1.6 关于安全生产费总额、支付比例、支付期限、转入和结余收回的约定:
(1)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2)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
(桂建质〔2015〕16号)和 玉林 市相关规定执行。
(3)支付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其余部分与进
度款同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在工程进度款累计金额超过合同价的30%时开始起扣,每月从
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内按安全文明预付款占合同总价的同一百分比扣回。
(4)建设单位按规定将安全生产费用转入施工单位设立的安全生产费用专户。
(5)工程施工完成后安全生产费用尚有结余的,结余部分由建设单位收回。
(6)施工单位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定期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并提供相应的材料接受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事项监管。
(7)安全生产费用专户: 公司安全生产费用专户。账号: 。
6.3 环境保护
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
用由承包人负责。
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
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1、施工方案;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图;3、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4、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5、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6、质量保
证体系及措施;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8、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9、合同当事人约定的
其他内容。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14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
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
之日起 14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 。
63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
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之日起 7 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能满足正常施工要求。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
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
前 7 天内。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图纸变更影响关键线路工序施工;②施工期间如
因停电、停水连续 8 小时以上或一周内间歇性停水、停电累计 8 小时(含 8 小时)影响正常施工的。
③政府指令性停工。④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溶洞、岩石、文物或地下管线的。⑤因发包人
未能及时确认变更价格或甲供材料提供延误的。⑥非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其他情形。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当地政策变化引起的延误;不可预见的地下
障碍物和地下文物的处理;属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
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延误,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
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一),误期时
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实际竣工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
工期)。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
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结算造价的 2%。
7.5.3 因其他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
由于以下原因之一在施工关键节点线路上及控制工期推迟的延误,工期顺延:
(1)因政府指令性要求停工的(国家法定节假日、“三月三”、中考、高考等能合理遇见的情
64
形除外)。
(2)非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或承包人提供证据证明的可顺延工期且经发包人同意的其
他情况。
7.5.4 工期延误签证程序
承包人在关键节点延误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应就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意向,并在此延
误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 14 天内予以确认或答复,逾期不批复确认也不
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如承包人未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申请,视为工期不受影响。
双方约定本工程属下列情况者,工期不予顺延:
(1)因承包人违反规范或任何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进行返工、重建、修建的施工工期、或以伪劣材
料充抵合同规定的品牌、型号、质量等级、或没有按投标时报送样品进行采购供货或不按本合同规定
的人员进行配置时,经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的停工日期的;
(2)承包人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或因施工组织方案不可行导致发包人未能按时审批影响开工
的;
(3)工程实施期间或完工后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技术问题需作整改的;
(4)承包人自身原因的待工待料的;
(5)工程质量未达到等级标准要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返工的。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承包人在施工现场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
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表以下物质条件和水文条件,否则,承包人要承担相关责任。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日降雨量大于 100mm 的雨日超过 1 天;
(2)7 级以上的持续 1 日的大风(以气象部门鉴定为准);
(3)日气温超过 37℃的高温大于 2 天;
(4)日气温低于-5℃的严寒大于 2 天;
(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
(6)6 级以上的地震;
(7)20 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8)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对上述几种形式,应以造成灾害和影响施工并以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7.8 提前竣工
7.9.2 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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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材料与设备
8.2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中明确的材料、工程
设备外,由承包人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
表》(表-22)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材料不另计运距费用。
对发包人在招标时有“参照或相当于**品牌、级别”约定的材料或设备,承包人采购时必须按
类似于或优于所约定品牌、等级进行采购,施工期间该部分材料或设备如未超过招标约定的风险幅度
的,结算时按投标单价支付,不得调整。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要材料涉及品
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准备合格的材料样品送发包人选定。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其他独立承包人和监理人指示的他人提供条件外,承包人运入施工
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仅限于用于合同工程。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①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
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
②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
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③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
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损坏严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将负责知有关承包人共同出资修复,若使
用频率相差悬殊,则按比例分摊。
④场地内已建成的施工道路、水沟及绿化,如发生损坏,不论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是否通知,所
造成的损坏由承包人修复,同时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承包单位应保证项目范围内的道路、水沟及绿
化整洁、干净美观。
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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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9.5 检验费用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1 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
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2013〕11 号)规定,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由发包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
机构检测。费用从发包人的项目建设经费中支出并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不计入合同价款内。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国家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设计变更、合同外工程签证 。
10.3 变更程序
10.3.1 国有投资项目:
⑪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按各市政府或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属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突发事
件等)造成变更的,按特事特办原则予以办理。
⑫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若发生单价变动,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或造价咨询等单位
共同商定并签字确认。
⑬ 当合同规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
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10.3.2 非国有投资项目: /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工程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单项目的,
按合同该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清单项目的,参照该类似清单项目价格进行
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其中:材料设备价
格按施工期间的《玉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信息价计算,《玉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
应信息价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无定额可套
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包含除税金以外所有费
用的税前综合价格。以上约定同时适用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以及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与图纸不符时
的价款确定。
工程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有偏差时,
67
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按专用条款“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执行。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之日起 7 天内
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之日起 7 天内
审批完毕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无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格及调整表》
(表 12-2)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 12-3)。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依法组织招标方式确
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无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暂列的金
额,包括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有误引起的工程数量增加和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
新的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增加等需要增加的金额,发包人委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造价
咨询机构审定后,按照审定造价支付部分暂列金。暂列金额是发包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人无权使
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发包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额不计入
工程款付款的基数。发包人按照规定所作支付后,暂列金额如有余额归发包人。
11. 价格调整
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②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引起的调整;
③计日工引起的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是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68
第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1)允许调整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基期价格、风险系数、投标报价详见《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
和设备一览表》,价差调整部分仅计算税金,除此表列明的材料、设备外,其余材料设备价差原则上
不予调整。
(2)主要材料和设备确认价:
按施工期间《玉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材料信息价的加权平均价计算,信息价没有的按通用
条款规定确定。
(3)价差计算方法: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格的:合同
履行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或材料和设备单价跌幅以投
标报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对其超过部分进行价差调整,价差计算公式:价格上涨价差=确
认价-基准价*(1+风险系数),价格下跌价差=确认价-投标报价*(1+风险系数)。
承包人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格
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或材料和设备单价
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对其超过部分进行价差调整。价差计算公式:价格上
涨价差=确认价-投标报价*(1+风险系数),价格下跌价差=确认价-基准价*(1+风险系数)。
承包人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合
同履行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对其超过部分进行价差
调整。价差计算公式:上涨或下跌价差=确认价-基准单价*(1+风险系数)。
(4)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按照《玉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标通知前 28 天发布的信息
价,无信息价的可在主要材料设备一览表中约定。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
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
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
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
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
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 3 种方式: 无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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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采用 (1) 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包含增值税,本工程计价时采用的增值税计税方
法为:☑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1)单价合同
采用综合单价合同方式时,工程量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确认的竣工图结算。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政策
性调整、本工程《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约定的材料和设备价格变动风险以外的其他
风险因素。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①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按 10.4.1 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
②工程量偏差:按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的约定调整。
③政策性调整: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或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文件执
行。
④材料设备价格风险:按 11.1 的约定调整。
⑤其它: /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包含除工程变更、政策性调整、本工程《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
览表》中约定的材料和设备价格变动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除工程变更外,结算时不再对招标施工图
对应的工程量重新计量。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①工程变更:按 10.4.1 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
②政策性调整: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或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文件执
行。
③材料设备价格风险:按 11.1 的约定调整。
④其它: / 。
(3)其他价格方式:无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合同总价款的 30% 【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
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10%(最高不超过 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
按约定比例抵扣)】。
预付款支付期限:发包人在本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预付
款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从第一次拨付进度款开始扣回,每次扣回该期工程进度款金额的 30%,直至
扣完为止,当实际计量进度达到 80%时,必须已全部扣完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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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如有,在支付预付款之前提供。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可以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担保等国家及有关部门允许的方
式,具体采用何种形式,最终由发包人确定。
发包人支付的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应为本工程的专款专用资金,不得转移或用于其他工程。发
包人提出的承包人须与发包人、本工程开户银行共同签订《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接受发包人和银行
对资金监管的要求,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发包人有权不定期对承包人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承包人限期改正,否则,将终止月支付,直至承包人改正为止。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的计量均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及其
广西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本工
程补充项目清单为准。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提供当月完成工程建设情况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各一
式肆份。②每月25日向监理人及发包人报送当月(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完成工程量报表及下月施工
进度计划表(含资金使用计划表)各一式肆份。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 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
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2)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款,承包人应
得到该价款扣除保留金后的金额。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
加。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1)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进度款按支付分解表支付,支付分解表在招标完成后签合同之前制
定,具体详见本专用合同条款 12.4.6。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无 。
71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80%;同时,
在确保不超出工程总概(预)算以及工程决(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除按合同约定保留不
超过工程价款总额 3%的质量保证金外,进度款支付比例可由发承包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
定。在结算过程中,若发生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情况,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在结算
后 30 日内向发包单位返还多收到的工程进度款。
12.4.1 付款周期
1、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85%,工程竣工验收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
量的 85%,合同外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并达到国家规范质量要
求后,工程竣工结算经县审计机构确定最终审计结果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97%
(含已支付的),扣留 3%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返回。质量保
修金的返还,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和应履行的质量保修义务。
2、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 2 年)满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返还保证金
的申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于 14 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
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在核实后 14 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约责任。发
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 14 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 14 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
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注:承包人每次请款前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款项。付款程序需要一
定周期,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理由提出延长工期等索赔要求,亦不得降低施工标准。也不得因此停工。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进度付款申请单承包人应在每个计量周期到期后的 7 天内向发
包人提交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一式四份,详细说明此周期自己认为有权得到的款额,包括分包人
已完工程的价款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进度提交。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无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无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之
日起 7 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审查通过的承包人进度付
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及时按要求完成审批。
72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3) 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
施细则》(桂人社规﹝2022﹞5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
人社规〔2021〕16 号)执行。
1)人工费用是指发包人向承包人专用账户拨付的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款。农民工工
资专用账户是指承包人在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银行业金融机构(简称银行)开立的,专项用于支付农
民工工资的专用存款账户。
2)人工费应应与工程进度款分账管理。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人工费拨付周期不得超过 1 个月,
最少每月支付一次,无工程款申请的月份,承包人单独上报人工费划拨申请;若因发包人未按照合同
约定划拨工程款项导致拖欠工资的,由发包人以未结清的工程款项为限先行垫付所拖欠的工资;承包
人向发包人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必须把农民工工资部分单独列明,如果未单独列明,监理单位不得签支
付证书等支付工程款的手续,发包人单位不得审批和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必须把工程款分账出来的人
工费转入承包人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转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环节必须有银行流水凭证。
3)发包人依据工程进度,审核承包人申报的工程进度款,按照与承包人约定的人工费支付比例
20 %(房建项目不少于 20%,市政项目不少于 15%),将人工费及时足额拨付至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
专用账户,其余工程进度款项由发包人支付到承包人的单位基本户。
4)工程建设领域总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总包单位代
发制度(以下简称总包代发制度)。工程建设项目施行总包代发制度的,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委
托工资支付协议。
5)凡未向付款单位提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或者请款单位在申请工程进度款时未将人工费
单列的,付款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工程进度款。
6)人工费使用要求:专款专用,除发放农民工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7)承包人将人工费支付情况定期报告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并提供相应的材料接受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事项监管。
(4)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开户行: ;账号: 。
12.4.5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无 。
(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总价项目不采用支付分解表的方式计算,
而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73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1 竣工验收条件
(3)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当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
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按玉林市城市建设档案局相关要求执行。
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 肆份 。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 5 天(工程造价在 500 万元以下含 500 万元)、
10 天(工程造价在 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之间含 1000 万元)、15 天(工程造价在 1000 万元以上),
提供竣工图的数量分别为 2 套、4 套、6 套。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双方协商确定。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 7 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接
收工程的,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
用,并每逾期一天接收,按签约合同价的万分之三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此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签约
合同价的百分之二。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承包人应
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并每逾期一天移交,按签约合同价的万分
之三向发包人支付约金。此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百分之二。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无。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无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无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无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74
在合同解除或竣工之日起 15 天内,承包人应将除为安全需要以外的所有其它物资、机具、设备
和设施,全部撤离现场。逾期退场的,发包人有权处 5000 元/天的违约金,原现场因逾期退场产生的
工资、租金等款项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定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
提交 6 份竣工结算申请单,1 个月内工程款支付至竣工结算审计总价的 97% 。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
(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结算和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
发包人审查时间
1
2
3
4
500 万元以下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20 天
500 万元-2000 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30 天
2000 万元-5000 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45 天
5000 万元以上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60 天
因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完整而需要补充或承包人不按时对账耽误时间时,审查时间应相应顺
延。
竣工结算审核约定: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 30 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及完整的
结算资料和报告,双方按照本工程合同约定的价格形式及价款调整办法进行工程竣工结算。2、发包
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之日起 60 天内进行审核,给予确认或者提出审核意
见。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核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已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价
款,并以此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承包人对发包人确认的结算价款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发
包人确认的价款或审核意见之日起 7 日内提出异议,必要时合同当事人要当面核对,直至完成工程竣
工结算。除非有特殊情形,否则从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到完成竣工结算的时间应控制在“发包人
审核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要求的时间范围内。3.自竣工结算完毕之日起 30 天内,发包人按审定
后的竣工结算价款,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结算价款。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需要随时将竣工工程
交付发包人。
备注:对于国有投资项目结算审核约定,双方可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台的管理规定
进行局部调整。
75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提交 10 份最终结清申请单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 7 天内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收到最终结清申请单
14 日内。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质量保证金于保修期满后 28 日内,扣除发包人代为维修发生的费
用后,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
支付与结算,应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完成的工程量应由承包人
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或其适用的修订版本进行计量,经
监理工程师确认,最终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或总额进行支付与结算;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
同条款的规定,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双方商定或监理工程师按有关规定来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报业
主批准后进行支付与结算。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承包人未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质量
保修义务的,发包人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留用于质量保修的各项支出。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 3.6 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
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是否付
息及利息计算方式为 无息 ;
(3)其他方式:/。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不缴纳履保证金情况下,按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
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76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预留质量
保证金,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3)其他扣留方式:无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保修书具体内容见合同附件 8。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收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程开工日期延
误,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且工期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
分之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
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
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无。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费用和承包
人的损失,工期顺延。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
实际发生进行工期签证,工期顺延。
(7)其他:无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30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
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77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承包人存在以下行为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
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引起的发包人的一切经济损
失(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为实现权利所实际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保全
费、执行费、拍卖费、仲裁费等):1、本工程具体分项工程完成时间应服从发包人的总体要求,如
果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发包人要求的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措施或无法按工期完工或质量
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对部分分项工程指定第三方施工,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和配
合 ;此分项工程费用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在其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或结算款中扣除另行委托施工单位完
成上述工作产生费用的金额。当累计完成工程量不足计划进度的 70%时,可认为承包人无能力按期履
行合同,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无条件退场。2、承包人不按照程序
报验的,每次向发包人支付 1000 元违约金;工序验收不合格的,每次向发包人支付 2000 元违约金,
违约金在发包人履行书面告知程序(或监理签发)后,于最近一次工程进度款中扣除。3、承包人须
服从发包人发布的各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如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及监理 工程师的管
理,则每次向发包人支付 1000 元违约赔偿金,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承
包人无条件退场 。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承包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16.2.1(2)、(3)条内容完成的,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处
理,修复至工程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工,否则发包人有权扣罚
该分项工程 2%的工程款作为处罚。
(2)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16.2.1(6)条情形的,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
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的,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全部质量保修金。
(3)承包人有本专用合同条款 3.2、3.3 条违约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违约
金金额均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监理人预先下发含有罚款意向的指令,如承包
人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则在指令下达后十五天下发罚款通知书(不再陈述罚款理由)。承包人履约
保证金被罚款后由发包人从最后一次计量支付时扣除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合同期内,
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且质量合格,在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可申请返还全部或部分罚
款,返还金额由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罚款金额返还时不包括银行利息。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
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
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的 60 天以上的;
78
(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3.5 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
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的;
(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投标文件承诺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
程或材料撤离工地的;
(4)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
度,造成工期延误 60 天以上的;
(5)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
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义务的;
(6)合同签订且具备法定开工条件后之日起十五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投标文件的承诺
进场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该施工阶段应有的全部人员和机械的。
(7)承包人存在挪用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发包人要求其及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或提供专户明细
而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或拖延提供的。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
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承包人及发包人双方盘点实际数量,按承包人采购价格折旧后
核算实际价值,并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
因承包人违反上述任一约定,发包人除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上述责任外,还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
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为实现权利所实际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
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拍卖费、仲裁费等)。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6)级以上的地震;
2、(10)级以上的持续(3)天的大风;3、(暴雨)级以上的持续(3)天的大雨;4、(50)年以
上未发生过,持续(3)天的高温天气;5、(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3)天的严寒天气;6、
(50)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洪水。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按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计价规定的通知》桂建发
79
[2023]6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
的期限:各项保险生效 3 天内。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由双方另行协商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请 玉林 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均
有约束力。
(2)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21. 补充条款
21.1 凡进入本程工作的妇女应持有计生证、否则不准安排工作,禁止使用童工。
21.2 在合同执行期间,承包人必须保证发包人按合同规定支付的各项工程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不
允许挪作它用或私自调走资金,承包人收发包人支付的款项后,必须优先支付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的工资,
其次是材料价款以及工程建设直接的成本。承包单位未按时支付材料供应商或相关参建方工程款,由
此引起的纠纷或诉讼与发包人无关,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单位须赔偿发包方损失。承包单位未按
时支付材料供应商或相关参建方工程款导致相关参建方及农民工到发包人办公场所索要工程款或滋扰
生事,每发生一次发包人将按 10000.00 元/次对承包单位进行处罚,处罚金额在工程款中扣除,并有权
解除合同。
21.3 安全、工地现场管理
(1)本工程施工管理,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
例,遵守发包人的现场管理规定。发包人将定期按有关建设工程现场安仝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及检查评
定标准进行检查,达不到安仝文明工地标准,发包人即可勒令承包人停工整改,并相应给予违约经济处
80
罚。
(2)承包人在危险环境下施工之前,应制订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3)考虑到工地可能出现停水停电,承包人应准备备用发电机、水池等设施。
(4)承包人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
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于续,承包人造成的罚款等全部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5)承包人在施过程中应完善文明施工措施,并事先预防由于承包人施工可能对周边居民和企事
业单位产生的各种影响,尤其避免对周边房屋和构筑物产生不良影响。
(6)承包人每月组织进行一次施工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3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
(7)针对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监理人员参加),
并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经认同后方可开工。对安全有特别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必须按发包
人、监理的要求及时提供安全施工方案,方可开展后续工作。
(8)施工中若由承包人原因造成工伤事故,发包人将暂停付款直至承包人整改完毕。
21.4 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进场全体职工必须遵章守纪,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各级管理人员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
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须佩戴安全帽。发包人或监理检查,每发现一人没有戴安全帽,发包人从工程款
扣除违约金 50 元/人。
(2)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工程建设中每个楼
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髙空直接向下抛物,否则,承包人
每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 元;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发包人要求清理出工地。
(3)承包人应根据投标时的承诺和投标要求,负责施工范围内临时道路(包括生活区)的硬地化。
承包人所属施工区域临时道路的硬地化必须达到安全文明施工工地标准,费用已含在措施费中,并在措
施费中单列硬地化道路的费用。如承包人未实施或未达到标准,可由发包人扣除此费用,同时向发包人
支付违约金 200 元/米。
21.5 承包人应按照进度计划安排人员、机械、材料进场。
21.6 承包人已经清楚明白,发包人对工程管理、质量、进度、安全施工有合理要求,并且有其制
度,承包人愿意接受其监督管理、配合巡查,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结算时不予计取。
21.7 承包人负责修建桩基检测所需的临时道路及设备基础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1.8 工程竣工预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的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行标准、验收规范和规范性文件;
(2)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变更等;
(3)本工程施工合同。
本合同工程竣工预验收应具备的以下条件:
(1)承包人已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完成施工内容,且有关工程设计变更手续完善;
(2)完成主体、节能、设备(含电梯)、防雷、白蚁、逐套验收等;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管理资料;
(4)有完成竣工资料(含竣工图)。
81
21.9 本合同未约定其他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附件
附件 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 2: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 3: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 4: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 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 6: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 7: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 8: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 9: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 10:预付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附件 11: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附件 12: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附件 13:最终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附件 14:总价合同进度款支付分解表
附件 15:廉政协议书
附件 16:安全生产合同
82
附件 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
建筑面积(平方
建设规模
结构形式
层数
生产能力
设备安装内容

米)
合同价格
开工日
竣工日
(元)


83
附件 2:
工程质量保修书(房屋建筑工程)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
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
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
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
算。
缺陷责任期满之日起 14 天,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修金(无息)。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
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
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
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84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
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85
附件 3: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86
附件 4: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机械或设备
规格型
制造年
额定功率
生产能
序号
数量
产地
备注
名称


(kW)

87
附件 5: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计划进场时间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一、总部人员
二、现场人员
88
附件 6: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一、总部人员
二、现场人员
89
附件 7: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已于
年 月 日发放中标通知书,明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
人”)于 年 月 日为 (工程名称)的中标人。我方愿意无
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
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
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项目所在
地人民法院起诉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备注: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格式和文本可以自拟,但是必须包含以上
条款所列全部内容)
90
附件 8:
(发包人名称):
预付款担保
根 据 ( 承 包 人 名 称 ) ( 以 下 称 “ 承 包 人 ” ) 与
( 发 包 人 名 称 ) ( 以 下 简 称 “ 发 包 人 ” ) 于 年 月 日 签 订 的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
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
清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
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
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项目所在
地人民法院起诉。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备注: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格式和文本可以自拟,但是必须包含以上
条款所列全部内容)
91
附件 9:
(承包人):
支付担保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
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
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3.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
写: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 日内。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
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
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
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 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
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
材料。
3.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 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92
3.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
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
责任亦解除。
5.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
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 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
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
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 10 条〔变更〕约定的变
更不受本款限制。
4. 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
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年 月 日
(备注: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格式和文本可以自拟,但是必须包含以上条
款所列全部内容)
93
附件 10:
工程名称: 编号:
预付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致: (发包人全称)
我方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工程预付款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请予核准。
名 称


1 已签约合同价款金额
2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3 应支付的预付款
4 应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
5 合计应支付的预付款
申请金额(元)
复核金额(元)
备注
承包人(章)
造价人员 承包人代表 日 期
复核意见:
复核意见:
□与合同约定不相符,修改意见见附件。
你方提出的支付申请经复核,应支付预付
□与合同约定相符,具体金额由造价工程师
款金额为(大写) 元,(小
复核。
写)
元。
监理工程师
日 期
造价工程师
日 期
审核意见:
□不同意。
□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 15 天内。
发包人(章)
发包人代表
日 期
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
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
94
附件 11:
工程名称: 编号:
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致: (发包人全称)
我方于 至 期间已完成了 工作,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
现申请支付本期的合同款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请予核准。
实际金额
(元)
申请金额
(元)
复核金额
(元)
备注
名 称


1 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其中:人工费
2 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
其中:人工费
3 本周期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其中:人工费
4 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
4.1 本周期实际应抵扣的预付款
4.2 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
5 本周期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其中:人工费
附:上述 3、4 详见附件清单。
承包人(章)
造价人员 承包人代表 日 期
复核意见:
复核意见:
□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相符,修改意见见附
你方提出的支付申请经复核,本周期已完
件。
成工程价款为(大写) 元,
□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具体金额由造价工
(小写)
程师复核。
元,本期间应支付金额为(大写)
元 , ( 小 写 )
监理工程师
元。
日 期
造价工程师
日 期
审核意见:
□不同意。
□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 15 天内。
发包人(章)
发包人代表
日 期
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
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
95
附件 12
工程名称: 编号:
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致: (发包人全称)
我方于 至 期间已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工作,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
支付竣工结算的工程款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请予核准。
名 称


1 竣工结算合同价款总额
2 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
3 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4 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
申请金额
(元)
复核金额
(元)
备注
承包人(章)
造价人员 承包人代表 日 期
复核意见:
复核意见:
□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相符,修改意见见附
你方提出的竣工结算支付申请经复核,竣
件。
工结算款总额为(大写) 元,
□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具体金额由造价工
(小写) 元,扣除前期支付以及质
程师复核。
量 保 证 金 后 应 支 付 金 额 为 ( 大 写 )
元,(小写) 元。
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日 期
造价工程师
审核意见:
□不同意。
□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 15 天内。
发包人(章)
发包人代表
日 期
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
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
96
附件 13:
工程名称: 编号:
最终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致: (发包人全称)
我方于 至 期间已完成了缺陷修复工作,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
付最终结清合同款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请予核准。
申请金额
(元)
复核金额
(元)
备注
名 称


1 已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2 应增加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缺陷的修
复金额
3 应扣减承包人不修复缺陷、发包人
组织修复的金额
4 最终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承包人(章)
造价人员 承包人代表 日 期
复核意见:
复核意见:
□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相符,修改意见见附
你方提出的支付申请经复核,最终应支付
件。
金 额 为 ( 大 写 ) 元 , ( 小 写 )
□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具体金额由造价工
元。
程师复核。
监理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
日 期
日 期
审核意见:
□不同意。
□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 15 天内。
发包人(章)
发包人代表
日 期
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 如监理人已退场,监理工程师栏可空缺。
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
97
总价合同进度款支付分解表
形象进度
进度款付款金额
备注
(元)
附件 14:
工程名称:
进度款期次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
发包人代表签字:
承包人代表签字:
发包人(盖公章)
承包人(盖公章)
日 期
日 期
98
附件 15:
廉 政 合 同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
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
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的项目法人 (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的施工
单位 (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 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
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 监督并认真查处
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
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
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
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
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
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
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
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
用。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99
4.违约责任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2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
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
予以赔偿。
(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3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
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建筑主
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设市场的处罚。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
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
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本合同作为 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
署后立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代理机构执贰份。
发包人:
承包人: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2024 年 月 日
2024 年 月 日
100
附件16: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 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
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
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
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
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
患。
2.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
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加强安
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
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
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
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
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
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
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
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
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
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定期进行安全技
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
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
101
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
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
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
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
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
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
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发包人:
承包人: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2024 年 月 日
2024 年 月 日
102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实施细则》(以
下简称“《计价规范》”)、各专业《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实施
细则修订本)(以下简称“《计算规范》”)、《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
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 号)、招标文件、施工图等编制。计算
规范中没有的清单项目,应在本章第 1.4 款约定。
1.2 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协议条款、合同的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及
图纸等文件一起结合使用。
1.3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
标报价、计算或调整工程量、索赔等的依据之一。
1.4 补充清单项目的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表-22,表格编号为计价规范相应表格编号,
下同)作为项目实施过程中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调整依据。
1.6 本工程暂列金额约按合同造价 / %计算,共 / 元,作为合同签订时尚未确
定或者不可预见但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费用。
1.7 本工程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详见《发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
21)。
1.8 本工程部分材料和设备在招标时作为暂估价计列,结算按实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材料
(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表 12-2)。
1.9 招标时暂估专业工程的价款属于暂估价,结算按实调整,具体内容详见《专业工程暂估价
及结算价表》(表 12-3)。
1.10 本工程量清单编码处标注“*”号的清单项目作为主要清单项目,需要投标人提供《主要
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表-10)。
1.11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

1.12 工程量清单另册发放。一般计税法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
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 号)附件
“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工程计价表”要求提供;简易计税法建设工程按照《计价规范》要求的表格
提供,但规费和税费要按照《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
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 号)要求调整,具体包括:
103
1.1 招标工程量清单(封-1)
1.2 招标工程量清单(封扉-1)
1.3 总说明(表-01)
1.4 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
1.5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
1.6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
1.7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08)
1.8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1)
1.9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2)
1.10 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4)
1.11 规费、增值税计价表(表-15)
1.12 允许调整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22)
注:如本工程在合同中约定采用造价信息价差调整法,1.18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
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22)载明的主要材料和设备为本工程允许调整的材
料和设备,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该表格,且不能提供空白表。
2、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2.1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1)《计价规范》及《计算规范》、《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 号);
(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
①2013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②2015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③2014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④2014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及计价相关规定
⑤2016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⑥2013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⑦桂建标[2016]17 号文《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
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⑧桂建标[2019]12 号文《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
知》。
⑨桂建标[2023]7 号文《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
知》。
104
⑩桂建发〔2023〕6 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计价规定的通知》。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施工图等 。
(4)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建筑材料预算价格:建筑材料预算价格参考 2023 年第 10 期《玉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
息》发布的除税信息价计取,信息价上无报价的根据南宁市同期发布的除税信息价计取,南宁同期
信息价没有的,则考虑市场询价确定其价格。
2.2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应包括招标文件中采购人要求投标人所承担的风险内容
及其范围(幅度)产生的风险费用。
2.3 总价措施项目应根据拟定的招标文件和常规施工方案按《计价规范》和《计算规范》规定
编制。
2.4 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3)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4)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计价依据确定的
综合单价计算;
(5)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
2.5 规费和增值税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2.6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

3、投标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3.1 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以及《计价规范》、《计算规范》自主报价,自
主报价不得违反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百分比让利等形式进行报
价,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同时,不得出现任意一项
单价重大让利,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低于工程成本报价。
3.2 投标人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
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人不得对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增减调整。
3.3 综合单价中应包含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
105
3.4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单价措施项目,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特征描述
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如出现招标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投标人应以招标工程量清
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确定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
3.5 总价措施项目的金额应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计价规
范的规定自主确定。但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作为
不竞争费用单列。
3.6 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3)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4)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
总额;计日工单价均不含规费和税金;
(5)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采购人
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自主确定。
3.7 规费和增值税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3.8 招标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投标人均应填写且
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
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
3.9 磋商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增值税的合计金额一
致。
3.10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
变更合同价款按专用合同条款中变更估价原则处理。
3.11 投标人应按《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的内容填报,不得擅自调整材料和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风险系数、基准单价。
3.12 投标报价表格按本工程工程量清单表格要求填写,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附上《工程
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和《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表-10)。
未尽事宜详见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以及现行《计价规范》等有关规定
执行。
106
第二卷
第六章 图 纸
(另册发放)
107
第三卷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工程建设标准:本节由招标人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和
规程等,以及项目具体情况摘录。
108
第四卷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9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内容: 资格审查部分
标 段:
投标人: (盖单位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10
目 录
(附有页码)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时提
供)或者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委托代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时提供);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
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
4、项目经理简历表[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B 类)的复印件以及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函];
5、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6、拟投入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复印件;
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
员)2023 年 5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
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证明材料)在现任职单位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8、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3 年 5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
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
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
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
9、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3 年 5 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
缴纳清单等)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文件
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
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10、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企业 2020 年至 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
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
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 (声明函格式后附)。
111
1、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
公司签署 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
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
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1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
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3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联系人
传 真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邮政编码
电 话
网 址
电话
电话
员工总人数:
项目经理
高级职称人员
其中
中级职称人员
初级职称人员
技 工
成立时间
资质等级
安全生产许可
证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的复印件,以上
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114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作为参与 (工程名称)项目的投标方,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
文件规定,我方在此向招标人承诺:
1、一旦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在中标后 7 个工作日内,按照《保障
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按要求比
例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帐户,专项用于支付本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按照
与农民工依法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支付工资,保证每月至少向农民工足额支付
一次工资。
2、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的有关规
定,确保建设工程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
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5
4、项目经理简历表[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的复印件以及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
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函];
【备注:以上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5、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备注: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6、拟投入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复印件;
【备注: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
量员、材料员)2023 年 5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从取得营业
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
照起的证明材料)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备注: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8、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3 年 5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
前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必
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
证明文件)
9、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3 年 5 月至投标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
(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
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10、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企业 2020 年至 2022 年经审计的
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
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
116
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声明函格式后附)。
【备注: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117
附表:
(1)企业 2020 年至 2022 年财务状况表
【备注:1.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
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
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
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118
(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
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5 中明确的所属行
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
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5 中明确的所属行
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
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请根据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或者
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接受社会监督。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
业可不填报。
119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号 行业标准
标准划分
1
农、林、
牧、渔业
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
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2
工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
3
建筑业
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
4
批发业
5
零售业
为微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6
交通运输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7
仓储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
邮政业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120
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9
住宿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10
餐饮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11 信息传输业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12
软件和信息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技术服务业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13
房地产开发
经营
14
物业管理
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15
租赁和商务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服务业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16
其他未列明
行业
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21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招标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公
章):
日 期:
122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内容: 商务标部分
标 段: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23
目 录
(附有页码)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投标报价表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24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
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标段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
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保证工程质量
达到 等级。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书中规定的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第 3.3.1 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
组成部分。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125
(二)投标函附录
标段工程名称:
序 号
条款内容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经理
专用条款
姓名:
2
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
3
工期
专用条款
日历天
4
缺陷责任期
专用条款
5
分包
专用条款
6
逾期竣工违约金
专用条款
7
预付款额度
专用条款
8
质量保证金额度
专用条款
„„
„„
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
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26
二、投标报价表
标段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工程规模: 币种:人民币
投标总价
万元 备注
安全文明施工费
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暂
估价(如有)
专业工程暂估价(如有)
暂 列 金 额 ( 如
有)
钢筋
水泥(不含商品混凝土用
量)
商品混凝土
其中
主要材料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m3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27
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表格及投标报价说明填写。构
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
他说明的内容。
2. 一般计税法建设工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 号)附件“增值税一般计
税方法工程计价表”要求提供,简易计税法表格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
-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要求的表格提供,但规费和税费按照《关于建筑业实施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 号)、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2018〕14
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2019〕
12 号)调整,具体内容包括:
1.1 投标总价(封-3)
1.2 投标总价(扉-3)
1.3 总说明(表-01)
1.4 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
1.5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
1.6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
1.7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08)
1.8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
1.9 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表-10)【备注:可按要求有选择的提供】
1.10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1)
1.1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2)
1.12 暂列金额明细表(表 12-1)
1.13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表 12-2)
1.14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表 12-3)
1.15 计日工表(表 12-4)
1.16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 12-5)
1.17 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4)
1.18 规费、增值税计价表(表-15)
128
1.19 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
1.20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22)
1.21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表-23)
备注:
(1)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报价文件时应上传纸质投标总价封面的原件扫描件。报标总价封
面必须经投标人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同时由编制人签字盖
专用章。
(2)1.8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和 1.9 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要求附上。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要严格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表格要求和内容填报。如
本工程在合同中约定采用造价信息价差调整法,1.18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22)载明的主要材料和设备为本工程允许调整的材料和
设备,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该表格,且不能提供空白表。以下表格视工程实际需要选用,
如该工程不发生如下表格相关项目和费用,招标工程量清单不应列入该部分表格,已标价工程
量清单亦不包括这部分表格。
① 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
② 暂列金额明细表(表 12-1)
③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位及调整表(表 12-2)
④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表 12-3)
⑤ 计日工表表 12-4)
⑥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 12-5)
⑦ 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4)
⑧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表-2
3)
129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内容: 技术标部分
标 段: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30
目 录
(附有页码)
1、施工组织设计;
2、项目管理机构;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简历表;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131
一、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
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
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
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年份
已使用
台时数
用途
备注
132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单位:人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或横道图)
1. 投标人应提交施工进度计划,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中标的投标人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 施工进度计划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
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
3. 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
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
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途
面积(平方米)
位置
需用时间
133
二、项目管理机构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
岗位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承担完工工程情况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项目数
主要项目
名称
施工员
质量员
安全员
材料员
„„
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
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
明。
【备注:附各岗位人员资格证件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134
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简历表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
姓名
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建造师注册编号
身份证号码
性别
职称
年龄
学历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备注:
1、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复印件和已完
工程中标通知书(如有)、工程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
任职的承诺函,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电
子印章。
135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
姓名
职务
性别
职称
年龄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备注:
1、附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和已完工程中标通知书(如有)、工程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136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内容: 企业资信部分
标 段: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37
目 录
(附有页码)
1、企业资信一览表
138
1、企业资信一览表
序号
项目类别
1
2
3
4
备注:附以上相关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证明材料
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139

标签: 易安后扶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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