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三环外新接道路清扫保洁项目-中标公告

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三环外新接道路清扫保洁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23-51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三环外新接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8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1月18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2.1 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各包采购范围如下:
A包:二七区碧云路(渠南路至管城交界)、二七区杏园路(断头(K1+600)至杏贾路)、二七区杏园路(杏贾路至渠南路)、二七区人泰路(鼎盛大道至断头)、二七区鼎盛大道(嵩山南路至大学南路)、二七区碧云路南水北调桥(含楼梯、弯道)5条道路清扫保洁,道路清扫保洁面积******.64平方米;
B包:二七区碧云路鼎盛大道(侯寨乡西环路东至南四环)、二七区郑密路辅道(郑密路至郑密路)、二七区侯寨大桥辅道(侯寨大桥辅道)、二七区芦庄路(百荣路至百尚路)、二七区南四环(嵩山南路至南荆路)、二七区芦庄路嵩山南路(嵩山南路南四环至高速收费站)6条道路清扫保洁,道路清扫保洁面积******.7409平方米。
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质量:执行《全国卫生城市检查标准》和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要求;
2.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A包 河南华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 103 号院 1 号楼 4 单元 6 层 602 号 2,524,301.41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三环外新接道路清扫保洁项目A包 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执行《全国卫生城市检查标准》和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要求;
B包 郑州顶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市中原区航海西路 166 号 22 号楼 1 单元 3 层 6 号 4,501,542.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三环外新接道路清扫保洁项目B包 见招标文件; 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见招标文件;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晨光、何云红、杨敏、贾振、刘文云(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项目进行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缴纳。A包收费金额:*****元;B包收费金额:*****元。
收费金额:94,311.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南街85号
联系人:刘朋
联系方式:186*****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玖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187号鸿海大厦4楼
联系人:于远笛
联系方式:135*****6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远笛
联系方式:135*****624

标签: 道路清扫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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