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生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生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HR-********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生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丽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光明A3工业园区顺福路415号1幢113室
中标(成交)金额:0.20元/页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生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服务需求: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生档案(包括诉讼档案、文书档案等)数字化加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但合同签订为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若中标供应商上年度人员、机械配备、服务质量等与投标书承诺差距较大,采购人有权终止续签合同。如合同不能续签的,在合同履行结束后全体驻场人员留场15个工作日,与采购人指定的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接。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秀华(组长)、王绍庆、陈宏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金额为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和园小区17栋3303室,联系方式:188*****203。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一路528号
联系方式:史主任? 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胜利西路和园小区17栋3303室
联系方式:132*****652
标签: 档案数字化加 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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