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22日

一、合同编号: JH22-******-*****-002-01

二、合同名称: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LNZC2023-0003         

四、项目名称: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建设南一路10号 

联系方式: 187*****966 

供应商(乙方): 沈阳好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长江南街3号(韩国新城1幢1-13-38)

联系方式: 131*****203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1、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项目的综合管理、物业人员的管理、协调综合事务、物业人员的管理、物料管理、办公业务、协调综合事务。 2、保洁服务内容: (1)园区保洁。全院垃圾箱及周围地面、垃圾场及周围地面,环卫不予清运的垃圾杂物(包括二级院实验室产生的建筑垃圾)外运。 (2)楼内保洁。教学区、办公区、学生公寓、体育馆等公共部位(不含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进行日常保洁。具体的负责各楼门厅、走廊的门窗和2.4米以下窗框、玻璃每日清擦保洁; (3)负责各楼公共门厅、走廊地面、楼道、缓步台、楼梯扶手、窗台、各类标识牌、消防设施每日清擦保洁; (4)负责公共卫生间的保洁,定期定时除污、清运垃圾,定期投放香球或空气清新剂; (5)负责楼内灭四害、清理楼内果皮箱,垃圾装袋,日产日清,每日9点前将其运送到学校指定的垃圾场; (6)负责墙面、屋顶、灯具、污物、灰网的日常清理; (7)负责校内路面、方砖地面、楼前台阶、雕塑景观、校园公共区域座椅的日常保洁; (8)每年寒、暑假开学前对楼内走廊、门厅、楼梯、卫生间等公共环境地面机械清洗; (9)负责清理楼内外小张贴及各楼垃圾的清运; (10)负责冬季和雨季各楼门窗开启情况检查并及时关闭; 3、综合维修: 电工负责整个校区内现有公共设施、设备的检查与维护,同时接收各类报修、抄录各种仪表指数,24小时值守,包括打扫变电所卫生及院内的环境,简单故障的处理等。 焊工负责校园内各建筑物的门窗折页、门把手、门鼻子、门插、滑道、滑轮、窗锁、开焊、五金件缺损、玻璃、窗外护栏等维修,冬季供暖前对门窗进行检查,对缝隙较大或破损处进行封堵和修理。 瓦工负责学院内教室和办公室简单土建改造。 水暖工主要维修学院各楼上下水维修及维护。 4、秩序维护 负责校园安全保卫、门卫、巡逻和消防相关工作。 包括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标文件2包的全部要求。

履约要求: 1、项目管理要求: 保证项目服务质量。 2、保洁要求: 公共走廊、厅堂、楼梯 (1)地面整洁,无尘土、无杂物、无赃物;踢脚线洁净、无污渍; (2)公共部位2.4米以下部分玻璃干净、洁亮、无手印;门、窗框干净、无尘; (3)墙壁、天花板、空调风孔无蛛网; (4)灯饰干净、光亮、无污渍; 卫生间 (1)地面无积水、无污渍、无杂物,踢脚线干净、整齐; (2)墙面瓷砖及隔断干净、光亮、无污渍; (3)洁具、厕具、上下水管道外壁可视部分干净、光亮、无污渍; (4)纸篓干净、四周无垃圾;垃圾及时装袋扎口,无垃圾外露现象,垃圾桶内垃圾不得超过二分之一,垃圾桶内外要保持干净整洁,并按指定地点堆放; 体育馆 (1)定期清理体育馆地板、地胶,保持地面干净无尘土、无杂物、无赃物;踢脚线、墙面洁净、无污渍; (2)馆内垃圾箱及周边地面保持整洁,无垃圾外露现象; (3)公共区域走廊、厅堂、卫生间按照保洁标准执行 3、维修要求: 维修及时、快速,反应时间为2小时内,紧急维修响应不超过20分钟,一般维修于报修当日内完成,确保师生正常的学习、生活。楼宇内设施、公共财产齐全、无人为损坏,公共部位照明和应急灯必须明天巡查保证完好;建筑物内外墙面保持完好、无脱落;师生服务满意率达到95%以上 4、秩序维护要求: (1)在保卫处统一领导下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保卫工作。 (2)认真执行保卫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勤巡、勤查、勤问”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出入门登记制度。 (3)学校门卫24小时无间断值班,保证值班室干净、整洁,不得存放杂物;随时检查楼门和房间窗户的开关情况; (4)熟悉消防安全通道的走向,消防门的部位,消防栓的部位及数量,灭火器的部位及数量。 (5)实行24小时校园巡逻,利用校内监控,如有情况立即到位,发现可疑人员要主动上前询问、盘查,发生情况及时处置,保证辖区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 符合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标文件2包的全部要求。

履约期限: 2023.12.16-2024.01.15

履约地点: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北校区

七、验收日期: 2024年01月15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苏展、刘树东、袁长福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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