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成农联发〔2023〕50号)和《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成农联发〔2023〕55号)工作安排,我区共有“成都新津新好农牧有限公司”共1家农业企业申报了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
2024年1月15日,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财政和金融工作局组成评审小组对成都新津新好农牧有限公司申报的贴息项目进行了区级评审。评审小组通过查阅成都新津新好农牧有限公司提交的申报资料及实地踏勘,对贴息对象、贴息范围、贴息标准等条件进行了审查。经审查,该公司申报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宝墩镇太平场社区1500头种猪智能猪场项目”,猪场设计存栏母猪1700头,预计年出栏原种猪约1.4万头,种猪副产品约2.7万头。该项目未达到《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中高效节地设施畜牧建设工程和现代设施畜牧建设专项实施方案的生猪养殖规模标准(即:建设年出栏10万头的立体多层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因此,评审小组一致认为新津新好农牧有限公司不符合申报要求,审核不通过。
结果公示期为2024年1月17日—1月21日。在公示期内,如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进行审查复核。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以实名方式来人、来函、来电。地址:成都市新津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科,联系电话028-********。
成都市新津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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