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衡阳市南岳第一峰·廻雁峰创4A景区规划设计服务政府采购重新立项项目包1合同公告

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衡阳市南岳第一峰·廻雁峰创4A景区规划设计服务政府采购重新立项项目包1合同公告

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衡阳市南岳第一峰·廻雁峰创4A景区规划设计服务政府采购重新立项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月19日
采购合同编号:雁财采计2023-*****-1
采购人(全称):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衡阳市规划设计院(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南岳第一峰·廻雁峰创4A景区规划设计服务政府采购重新立项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雁财采计2023-*****
3、项目内容:衡阳市南岳第一峰·廻雁峰创4A景区规划设计服务政府采购重新立项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谢展平
6、联系电话:137*****876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1月19日,完成日期:2024年03月04日。总日历天数:45天。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验收方式:详见合同
验收标准:详见合同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1-18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1月18日
合同订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益君 法定代表人:刘辉华
委托代理人:谢展平 委托代理人:颜峥
电 话:137*****876 电 话:0734-*******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衡阳市石鼓支行
帐 号:430*****064*********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景区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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