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质调查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广东省地质调查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服务描述 | 数量 | 单位 | 供应商报价(元) | 是否中标 |
一、委托管理物业范围、类型与面积 1.管理范围:甲方将位于 广州市越秀区东环路6 号大院10号(广东省地质调查院)及其区域范围内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2.物业类型:综合写字楼 3.建筑面积:建筑用地 50 平方米,建筑总面积: 250 平方米(含B座1至4层西侧,5层、6层、顶层、职工食堂、电梯、篮球场及地调院所属停车位),以下简称物业。 二、委托管理事项 1.物业内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供水、供电、照明、消防及其他设备设施(不含耗材)。 2.公用设施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停车场等(办公楼西化粪池清理费用均摊)。 3.公用绿化、花木的养护、管理,包括篮球场绿化、办公区域内花草植被及购买绿植。 4.公共卫生的清洁、垃圾收集、清运(不含建筑垃圾),包括物业内各楼层走廊、楼梯、电梯、洗手间、篮球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五个领导办公室、一个接待室、四楼五楼会议室。其中办公楼公共区域卫生一日一次,下班后清理;接待室、会议室在使用前、后进行清理;洗手间内不能随意堆积杂物,在确保卫生清洁的前提下,洗手间采用一日多次巡查清扫方式进行卫生清理;篮球场和停车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清扫,要求整体上保持整洁,按街道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5.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包括停车场、篮球场车辆的合理安排及指引停放。每个季度提供30张免费停车票,超出后据实结账处理。6.安全管理、治安管理、安全监控、人员登记,包括监控室24小时定岗,大堂门卫负责来访接待和登记,下班后各楼层安全巡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7.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服务事项范围内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1 | 元 | 426,0.0 | 是 |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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