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2年度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的整改结果

上海市2022年度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的整改结果

??2023年2月至5月,上海市审计局对本市2022年度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并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于审计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落实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资金拨付与项目进度不一致,预算资金监管机制有待完善”问题

??部分项目在拨付预算资金时,未及时掌握相关单位的资金结存情况和项目实际进度需求,资金监管的贯通机制不完善,财政资金结存在项目单位,使用效益不高,涉及73个项目,结存资金154.97亿元。

??整改情况:

??对于审计指出的问题,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督促并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等主管部门,召集有关单位专题研究,要求有关单位抓紧分析排查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度,据实支付资金。2023年底,市级相关项目单位已将仍未使用完毕的资金1.9亿元上缴市级国库。

??同时,市财政局依托已建立的沟通协调机制,按照完善资金监管的贯通机制的要求,加强与各业务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持续强化资金动态监管,推动项目加快实施和按进度支付资金。

??二、关于“部分绩效评价项目整改不到位,跟踪监督机制有待强化”问题

??2个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反映的区级资金配套不到位、结余资金未收回等问题未按要求整改,市财政局跟踪监督不到位,涉及金额1533.65万元。

??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后,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督促下,2个项目已按照绩效评价报告要求落实了相关整改,其中:市级部门上缴结余资金819.4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到位714.25万元。同时,市财政局认真研究规范财政评价操作,完善工作机制,着力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动形成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闭环管理。一方面结合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培训,强调明确对于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反馈相关情况。另一方面加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整改情况的跟踪复核。

??三、关于“部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下达”问题

??2022年有7个中央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下达时间超过180天,涉及预算金额2.89亿元。

??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后,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对7个项目逐项梳理情况,分别召集相关市级主管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强化市级主管部门主体责任,督促和指导部门和单位认真查找、深入分析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推动部门进一步优化机制和工作流程。2022年底,7个项目2.89亿元资金已全部明确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分配方案,并完成资金下达。

??近年来,市财政局持续加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管理,通过书面告知、执行进度通报、发函催办等多种方式,着力推动部门加快资金分配下达。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2023年8月,市财政局结合2024年市级预算编制工作,再次向各市级主管部门强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等有关要求。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推动市级主管部门建立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储备机制,进一步提前项目申报和评审的时点,从源头上促进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及时下达。

??四、关于“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问题

??部分单位收到的房屋征收补偿款3.42亿元,以及历年土地临时利用收入105.4万元,未按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规定及时上缴国库。

??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后,相关单位已将房屋征收补偿款3.42亿元、历年土地临时利用收入105.4万元,缴入了市级国库。同时,市财政局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强调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开展政策辅导,要求部门深入分析原因,完善收缴管理机制,确保做到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五、关于“部门决算报表填报不规范,影响报表完整性”问题

??2家单位因理解不到位,未将部分资金纳入全年预算数反映,造成全年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较大,涉及金额61.18亿元。

??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后,在市财政局的督促和指导下,2家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已进行了更正填报,将涉及的资金61.18亿元纳入了部门决算中的全年预算数。同时,市财政局持续加强对各部门和单位决算编制培训和业务指导,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部门决算填报要求,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决算审核机制,提升决算报表编制质量。

??六、关于“土地出让收入政策不够明确”问题

??工业、科研等各类用地混合出让时,土地出让收入市区分成比例的计算依据尚未明确,3个区的4幅混合出让地块,出让收入4.65亿元直接参照工业用地政策缴入区库,影响市级收入完整性。

??整改情况:

??根据审计建议,市财政局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开展研究,针对工业用地土地出让收入征缴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2023年11月,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印发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本市混合用地土地出让收入市、区分成相关政策。

??七、关于其他问题

??1. 考务费支出标准执行不到位,超标准支付。

??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后,市财政局及时联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强调明确支出标准管理有关要求,督促加快组织落实整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梳理分析情况,多次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规范考试考务费标准管理。2023年12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制订并印发了《关于规范本市人事考试考务费支出管理的通知》,进一步细化明确了考务费支出管理的标准和要求。

??2. 部分预算单位的部分银行账户未纳入财政银行账户系统进行动态管理。

??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后,市财政局督促相关单位完成了个别账户销户,并将其余账户纳入了财政银行账户系统管理。同时,市财政局持续加强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动态监控,跟踪监督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情况,推动市级预算单位进一步规范银行账户管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预算 整改 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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