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二十七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二十七批
一、商丘市梁园区 受理编号:D3HA202*****0063
群众举报内容
编号D3HA202*****0063举报内容为:商丘市天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拆解汽车时,噪音很大,露天作业,院里不知道燃烧什么东西冒黑色的烟,脏乱差,汽车的各种油漏在地上;废水排入附近的小河沟东干渠,污染河水和地下水。此件为标*的重点件。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梁园区,按行业类型属于废品加工;按污染类型属于水;按区域分布属于城郊接合部;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问题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公司的基本情况
该公司位于商丘市梁园区李庄乡蒙墙寺村西500米路北,法人:张某,邮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XDPLD1C,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建设有办公楼和汽车拆解区,占地面积50亩,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封闭式汽车拆解车间1.96万平方米,现有职工5人。该公司办理了《关于商丘市天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商丘市天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商环审〔2019〕1号),2023年6月24日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为:********MA3XDPLD1C001Q(证件附后),期限为2023年6月24日至2028年6月23日,该公司拆解加工工艺流程:接收报废汽车→拆解蓄电池→拆除空气气囊→拆除油箱→拆解轮胎→拆解玻璃→拆解塑料件→拆除机油滤芯→拆除零部件→拆除电路板→拆除电容器→拆除尾气净化装置→拆除车身、车门。项目环境保护已竣工验收(附验收意见)。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问题不属实。
关于“商丘市天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拆解汽车时,噪音很大,露天作业,院里不知道燃烧什么东西冒黑色的烟,脏乱差,汽车的各种油漏在地上;废水排入附近的小河沟东干渠,污染河水和地下水”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商丘市天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破碎车间自2023年5月30日开始停用至今未开机破碎,该加工破碎生产车间因为动力大,普通供电达不到用电需求,该公司向商丘市供电公司注册了一条万伏高压专线。拆解汽车时均在封闭式拆解车间工作,未发现露天作业情况。该公司拆解工作区域为禁燃区,有严格的工作规定,严禁烟火,不存在燃烧东西的情况。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不存在油污漏在地面上的情况。此外,该公司在建设期间厂区内均做了“三防措施”。该公司拆解加工时没有用水工序不产生废水,未发现废水流入小河沟东干渠和污染地下水的情况。该公司厂区北墙外留有一个雨水排放口,由于天气原因,雨水排污口处于干枯状态。报废汽车正常收购(后附证明材料)。
办结目标、时限、措施
(一)办结目标
严格执法监管,切实加强机动车拆解过程中大气、固废、水、危险废物的监管,督促企业合法经营。
(二)办结时限
2023年12月21日
(三)整改措施
该公司虽未拆解机动车,但要落实以下措施:一是允许收购废旧机动车,但不允许擅自分解机动车形状和机动车内部结构等行为;二是未经允许启动机动车拆解车间情况下,严格落实机动车不拆解停产措施,不得产生并排放大气、水、噪音、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污染物;三是建立环境监管工作机制,环境监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排查公司经营状况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四是该公司要严格厂区环境综合整治,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厂区车辆停放、车辆配件堆放等整体环境进行进一步规范管理水平。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关于“商丘市天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拆解汽车时,噪音很大,露天作业,院里不知道燃烧什么东西冒黑色的烟,脏乱差,汽车的各种油漏在地上;废水排入附近的小河沟东干渠,污染河水和地下水”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一是,截至目前该公司还是只收购废旧机动车,达到一定数量后才进行集中拆解,这样可以省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二是,拆解车间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未进行任何人工拆解行为,也未产生排放大气、水、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染物。三是,强化厂区环境综合整治。目前该公司已成立工作专班,正在合理规划整治车间和空闲区域环境,建设美丽花园式厂区。四是,商务、环保等部门已列入多频次现场环境监管范围,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不发生大气、水、噪音和固废污染。
(二)处理情况
无。
二、商丘市虞城县 受理编号:D3HA202*****0073
群众反映情况
编号D3HA202*****0073举报内容为:商丘市虞城县杜集镇吴楼村,有一无名商砼站,无环评手续。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虞城县,按行业类型属于非金属加工制造;按污染类型属于其他;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散乱污;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涉及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基本情况
商丘市虞城县杜集镇吴楼村无名商砼站实为虞城县杜集镇吴楼村商砼站。位于虞城县杜集镇吴楼村。经营者:吴某;2023年3月份开工建设,2023年4月份建成投产;生产设备有散装水泥罐1个;主要原料为砂子、石子、水泥;主要产品为混凝土;生产工艺为:砂子、石子、水泥计量后混合搅拌即为成品。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涉及1个问题,整体上举报问题属实。
经调查核实,虞城县杜集镇吴楼村商砼站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未办理营业执照,属于“散乱污”企业。
办结目标
(一)办结目标
立行立改,按“散乱污”予以关闭取缔;加强日常巡查,防止死灰复燃,达到群众满意。
(二)办结时限
2023年12月23日
(三)整改措施
依据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组织开展“散乱污”清零专项行动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30号规定,虞城县杜集镇人民政府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清除产品”的标准进行取缔。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2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2023年12月22日,虞城县杜集镇人民政府对虞城县杜集镇吴楼村商砼站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清除产品”的标准已取缔到位。
(二)处理情况
2023年12月19日,虞城县杜集镇人民政府对虞城县杜集镇吴楼村商砼站下达《拆除通知书》杜政〔2023〕114号。
三、商丘市市城管局 受理编号:D3HA202*****0071
群众举报内容
编号D3HA202*****0071举报内容为:商丘市北海路与紫荆路南150米,污水管网里的污水溢出,气味刺鼻,影响居民生活。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睢阳区,按行业类型属于其他;按污染类型属于水;按区域分布属于城市;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项目等的基本情况
该处污水外溢问题为热力管网泄漏,管网内热水溢出,造成路面积水。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举报问题属实。
关于睢阳区北海路与紫荆路交叉口南150米油污水溢出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该处污水外溢问题为热力管网泄漏,管网内热水溢出,造成路面积水。
办结目标
(一)办结目标
立行立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连夜进行抢修、整改,消除污水外溢。
(二)办结时限
2023年12月23日
(三)整改措施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连夜进行抢修、整改,消除污水外溢。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2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睢阳区北海路与紫荆路交叉口南150米油污水溢出”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区市政建设局针对交办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同时恒源热力公司已经安排人员连夜进行抢修、整改,达到群众满意。
四、商丘市示范区 受理编号:D3HA202*****0044
群众举报内容
编号D3HA202*****0044举报内容为:2023年12月10日反映商丘市示范区宋城东路南湖公馆33号楼,楼顶信号接收器辐射的问题,现在移动公司工作人员只是把接收器的架子拆了,但是设备依然正常运行,并且紧挨着居民卧室,辐射更加严重,希望赶紧解决这个问题。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按行业类型属于通讯基站、高压设施;按污染类型属于辐射;按区域分布属于城市;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或项目的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南湖公馆小区”全称为“神火南湖公馆”,位于商丘市示范区宋城路与星林路交叉口东北角,2018年开工建设,2021年6月交付。2022年12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在神火南湖公馆33号楼的楼顶东南角安装移动信号接收器。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问题不属实。
关于“商丘市示范区宋城东路南湖公馆33号楼,楼顶信号接收器辐射的问题,现在移动公司工作人员只是把接收器的架子拆了,但是设备依然正常运行,并且紧挨着居民卧室,辐射更加严重”问题。
现场检查时,神火南湖公馆33号楼楼顶的移动信号接收器已于2023年12月13日拆除完毕,现场仅留有外壳没有清除。2023年12月20日,特邀请附近居民实地见证拆除完毕现场。
五、商丘市柘城县 受理编号:D3HA202*****0074
群众举报内容
编号D3HA202*****0074举报内容为:商丘市柘城县安平镇安平村,安平幼儿园没有化粪池,厕所污水排入水塘,气味刺鼻。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柘城县,按行业类型属于其他;按污染类型属于水;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的基本情况
举报问题位于柘城县安平镇安平村南街,反映的幼儿园为柘城县安平镇第二中心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9FCK3X6M,法人代表:王某,该幼儿园占地5440平方米,于2020年5月经柘城县教育体育局审批开办教学,审批文号柘教体〔2020〕36号。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一)关于“商丘市柘城县安平镇安平村,安平幼儿园没有化粪池,厕所污水排入水塘”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目前,该幼儿园现有师生勤杂等人员共计192人。该幼儿园共建有厕所两座,其中一座200平方米,位于教学楼东侧,主要有师生共用,配套建有化粪池。该化粪池位于幼儿园外,围墙东侧。附近村民定期对化粪池粪便进行清理,用于还田利用;另一座厕所较小,位于餐厅东侧,为半敞开老式旱厕,仅供3名餐厅员工单独使用。由于该厕所紧邻水塘西侧,未配套建设化粪池,直接将粪污外排至墙外水塘内。
2023年12月20日,经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柘城环境监测站在水塘内取水样检测,氨氮、COD、总磷三项因子污染物浓度分别为1.87mg/L、35mg/L、0.38mg/L满足地表水V类水水质。
(二)关于“气味刺鼻”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现场检查发现厕所周边确有难闻气味,主要是仅供3名餐厅员工单独使用的半敞开老式旱厕,未采取任何防臭措施,气味较大。
办结目标
(一)办结目标
安平镇政府监督该幼儿园迅速整改。对半敞开老式旱厕排放的粪便立即进行清理,封堵入水塘排污口。制定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减少臭味污染,达到群众满意效果。
(二)办结时限
2023年12月22日,此交办件由分包县处级干部郭海方督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2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关于“商丘市柘城县安平镇安平村,安平幼儿园没有化粪池,厕所污水排入水塘”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该幼儿园共建有两座厕所,其中一座建有化粪池,幼儿园已制定管理制度,责任到人,专人管理,定期对沉淀池粪便进行清理。停止使用半敞开老式旱厕,将其现有厕所粪便进行了清理,并封堵了入水塘排污口。
2.关于“气味刺鼻”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目前已停用产生气味的半敞开式老式旱厕,排污口已进行封堵,气味已基本消除。安平镇政府加强督促该幼儿园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管理制度,责任到人,专人管理,定期对沉淀池粪便进行清理,减少臭味的产生。
六、商丘市睢阳区 受理编号:D3HA202*****0037
群众反映情况
编号D3HA202*****0037举报内容为:商丘市睢阳区高辛镇张楼村东路南,张某砂石料厂内,有一个黑搅拌站,没有环评手续,扬尘和噪音扰民,占用居民耕地,多次反映没人处理。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睢阳区,按行业类型属于非金属加工制造;按污染类型属于大气;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或项目等的基本情况
该无名搅拌站位于睢阳区高辛镇张楼村;负责人:张某;无环评手续。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没有环评手续”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经现场核查,搅拌设备尚未安装完毕,未进行生产,未办理环评手续。
2.关于“扬尘和噪音扰民,占用居民耕地,多次反映没人处理”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查,搅拌设备尚未安装完毕,未进行生产,且该设备安装位置位于自建房屋内,不存在扬尘、噪音扰民,占用居民耕地及多次举报情况等问题。
办结目标
(一)办结目标
按“两断三清”标准拆除生产及相关设备。
(二)办结时限
2023年12月20日
(三)整改措施
对搅拌机、拌料仓等主要设备进行拆除,并将拆除垃圾全面清理。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0日已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该问题已办结。由高辛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搅拌机、拌料仓等主要设备进行拆除,并将拆除垃圾全面清理完毕。下一步,高辛镇人民政府针对类似问题组织全面排查,举一反三加强生态监管,积极消除居民生活周边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
七、商丘市柘城县 受理编号:D3HA202*****0039
群众举报内容
编号D3HA202*****0039举报内容为:商丘市柘城县伯岗镇孔庄村,志赢商砼站,废水没经过处理排入居民区附近的坑里,污染地下水。该件与二十一批编号D3HA202312120007举报件内容重复。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柘城县,按行业类型属于水泥、玻璃;按污染类型属于水;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的基本情况
涉事企业为柘城县孔庄质赢商砼有限公司,位于柘城县伯岗镇孔庄村02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9FCK3X6M,法定代表人:刘某。该公司建于2021年12月份,2023年6月份建成,9月份投入生产,无环评手续。经国土部门核实,该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2个不属实,1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商丘市柘城县伯岗镇孔庄村,志赢商砼站,废水没经过处理排入居民区附近的坑里”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现场核查,柘城县孔庄质赢商砼有限公司建设有沉淀池1座。罐车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后,用于厂区内洒水抑尘。经排查厂区内及周边,没有发现群众反映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坑内问题,该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污染地下水”问题。
该问题正在核查中。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柘城分局已委托河南天骏环境保护监测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对该商砼站周边开展地下水水质检测,将于12月31日前完成检测工作,并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办结目标
(一)办结目标
一是依法处理。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柘城分局、柘城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分别对柘城县孔庄质赢商砼有限公司手续不全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二是监督整改。制订整改方案,监督企业迅速整改,补办相关手续,规范企业运行,确保2024年6月30之前整改完成,整改完成前严禁生产,如到期未完成整改,将依法对该商砼站进行拆除。
(二)办结时限
2024年12月31日,此交办件由分包县处级干部郝茂强督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2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关于“污染地下水”问题。
该问题已阶段性办结。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柘城分局已委托河南天骏环境保护监测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对该商砼站周边开展地下水水质检测,将于12月31日前完成检测工作,并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二)处理情况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柘城分局对柘城县孔庄质赢商砼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立案文号:豫1424[2023]68号)。柘城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对该公司“未批先建”违法行了立案处罚(处罚款叁万伍仟元整),并于2023年12月18日完成了年产16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项目备案。柘城县伯岗镇政府将联合县住建部门和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柘城分局制订整改方案,监督该商砼站迅速整改,尽快补办相关手续,确保手续齐全、规范运行管理,确保2024年6月30之前整改完成。整改完成前严禁生产,如到期未完成整改,将依法对该商砼站进行拆除。
八、商丘市市城管局 受理编号:号D3HA202*****0048
群众举报内容
编号D3HA202*****0048举报内容为:商丘市帝喾路与归德路交叉口恒大名都北门,韩家烤羊肉店和杨家家常菜,营业时,噪音,油烟很大,影响居民生活。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睢阳区,按行业类型属于住宿、餐饮、娱乐业;按污染类型属于大气;按区域分布属于城市;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项目等的基本情况
商丘市睢阳区韩超餐饮店(韩家烤羊肉店),注册日期:2019年11月04日,经营范围: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零售,组成形式:个人经营;2023年4月22日办理有《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编号:JYDJ241140319000425;商丘市睢阳区胜阳牛肉面馆(杨家家常菜),注册日期:2021年04月26日,经营范围:餐饮服务,食品经营,组成形式:个人经营。2021年5月20日办理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4114030111011。上述两家餐饮店,位于帝喾路与归德路交叉口恒大名都北门附近。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关于帝喾路与归德路交叉口恒大名都北门,韩家烤羊肉店和杨家家常菜,营业时,噪音,油烟很大,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经走访和现场查看,两家饭店油烟净化器检测排放报告属于国家正常范围,排放不超标。由于天气原因进入冬季食客较少,室内封闭较严,偶尔食客有划拳现象会产生噪音。一楼、二楼是商铺没有食客,三楼以上是居民住宅。
办结目标
(一)办结目标
立行立改,切实加强监管,确保油烟净化器达标运行,减少食客噪音。
(二)办结时限
2023年12月23日。此交办件由分包县处级干部张艳丽督办。
(三)整改措施
油烟办联合宋城街道办事处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减少食客噪音问题,定期对门店进行走访,法律法规宣传,举一反三。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3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关于“韩家烤全羊和杨家家常菜(杨家牛肉面),食客就餐声音大”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商丘市油烟办联合宋城街道办事处网格员对韩家烤全羊、杨家家常菜法人代表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并定期对门店进行走访。下一步将加大巡查力度,举一反三,对归德路帝喾路恒大名都楼下门店开展专项行动,明确油烟办和宋城办事处两级网格监管人员,实行定人定责制,减少食客噪音问题,达到群众满意效果。
九、商丘市虞城县 受理编号:X3HA**********14
群众反映情况
编号X3HA**********14举报内容为:商丘市虞城县杜集镇垃圾站建设手续不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选址和建设标准有问题,附近500米左右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井取水处,地势低洼不利于运输中转,异味影响周边居民近;管理不规范,没有区域功能划分设置,运输车无牌无照,没有防护设备设施;垃圾雨水污水破坏周边土壤环境,渗透影响地下水资源,存在私自非法填埋危险垃圾废物。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虞城县,按行业类型属于垃圾处理;按污染类型属于土壤;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涉及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项目基本情况
群众举报的垃圾站实为虞城县杜集镇全自动垃圾热解净化工程设备项目,位于商丘市虞城县杜集镇刘菜园村208省道西堌驾校东侧。归属于杜集镇人民政府运营,主要设备有热解炉2台、上料机1台;于2017年10月份开工建设,2018年1月份建成使用;因缺乏技术支撑、运营成本高,2018年4月份至今废弃未使用。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4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2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建设手续不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该项目建设是为了解决群众生活垃圾民生问题,属于虞城县财政扶贫资金项目,2018年1月22日投入运营后,因缺乏技术支撑,运营成本高,2018年4月份至今未使用,存在建设手续不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问题。
(二)关于“选址和建设标准有问题,附近500米左右是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下水井取水处,地势低洼不利于运输中转,异味影响周边居民近”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根据土地利用现状查询该项目地类名称为公用设施用地-0809,距离该项目最近的取水井为杜集镇水厂的2号井,经测量直线距离为304米。根据《虞城县人民政府文件》虞政(2019)33号,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虞城县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通知,2号井外围30米的区域为一级保护区范围,符合选址和建设标准;项目东南侧直线距离304米处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下水井取水处:该项目存在地势低洼,不存在不利于运输中转问题;2023年12月18日前有居民陆续向该项目内倾倒生活垃圾,存在有异味现象。
(三)关于“管理不规范,没有区域功能划分设置,运输车无牌”无照,没有防护设备设施”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项目已废弃,2023年12月18日前有居民陆续向该项目内倾倒生活垃圾,存在管理不规范;根据土地利用现状查询,该项目处地类名称为公用设施用地-0809,有区域功能划分;该项目有一运输车辆无牌照,有防护设施,车厢进行了密闭。
(四)关于“垃圾雨水污水破坏周边土壤环境,渗透影响地下水资源,存在私自非法填埋危险垃圾废物”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虞城县杜集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12月21日委托虞城县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对周边土壤进行取样检测,经检测有机质:17.6g/kg、全氮:0.193%、全钾:211mg/kg、有机磷:19.5mg/kg、水溶性盐总量(电导率):0.164mS/cm、pH8.02、总汞:0.138mg/kg、总砷:7.53mg/kg、铅:48.0mg/kg、镉:0.192mg/kg、总铬:33.1mg/kg、铜:24.5mg/kg、锌:166mg/kg、镍:21.7mg/kg、有效硼:39.4mg/kg、氯离子含量:312mg/kg、氟化物:183mg/kg、有效硫:98.6mg/kg/有效硅:175mg/kg,所检项目除有机制、全氮、全钾、有效磷、水溶性总盐、pH、有效硼氯离子含量、氟化物、有效硫、有效硅无标准要求,总汞、总砷、铅、镉、总铬、铜、锌、镍,均符合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标准要求。
虞城县杜集水厂距离该项目696.35米,2023年4月20日经虞城县疾病预防监控中心在该水厂取样检测,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色度:5度、浑浊度:<1、臭和味:无异臭、无异味、肉眼可见物:无、PH:7.79、氟化物:0.676mg/L、氯化物:236mg/L、总硬度:116mg/L、溶解性总固体:574mg/L、硫酸盐:170mg/L、硝酸盐:<0.5、阴离子合成洗涤剂:<0.025、菌落总数:<10CFU/mL、总大肠菌群:未检测出、铁:<0.1mg/L、锰:<0.03mg/L、铜:<0.05mg/L、锌:<0.02mg/L、镉:<0.0005mg/L、铝:<0.008mg/L、砷:<0.01mg/L、汞:<0.0005mg/L、硒:<0.0004mg/L、铬:<0.004mg/L、氨氮:<0.025mg/L),符合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023年9月22日检测报告显示(色度:5度、浑浊度:<1、臭和味:无异臭、无异味、肉眼可见物:无、PH:7.73、氟化物:0.819mg/L、氯化物:180mg/L、总硬度:84mg/L、溶解性总固体:541mg/L、硫酸盐:217mg/L、硝酸盐:<0.5、阴离子合成洗涤剂:<0.025、菌落总数:<10CFU/mL、总大肠菌群:未检测出、一氯二溴甲烷:<0.0003、二氯一溴甲烷:<0.001mg/L、亚氯酸盐:<0.0024mg/L、四氯化碳:<0.0001mg/L、铁:<0.1mg/L、锰:<0.03mg/L、铜:<0.05mg/L、锌:<0.02mg/L、镉:<0.0005mg/L、铝:<0.008mg/L、铅:<0.01mg/L、砷:<0.01mg/L、汞:<0.0005mg/L、硒:<0.0004mg/L、铬:<0.004mg/L、氨氮:<0.025mg/L)、耗氧量:1.3mg/L、游离氯:<0.01、氯酸盐:<0.005mg/L、三氯甲烷:<0.0002mg/L、氰化物:<0.002mg/L、三卤甲烷:<0.08mg/L),符合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经查,该项目内堆放垃圾为生活垃圾,不存在私自非法填埋危险垃圾废物问题,依据《国家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第一项,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非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镍铬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处理。该项目已废弃,生活垃圾已于2023年12月18日,全部清运至虞城县生活垃圾转运站。
办结目标
(一)办结目标
停用现有垃圾热解项目,纳入全县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加强周边环境卫生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办结时限
2023年12月23日
(三)整改措施
1.关于“建设手续不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问题。
该项目建设是为了解决群众生活垃圾民生问题,属于虞城县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归属于杜集镇人民政府运营,因缺乏技术支撑,运营成本高,2018年4月份至今未使用已废弃,杜集镇人民政府发布公告,不再启用该项目。
2.关于“选址和建设标准有问题,附近500米左右是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下水井取水处,地势低洼不利于运输中转,异味影响周边居民近”问题。
杜集镇人民政府发布公告,该项目废弃不再启用;组织人员对项目地势低洼处进行清理,填充黄土,进行压实整平,抬高地面;将项目内生活垃圾全部清运至虞城县生活垃圾中转站,告知附近群众该项目处不得倾倒生活垃圾,彻底解决异味问题,制定日常巡查制度。
3.关于“管理不规范,没有区域功能划分设置,运输车无牌”无照,没有防护设备设施”问题。
杜集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项目将项目内生活垃圾全部清运至虞城县生活垃圾中转站,加强管理,制定日常巡查制度,并发布公告,告知群众该项目不再启用。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2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1.关于“建设手续不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问题。
该项目是为了解决群众生活垃圾民生问题,属于虞城县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归属于虞城县杜集镇人民政府运营,因缺乏技术支撑,运营成本高,2018年4月份至今未使用已废弃,虞城县杜集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12月19日发布公告,不再启用该项目。
2.关于“选址和建设标准有问题,附近500米左右是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下水井取水处,地势低洼不利于运输中转,异味影响周边居民近”问题。
虞城县杜集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12月19日发布公告,该项目不再启用,并组织人员对项目地势低洼处进行清理,填充黄土,进行压实整平,抬高地面;2023年12月18,虞城县杜集镇人民政府已组织人员将项目内生活垃圾全部清运至虞城县生活垃圾中转站,告知附近群众该项目处不得倾倒生活垃圾,制定日常巡查制度。
3.关于“管理不规范,没有区域功能划分设置,运输车无牌”无照,没有防护设备设施”问题。
2023年12月18日,虞城县杜集镇人民政府已组织人员将项目内生活垃圾全部清运至虞城县生活垃圾中转站,告知附近群众该项目处不得倾倒生活垃圾,制定日常巡查制度,加强管理;该项目已废弃,虞城县杜集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12月19日发布公告不再启用该项目,无牌生活垃圾运输车辆不再使用。
(二)处理情况
1.关于“建设手续不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问题。
虞城县杜集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12月19日发布公告,该项目已废弃多年,不再启用。
2.关于“选址和建设标准有问题,附近500米左右是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下水井取水处,地势低洼不利于运输中转,异味影响周边居民近”问题。
2023年12月19日,虞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虞城县杜集乡人民政府下达《关于虞城县杜集镇全自动垃圾热解净化工程设备项目问题整改的通知》。
3.关于“管理不规范,没有区域功能划分设置,运输车无牌”无照,没有防护设备设施”问题。
2023年12月19日,虞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虞城县杜集乡人民政府下达《关于虞城县杜集镇全自动垃圾热解净化工程设备项目问题整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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