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中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金安区中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成交公示信息&nbsp

金安区中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230412号

二、项目名称:金安区中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思创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振兴路1499号联东U谷蜀山国际企业港7-03栋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金安区中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基础设置系统、临床业务系统、药库房管理系统、合理用药系统、医疗管理系统、实验室智能化管理系统、医学影像系统、医技业务系统、后勤管理系统、运营管理系统、患者服务系统等。

服务要求:完成所有系统的开发、安装调试和交付使用等,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系统的开发、安装调试和交付使用。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各项服务内容,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新芹、陈继兰、刘伟伟、童爱华、何继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收费金额3.40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40分。

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8号4楼,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金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与安丰路交叉口金安区行政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润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19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024年1月22日

金安区中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230412号

二、项目名称:金安区中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思创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振兴路1499号联东U谷蜀山国际企业港7-03栋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金安区中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基础设置系统、临床业务系统、药库房管理系统、合理用药系统、医疗管理系统、实验室智能化管理系统、医学影像系统、医技业务系统、后勤管理系统、运营管理系统、患者服务系统等。

服务要求:完成所有系统的开发、安装调试和交付使用等,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系统的开发、安装调试和交付使用。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各项服务内容,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新芹、陈继兰、刘伟伟、童爱华、何继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收费金额3.40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40分。

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8号4楼,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金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与安丰路交叉口金安区行政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润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19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024年1月22日

标签: 信息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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