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财政局2023年上半年对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监督考核结果公告
南宁市财政局2023年上半年对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监督考核结果公告
一、考核单位名称:南宁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基础工作、项目执行和落实政策、服务质量和业绩、执行法律遵守纪律等。本次考核抽取10个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023年上半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其中:公开招标项目5个,竞争性谈判项目3个,竞争性磋商项目2个),以及抽取5家市本级“政采云”平台网上超市供应商商品上架情况进行检查。
四、考核方法
监督考核采取被考核单位自查和考核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1、工作成效:2023年上半年集采中心按照批复的采购计划实施采购工作,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开展采购活动,及时依法公开采购信息;严格专家抽取程序,依法依规抽取评审专家;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做好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资料的保管。此外,集采中心建立健全本部门规章制度,职责分工明确,保障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透明,提高工作效率,能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较好地完成各项采购工作任务。
2、存在问题:考核发现,2023年上半年集采中心季度内部业务培训次数不达标,单位内部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在职人员总数比例未达考核标准线60%。此外,集采中心未按规定对“政采云”平台网上超市供应商的商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价格抽查,未督促供应商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在抽查的项目中还发现采购文件编制存在不严谨不细致的问题。
六、考核结果
本次考核在综合考核小组意见和采购人、供应商、专家评委的意见及日常现场监督的具体情况后,经综合考核评价,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023年上半年评定为优秀等次。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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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0日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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