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满江街道满江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庄第四居民小组闲置土地对外公开招租项目

大理市满江街道满江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庄第四居民小组闲置土地对外公开招租项目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大理市满江街道满江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庄第四居民小组闲置土地对外公开招租
项目
(招标编号:YHZX20240101)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大理市满江街道满江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庄第四居民小组闲置土地对外公
开招租项目:
中标人:楚雄欧桭阳泽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格:3.1 万元
二、其他:
成交确认书
招租人:大理市满江街道满江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竞得人:楚雄欧桭阳泽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由大理永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持的竞租招标会上,以现场竞
价的报价方式,竞得位于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满江街道机场路以东,满江路以西,翠屏路以
北,大理市满江街道满江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庄第四居民小组闲置土地的租赁权。现双方签订
成交确认书如下:
一、竞租成交中标价¥ 31000 元/亩/年。
二、竞租房屋的租赁期限为 15 年,起算时间以实际交付之日和租赁合同为准。
三、竞租第一年租金在本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5 日内交清。
四、乙方确认:乙方已完全清楚并自愿接受在
(http:///)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的《大理市满江街道满江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庄第四居民小
组闲置土地对外公开招租项目招标公告》(以下简称"招标公告")及其附件的所有条款和内
容,招标公告及其附件的所有条款和内容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五、乙方应当在本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5 日内向甲方交清第一年租金,并在本确认书签订之日
起 5 日内到甲方办公地(大理市满江街道满江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庄第四居民小组)与甲方签订
《大理市满江街道满江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庄第四居民小组闲置土地租赁合同》。
六、乙方按本确认书约定向甲方交清第一年租金并与甲方签订《大理市满江街道满江社区居
民委员会下庄第四居民小组闲置土地租赁合同》后,按《大理市满江街道满江社区居民委员
会下庄第四居民小组闲置土地租赁合同》的约定与甲方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七、若乙方未在本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5 日内向甲方交清第一年租金,或未在本确认书签订之
日起 5 日内与甲方签订《大理市满江街道满江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庄第四居民小组闲置土地租
赁合同》,均视为乙方违约并自愿放弃该闲置土地租赁权,其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作为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同时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竞租闲置土地由甲方
重新组织竞租招标。
八、本确认书所称《大理市满江街道满江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庄第四居民小组闲置土地租赁合
同》,系指招租公告中所称《大理市满江街道满江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庄第四居民小组闲置土
地租赁合同》范本。
九、乙方办理的竞租手续及其提供的相关资料作为本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因履行本确认书或与本确认书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途径加以解决。如协
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确认书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若系授权人则为签字并按手印)之日起即生效。本
确认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居委会、招标代理各备案一份。
招租人:大理市满江街道满江社区居民委员会
竞得人:楚雄欧桭阳泽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1 月 17 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理市满江街道办事处。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理市满江街道满江居民委员会
地 址: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满江路与苍山路交叉口以北 200 米
联 系 人:董新武
电 话:13987290998
电子邮件:17329408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永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太和街道办榆华社区鹤庆路 63 号海川锦园小

联 系 人: 杨锡全
电 话: 13988543188
电子邮件: 77272652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闲置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大理永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