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服务项目公开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服务项目公开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04-08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 告

曲公资交告【2016】174号 签发:申忠林


********4">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受采购人委托,对曲靖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招标编号:QJ-GK201613

2、 招标项目名称:曲靖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服务

3、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4月8日08:30——4月15日17:30 (节假日照休)

4、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曲靖市麒麟区寥廓南路延长线官房大酒店西侧寥廓山隧道出口右转三楼)

5、 费用:免收标书费,只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拷贝,不办邮寄(含电子邮件及传真等)。

6、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0874——*******

7、 供应商投标时间:2016年4月28日14:45——15:00(北京时间)

8、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9、供应商投标地点: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供应商报名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具备本次公开招标产品的经营资质。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①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大病医疗保险的必备条件;

②在云南省保监局公布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内;

③投标人应在统筹地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服务专业能力;

④有保险机构总部和省公司同意其按“自负盈亏”的方式参与当地城镇职工大病保险业务,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

⑤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

⑥没有良好的市场信誉,不能履行服务承诺,近5年内自动放弃经办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理赔业务的保险机构本次不得参与投标。

(3)供应商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以供查验,若提供证件为复印件须加盖鲜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公司相关资质满足采购要求的书面声明,内容包括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加盖鲜章);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鲜章)。

12、商品需求:详细要求参见附件。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04月08日

附件信息

标签: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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